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遗嘱库推荐:按照厦门市委、市政府部署今年全市各类社会保障性住房将力争开工、建设4万余套总量接近前十年建成总和力度前所未有
同时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建设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销售型保障性住房在上市转让、继承、离婚、拥有其它住房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适当的调整或者予以明确规交房满5年有产权证可转让
根据《说明》,分配销售的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从2017年7月1日起可申请上市转让,上市交易指导价按申请上市转让时的上市交易指导价执行。
按照原来的政策,保障性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转让。此次调整的用意是为了满足有条件的居民尽快通过购买商品房等途径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
对保障性住房的继承和离婚问题,《说明》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可以依法继承,但继承后保障性住房性质不变。其中,继承人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不受“申请家庭已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主动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退出社会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限制。
另外,保障性住房权属人离婚的,保障性住房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依法处置,但处置后保障性住房性质同样不变。
据了解,为方便老百姓,保障性住房权属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有一年的过渡期退出保障性住房。此外,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仅继承、受赠其它住房的部分产权,不受本规定限制。子女满18岁即可申请退出
同样,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但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退出共同申请的问题,新规对此也作出明确。
按照《说明》,未成年的保障性住房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共同申请手续。该共同申请人退出后不再受保障性住房有关管理规定和原销售合同约束。
据了解,根据以往的操作,共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要结婚才能申请退出,新规定大大减少了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拥有其他住房的限制。
纵观这份《说明》的内容释放出的是政策的诚意根据近年来厦门保障房实际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做出多项可喜的便民调整体现出了更多人性化的服务同时这份《说明》始终坚持“保障房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这一原则不忘初心,民生保障优先住房保障的出发点就是保障民生
不过,很多市民小伙伴对于厦门住房保障体系的了解还很模糊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建设局局长陈锦良对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进行解读跟随小编,一起来深入了解厦门住房保障体系坚持雪中送炭防止投机炒作厦门从2006年开始,就将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10余年来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一直走在前列,创造了保障房政策的“厦门蓝本”。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针对城市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如何解决“居者有其所”的问题,秉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不断加以完善,努力建立健康、有效、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理念上突出把握两点:
一是坚持雪中送炭。保障房建设的目的是“保基本”,即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需求,为没有经济能力或短期内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居民提供比较稳定的居所。因此,保障房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面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对宽裕型住房的需求,则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应自行通过市场渠道解决。
二是确保居住属性。保障房实行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申请家庭实行全员实名制,且一户申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长期居住,但不鼓励上市交易。在制度设计上,明确了交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要向政府缴交增值等限制措施,有效防止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投机炒作,确保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属性。
厦门住房保障体系是有效健康可持续的
厦门2009年就在率先出台了首部社会保障性住房地方性法规,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健康、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
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
一是面积小、功能全。社会保障性住房强化政府公共职能,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单身公寓30平方米,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三房型70平方米等。保障性住房户内功能齐全、装修到位,周边配套较好。
二是严准入、重管理。社会保障性住房推行多级审核公示制度,多部门参与审核,加强准入把控,建立完善的使用监管机制,让社会保障性住房真正保障有需求的家庭。
三是禁牟利、可持续。保障性住房住户如在本市拥有其他住房后,必须退出保障性住房,让保障性住房继续服务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形成社会公共资源的良性运营。此外,保障性商品房严格限制投机牟利,交房满5年后要上市转让的,政府按一定比例收取增值,增值继续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实现保障性住房长期可持续运转。
企事业单位人才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
目前,社会保障性住房类型有三种,即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以配售方式保障的保障性商品房。厦门企事业单位人才房是否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答案是:企事业单位人才房也是社会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