您好,我父亲去年过世,母亲已过世四年,现在想处理遗产问题。但是所有的钱、存款、债券、房子等单据都在妹妹手中,她不愿意告知有多少钱,也不想分遗产。有什么办法可以查到,找律师能帮忙查吗?存款如果被她转移,怎么查到账户流水?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有途径查吗?这种隐瞒遗产的行为,有什么方法能保护我的权益?
A1:
你好,律师有一定限度的调查取证权,但无权查询银行账户等隐私信息,你亦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及财产保全,具体的维权方式则要结合遗产的继承方式予以说明。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首先需考虑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与妹妹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时,根据你的描述,你妹妹符合《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遗产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现在继承已经开始而遗产尚未分割,遗产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你妹妹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和处分遗产。若她有隐瞒、转移、侵吞遗产的行为,你作为继承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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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家小孩和一对双胞胎孩子打架,双胞胎一起打我家小孩,我家小孩推了他们一把,结果双胞胎其中一个摔到在地手骨折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A2: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的责任需要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进行认定。
首先,就双方的责任而言。若是孩子间打架,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应按照过错比例划分双方的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双胞胎的受伤与其自身的打架行为有一定因果关系,他也应对该伤害承担部分责任。
其次,你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承担其造成的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已经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一定责任。
再次,还需要看双方发生纠纷的地点是在哪里,若是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则也应考虑教育机构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若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职责,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就具体赔偿方面,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你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情况与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考虑居委会调解或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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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夫妻领结婚证后,再举行婚礼。举行婚礼时,女方父母给的陪嫁现金,可以认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A3:
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婚内的赠与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该方的财产。如果女方父母在赠与该嫁妆时,明确约定只归属女儿一方,则可以认定该嫁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对于婚后父母在婚礼上给的嫁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该笔财产归属女方,或父母通过合同、公证等方式明确了该笔赠与归于女方个人,则该笔陪嫁现金可以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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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母亲嫁给我继父,她们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同居了好几年。如果继父去世,他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继父和我母亲没有孩子)
A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遗产的具体分割需要分情况予以讨论。
首先,登记在你继父名下,但实际上属于你母亲与继父共同共有的那部分财产,应依协议或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若你的继父留有合法的遗嘱或遗赠,将全部或部分财产留给你们的,你与你母亲可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依法参与继承;若没有遗嘱或遗赠的,能否参与法定继承则需要看他们之间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我国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结合你的描述,你母亲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即无法以配偶身份参与法定继承。若你与你继父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亦无法以子女身份参与遗产继承。你继父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被他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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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A5:
你好,你女儿需要承担的债务份额,应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定。
原则上,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偿还时,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均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鉴于对方的行为,建议你方可以保留对方借款用于自己花销并未用于共同家庭生活的证据,尽量劝阻对方的不良消费行为,也可以在考虑清楚后,通过离婚的方式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