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博爱遗嘱库负责人处了解到,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201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48.2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15万。
90%的老人都关心房产分配问题
工作人员在接待中发现,90%的老人都会关心房产分配问题。比较典型的问题中,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处置的财产不清楚。“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必须两人共同到场,各人只能处置各人财产。”工作人员说,他们还碰到很多老年人名下房产产权不明确的情况。有的房产是与家庭成员外的人共有,这要牵扯其他法律问题。除了房产问题,老年人手写的遗嘱基本都有各种各样不规范情况存在,甚至有的根本不合法有效。
律师还发现,很多老人生前的口头遗嘱也会招致风波。他就曾碰到过,法官判定口头遗嘱无效的案件,老人其他子女可以继承过世老人遗产。律师说,口头遗嘱订立要求非常严格,并非口头说说就可以。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具有易篡改、难查证等特征,因此只有在立遗嘱人遇危急情况不具备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情况下,口头遗嘱才可能生效。
目前,独生子女家庭很多。这也让很多老人产生误解,以为自己百年后,唯一的孩子可以顺利分得自己的财产。但老年人没有考虑到,子女的婚姻可能触礁。一旦子女与另一半分手,则自己的孩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可能会被分走一半。
订立遗嘱可以留下家训、嘱托
遗嘱库一名律师说,他代理的遗产继承诉讼案件中,有约70%的继承案件没有遗嘱,另外30%有遗嘱的继承案件中,一半以上的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最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老年人省心,是订立遗嘱的其中一个作用,其实老年人还能趁此机会,留下自己的嘱托、理清自己的财产。”博爱遗嘱库负责人说,预约的老人中很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其中又以知识分子居多。其中一对老夫妻就在遗嘱嘱托子女:无论爸爸妈妈谁先离开,都要好好照顾留下的另一位,让他(她)享受美好晚年,兄弟间也要和睦。还有一位老人,家里只有一个儿子,但老人不仅将家训写在遗嘱里,还交待儿子,自己火化后,希望骨灰抛撒入大海。
遗嘱库负责人说,遗嘱的主要功能虽然是分配财产,但它能起到的功能其实很多,不仅留下家训、嘱托,留下的也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老年人对立遗嘱的事情持开放态度。老人们并不会觉得立遗嘱是个不吉利的事,忌讳、排斥这个。因为随着社会发展,老年人财产增多,提早订立遗嘱,是对家庭负责。如果因未立遗嘱给家庭带来纠纷,才是老人不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