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继承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龙俊

然而在民法典立法过程中,曾经围绕继承编讨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并引发争议。虽然讨论的最终结果是不修改,但是笔者认为这一讨论过程仍然非常有价值,以下详述:

一、关于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二、关于替补继承和后位继承制度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也讨论过是否要明确规定替补继承和后位继承这两种制度。规定这两种制度无疑能够更加体现保护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更加符合民法的基本原理。但是研究之后发现,即使不规定替补继承制度,仅仅通过民法总则的法律行为附条件也能实现制度效果。而对于后位继承制度,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限制先位继承人再处分遗产的自由?如果认为仅仅通过一个遗嘱就能达成限制处分效力,那么就会与物权的公示原则相矛盾。当然也可以规定后位继承只发生债法上的效力,但是仅仅只有债法效力能否达到制度目的也存在疑问。尤其是民法典在物权编已经规定了居住权,通过居住权的设计,就可以将实践中最重要的遗产——房产的后位继承制度目的直接实现,规定后位继承的制度必要性并不明显。所以最终替补继承和后卫继承制度均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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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顺序继承人法律法定继承人顺序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首先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过程中,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若无则由第二顺 全部3个答案 > 701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是明确的,首先由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671976.html
2.简述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依法定的顺序进行。在继承时,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由其进行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102993.html
3.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另外,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是由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产生的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3839.html
4.《民法典》继承新规:这4种财产不能继承!(详解+法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https://www.yueyang.gov.cn/sfj/58105/58109/content_1814955.html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篇)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https://www.will.org.cn/index.php/details/1321.html
6.民法典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顺序简称“法定继承顺序”。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https://www.5858.com.cn/article-228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