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九十年代出生的孩子们普遍是独生子女,就一个孩子,全部继承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合情合理,有必要留公证遗嘱吗?让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误区三:独生子女父母留下的财产,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在父母之前过世了,这样父母的财产就一定会给自己的独生子女了
答案:不一定
为何?
案例三
张先生是独生子女,父母过世遗留下一套房产,父母生前没有遗嘱。张先生通过继承取得了该房产,几年后,张先生的婚姻出了问题,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张先生对父母留下的财产一直认为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是离婚时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析产,分给了前妻一半,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为什么还要在离婚时分割一半给前妻呢?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取得的财产夫妻共有,所以才出现的了张先生离婚时继承的财产分给了前妻一半的问题。讲到这里,您还认为父母留给子女的财产一定是子女自己的吗?
您还会认为独生子女一定会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吗?在这里,西岗区公证处要敲敲小黑板了,来来来!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怎么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归一方的财产。
案例分析
案例三的事实,简单概括一句话:除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签订过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财产归独生子女以外,继承取得的财产夫妻共有。也就是说如果独生子女在继承发生时已经结婚,而其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或者是未在生前签订过赠与合同表明其只给独生子女一人且不作为其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因继承而取得的财产视为独生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讲到这里,您还会认为独生子女一定会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吗?
如何预防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你一定会发出感叹:遗嘱太重要了!那么遗嘱都有哪些形式?为什么建议订立公证遗嘱呢?
这么多形式的遗嘱我们随便使用一种不就可以吗?
误区四:自己写一份遗嘱,不用花钱,成本不是更低吗?
案例四
公证遗嘱的特点
在实践中,遗嘱有严格的法律要件要求,一旦有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据法院有关遗嘱继承的审判情况来看,以下情况值得大家注意:
1、鉴定程序启动比例较高。除公证遗嘱外,在各类遗嘱继承案件中,当事人一般在对遗嘱真实性存疑时会提出签名真实性等笔迹鉴定申请,但有部分鉴定因缺乏比对样本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
2、打印遗嘱形式要件产生新争议。打印遗嘱认定无效的比例为42.95%。主要是形式要件瑕疵较多。
那么,公证遗嘱又有什么特点呢?
一、法院审判实践中的优势:实践中,98.1%的公证遗嘱获得法院认可,并依据公证遗嘱的内容做出裁判;公证遗嘱继承的诉讼周期相对较短,涉及司法鉴定少。涉及公证遗嘱的继承纠纷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也就是说,即使遗嘱涉及诉讼,也能缩短案件审理期限,较快实现定分止争。
二、公证遗嘱具有专业性。订立公证遗嘱需要二名公证人员,公证员不仅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还须在公证处实习满二年后通过国家公证员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司法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因此公证员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在订立公证遗嘱时,会更加注重公证遗嘱的合法性。
三、公证遗嘱具有客观真实性及严谨性。公证遗嘱是在两名公证人员面前,依照法定程序订立,更能体现公证遗嘱的客观真实性、严谨性。
四、公证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多样化。公证遗嘱大多处分的是房产,存款、理财产品、股票、车辆等财产也不在少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了遗嘱中可以设定居住权的规定,对事务性的安排也可以在遗嘱中阐述。
五、公证遗嘱体现人文关怀和精神财富的传承。人们在订立遗嘱中往往注重财产的分配及处理,但忽视了家族人文精神财富的传承。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的方式将遗嘱人的期待与嘱托及人文关怀保存下来,更加体现了精神财富的传承。
六、公证遗嘱保管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公证遗嘱在公证处保管的期限较长,您不会因遗嘱不慎遗失及遗嘱的保密性、安全性而感到担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