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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地位的忽视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我国法学教育中一直处于边缘位置,高校作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一直没有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因为人们常常持怀疑论,认为职业道德是一种特殊的情感教育,没有办法直接教,单纯在法学院校的学习经历和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无法对法科学生的职业道德培养发挥有效作用。而且持怀疑观点的人根据经验证据认为“,无论是第一学年的法律实践,还是一学期的、独立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对学生的价值观都没有影响。”一方面法学教育不能缺少它,另一方面法学教育又没有恰当有效的途径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道德素养。这就使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学教育中被淡化或流于形式,使其在法学教育中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二)课程设置的不足
目前,我国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但这其中没有“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纵使它不能跻身于“核心课程”,作为一般课程来设置也有困难。因为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有600多所,但专门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却为数不多,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一些院校,但这与庞大的基数不相符合。
(三)考核方式的教条化
三、现代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国家建设的建设离不开广大法律职业者的推进,那么法律职业者的道德素养直接决定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进程。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才必备的条件之一,系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机制的形成有助于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的形成。因此,以培养“法律人”为使命的法学教育必须实行改革,才能寻求长远的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德、智合格的法律职业者,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早日实现法治中国。
(一)更新法学教育关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理念
由于长期以来受“道德无法教”“教育无用”的观念影响,通常认为法律职业道德只是一系列的规范,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就是把这些规范的具体规定当作条文知识传授给法学专业学生,使法学专业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职业道德,记忆法律职业道德都包含哪些东西,便于应付国家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核性试题。但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更主要的是一种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它所要求的远非简单的知识传授,更是一种对学生将来从事的职业态度、观念的培养。因此,在现代法学教育中必须抛弃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无用论的观点。
(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要以培养法律职业道德认知为前提
在法学知识的教学中贯穿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法律职业道德教学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前提。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有一句名言“: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只有通过对法律职业道德知识本身的学习,才能使学生对法律职业道德认知更充分,才会对法律的正义、公正有更深的理解。人们常说:“知之深,则爱之切”,这句话很有道理。在心理学理论中,认识过程与情感过程是密切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产生情感的前提和基础,人只有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才能了解主客体之间的需求关系,从而产生情感;情感体验又随着认识的加强而增强。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只有充分地认识和了解了法律职业道德,才会对法律职业者维护公平和正义这一使命有更深的理解和认同,才能增强法科学生对法律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才能培养法科学生“用法律拯救人们于苦难的情怀”,法律职业道德信念也更容易在他们内心形成和产生认同感。
(三)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模式的转变
(四)考核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倒签提单;法律性质;法律责任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证明,对于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问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倒签提单的由来
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它不仅给买方带来巨大损害,还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由于其的性质不同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的影响,所以确定倒签提单的性质迫在眉睫。
二、学术界对倒签提单研究的主要学说
三、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
我认为,研究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应追溯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而倒签提单本身是提单中的一种,所以研究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应从提单本身的法律性质中探寻。我认为倒签提单具有物权与债权的双重性质。
(一)物权性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买方在希望得到货物之后再付清货款,而卖方则希望在收到货款之后再发货,双方对此都有怀疑,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提单的方式解决问题。当承运人运货至目的港时,提单持有人凭提单即可以取得货物,无需对承运人给付任何对价,这就说明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货物,并且可以任意处置货物。而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表示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而且提单权利的客体是运输的货物,是财产权利,正好符合物权的特征。因此,提单具有物权属性。
(二)债权性
倒签提单所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的损害、丢失或偏差等,这将直接给买方带来损害。简单的说,买方没有收到与其支付货款相对价的货物,这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买方若不是运输合同的主体,就不能向承运人索赔。根据英国1855年制定的《提单法》以及1992年制定的《海上贸易运输法》中的规定,在提单背书转让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转让,也就是说,买方或者提单所有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要求承运人赔偿。因此,提单的债权效力即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按照合同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
目前学术界对于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的归属存在三种学说: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以及竞合责任说。通过对倒签提单的性质研究,我认为倒签提单应属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一)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即受法律保持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侵害。这里所说的合法利益主要是合同利益之外的利益,包括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和利益。二是行为人的过错。三是具有因果关系。首先,倒签提单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买方因没有及时收到货物而遭受利益上的损失,同时因承运人签发的虚假日期侵犯了买方撤销合同的权利而给买方带来损害。其次,提单的签发是在托运人与承运人共谋欺骗下发生的,所以具有主观的故意,是明显的行为人过错。最后,因为提单的不合法才导致买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他们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综上所述,倒签提单具有侵权责任的特征。
