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女子的老父亲去世后,银行卡里还有39万元存款。万万没想到,当女子想要去取钱时,却被银行要求证明父子关系,以及女子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女子无奈之下,拍摄了墓碑的照片,但银行仍不予认可!
2023年10月份,张女士65岁的老父亲,还未留下任何的遗言,就因突发心梗不幸去世。
张女士与母亲在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后,便想要去银行将父亲名下的存款取出来。
由于家里找不到父亲的任何存折、银行卡,张女士只得在银行的建议下,去公证处办理了存款查询函。
经过银行查询,父亲名下的银行账户内,共有39万元的存款。
按照张女士的想法,确定存款的数额后,自己和母亲应当就能将父亲名下的存款取出来。
然而,当张女士向银行表达了取款的要求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想要将这39万元取出来,张女士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张女士需要证明和父亲的父子关系,且父亲没有其他儿女,包括养子;
2、张女士需要证明张女士的母亲与父亲是夫妻关系;
3、张女士需要证明父亲和爷爷奶奶的亲属关系证明。
由于张女士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多年,张女士还要额外提交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虽然这些证明材料令张女士苦不堪言,但奈何银行有要求,张女士只得将家里的老证件翻了个底朝天。
个别实在无法找到,或者银行不认可老证件的,张女士只得向有关部门申请出具证明材料。
在一次次的奔跑之后,张女士准备好了多数的证明材料,但有一个证明材料,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提供,那就是爷爷奶奶与父亲的亲属关系。
左思右想之后,张女士回忆起爷爷奶奶的墓碑上,有相信的身份信息,便拍摄了照片提供给了银行。
但银行的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表示,由于墓碑上奶奶的名字只有一个姓氏李老孺,没有具体的名字,所以无法证明双方就是同一个人。
张女士表示,因为这是一个合墓,用的是爷爷家的祖坟,所以按照老家的习俗,奶奶的名字就是个尊称。
银行没有听张女士的解释,坚持要求张女士提供证明材料。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起件事呢?
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娟姐看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与其各个部门来回跑不如起诉银行!
首先,查询函只能得知存款人的存款信息并不能取款,所以要求没那么严格。即只要能够向公证处提交证件证明自己是继承人身份,就可以开具查询函。
也就是说,不论张女士还是其母亲,只要能够向公证处提供证件证明自己是继承人,公证处就会开具,且5万元以内,就无需开具公证书等证明文件了。
其次,上述所指“继承人”,是指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7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应当按照其遗嘱执行遗产分配,如没有立遗嘱的,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即由于第一顺序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等人,所以无论是开公证书还是银行办理兑付业务,都必须要搞清楚配偶、子女、父母等人,是否全部在世。
最后,除了开具公证书方式外,起诉银行可能会更加方便,且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操作方式。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存款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应当凭借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办理兑付手续。
具体而言,虽然现在因客观原因没有办法开具证明文件证明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但只要张女士能够提供户口本、证人证言、举办葬礼时的视频或者照片等证据,法院就可以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认定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是事实的,并据此作出张女士及其母亲是被继承人张某法定继承人的判决。
综上,笔者认为,张女士与其坐在家里等、各个部门来回跑,还不如拿着现有证据将银行告上法庭,让法院来厘清关系,并做出张女士可以继承的判决。
有网友表示,其实只要有法院生效的判决书,银行立马就会给钱。他们只是怕承担责任而已。即只要有法院判决书作为背书,银行就敢给钱。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