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对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嫖娼罪追溯时效有何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行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追溯时效问题,但执法机关仍需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依法处理。
嫖娼罪追溯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在现行刑法体系下,嫖娼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对于嫖娼行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追溯时效问题,而是存在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嫖娼行为一旦超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追诉期限,将不再进行行政追责。若嫖娼行为升级为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且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任何情况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都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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