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文化水平越来越高,为父母养老不仅是儿子应尽的孝道,女儿们也纷纷主动参与进来,所以一刀切把房子都给儿子就不可行了,且看新规如何约束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起房产继承有哪些新规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新规增加了“继承人范围”。
在以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需要订立遗嘱,因为不管如何,只要父母离世了,那么自己奋斗多年的房产和财富都100%归属儿子所有,儿子也为自己尽孝道。但新规增加了继承人范围,今后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合法继承人范围之内。当然了侄儿、侄女等一杆子人并不是第一第二继承人,而是在丁克家族或者不愿生育子女的家庭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这些旁系继承的情况。
2、新规加强了“遗嘱优先性”基本原则。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在传统遗嘱中,基本上都是以“公证遗嘱”的方式占多数,但是这种遗嘱办理起来很麻烦,例如要老人跑很多趟方可办理完毕,如果公证遗嘱办理之后,老人反悔了,那么想要更正起来也非常麻烦。所以新规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方式,方便快捷,非常实用。
3、有2种房子,子女无法继承的。
第一种,父母与别人合有的房产,子女不能完全继承,例如老李与妻子继承了上一辈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各占50%比重,如果老李的妻子在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说明自己手上的房子归谁,那么继承人将有很多个,老李、老李的几个儿子、女儿都有部分财产权。所以说,并不能完全继承房产。
第二种,设置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受到约束。老李自己有一套房子,自己晚年的时候保姆小红对自己照顾有加,于是老李就把自己的房子设置了居住权,居住权设置的时候规定,小红可以一直使用自己的房子,一直到去世截止。老李的儿子虽然继承了房屋产权,但是居住权不能动,所以继承的产权并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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