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目前在成都执行的是2016年2月22日以后开始实施的新政,只征收四种税: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1、契税
新政规定正常的契税=成交价×3%,并由买方支付。但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契税执行一定优惠价,要给刚需或首改的你打个折:
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及以下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
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以上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5%(首次),成交价×2%(第二次);
2、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打个比方,如果你全额继承你父母一套当年买成50万的房子,现在你要转卖出去,如果最终成交价格在150万,那么你就要缴纳(150-50)×20%=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各自交纳:成交价×5%。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不过,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名下第二套房税费有哪些
个人名下第二套房税费如下:
1、营业税,面积在144以上产权年限满了5年交差额的营业税,没有满5年交全额。144以下,产权年限没满5年交差额,满5年免交。税率是5.6%差额算法(现房屋总价-原购房价)*5.6%;
2、个税,满5年要交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3%。不满5年叫全额营业税,5.65%加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