(二)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是合同必须有效存在。二是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的。即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三是违约责任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这就是说,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和特定性。四是违约责任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规定。提单具有债权性质。倒签提单的签发侵犯了提单持有人的债权,违背了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倒签提单的签发虚构了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日期,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违背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倒签提单也具有违约行为的特征。
通过上文中对倒签提单性质的研究,我认为倒签提单具有物权与债权的双重性质,倒签提单具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倒签提单行为人签发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造成单证表面一致的假相,对收货人有欺诈的故意,侵害了收货人的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权利,故应承担侵权责任。然而,违约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或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而倒签提单行为也是违约行为。所以,我认为,倒签提单既属于侵权责任也属于违约责任。
在国际贸易与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倒签提单行为严重威胁与损害了提单的流通性和稳定性,干扰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因此,防范倒签提单,完善法律制度是我们当前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赵栋.倒签提单法律性质与防范措施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2]冯祝苗.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责任研究[D].江苏:苏州大学.2009
一、加强校局融合,共同教育人才
在对法律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加强校局融合十分重要,这是由法律专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在法律专业中,相对于其他专业而言,对于学生实践水平的要求尤其之高,因此,仅仅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对其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仅仅依靠学习很难完成,加强校局融合能够使这一问题的解决成为可能。
校局融合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被看做是产教融合。通常情况下,学校对于学生的培养往往会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即使学校会对当前的法律形式进行跟踪与调查,但还是无法最大程度的对学生进行新知识以及新的实践实例方面的补充,而校局联合的方式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这一方式,学校可以获得很多本身无法得到的信息,解决了学校与社会之间对于人才的需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对于我国法律方面人才的进一步培养具有重要价值。
同时,需要认识到的是,像对于传统的办学方式而言,产教结合的办学方式还能够极大程度的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会使得学校对于学生的培养能够在固定的目标的基础上完成,这对于教学效果的改善以及教学水平的提高十分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并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培养,同时,通过对大量案例的观察以及思考,结合学校的教育,学生也能够认识到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因此,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其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之间便会形成高度的融合,这对于我国法律环境的优化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将法律职业道德渗透进教育之中
要改变法律职业教育课程的工具性,需要对课程进行再一次改革,重构课程体系,将法律职业道德融入课程,关照人的价值存在,实现知识的工具性和精神性的统一。为此,高等法律职业院学校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的要求,开设公共基础课;搭建类型和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满足学生需求的公共选修课平台,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加强专业课与文化课程的相互融通,法律职业院校要更新教学理念,重新建立起“三维课程目标”,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确定课程目标,在每个技术环节、项目、任务中融入法律职业道德、价值观培育。去除课程的工具性,在课程中注入产业文化,加强职业审美教育,用美去感化心灵。
三、加强校局文化融合
四、提高对于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完善,人民群众对于日常生活之中的法律现象也开始逐渐习惯。因此,我国的法律院校逐渐增加,从事法律行业的人也逐渐增多。但是,要成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仅仅了解法律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的从业者要在对法律有深刻理解的情况下,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一般是指人们的守法和用法意识,法律素质一般被认为是道德素质的一部分,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的人,一般对于我国的法律法規都有一定的了解,且对于法律的正义性和守法的必要性深信不疑。对于生活之中的涉法行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人会选择以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因此,较高的法律素质是一个法律行业从业者的必备素质。
在一个完整的法律教育体系之中,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程度甚至要高于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一个人的法律素质得到较好的培养,具有较高的法律道德素质,这个人才可以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为人民和国家的法律完整作出贡献。法律素质教育作为法律教育之中的一个学科项目,主要面向的是将来要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学习者,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较高的法律素质可以保证他在法律行业之中的工作不受到个人欲望的影响,在遇到困难时,以法律规定为先,并以法律思维方式检视与寻求最佳解决方案,这才是一个法律从业者应该具有的素质。
二、提高法律素质教育水平的措施
要在现代的社会之中推广法律教育的必要性,就要让民众看到法律教育对于个人生活的有益之处。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法律素质教育可以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从而提高业务能力,因此,加强法律素质的培养可以加强法律教育的效果。
1、加强对社会法治环境的优化
在社会法治得到优化的环境之下,人民对于法律的信赖和使用度才会提高。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可以促进学生和社会居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需求。因此,提高人民对于法律的诉求和法律的普及度,可以确保以法律素质为引导的法律教育高效顺利进行。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目的是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民众法治意识提升的关键在于法律的实行度。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可以促进人民对于法律的了解和学习,加强民众的生活安全感,增加法律对民众的有益度。要优化社会的法治环境,就要在社会的各方面加强法律体系的完备,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全方位的完善和加强。
要优化社会的法治建设,就要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传递和宣传法治的重要性,改变人们的传统观点之中对于法律的过于敬畏和使用上的误区。同时,为了在社会生活之中改变人们对于法律的传统感官,要对于社会的执法和司法方面进行优化。加强社会生活之中的基础法制建设,加强人们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完善基层法律体系的普及。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之中,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人民对于法律的热情,工作的过程之中应该大力鼓励人民参与到社会执法的过程之中。通过对于法律武器的实践和使用,加强人民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对于法律使用热情,激起人们学法热情,提高人民的法律素养,进一步促进社会人民学法过程的高效进行。
2、提高院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力度
在法律从业者的教育之中,法律知识的指导培养在专业院校之中占据很大的比重。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中,法律专业的学生的基本教育是以法律知识的学习为主,而在非法律专业的院校内,普通大学生一般将法律知识点的学习作为基础课程进行学习。全面的法律知识培养对于我国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
社会居民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且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社会法治化的进展较慢,因此,法律教育应该以学校法律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法律素质的培养,进而提高社会群体的法律素养。法律素质教育的开展可以提高青少年敬法守法的意识,可以提高青少年对于法治社会的了解和法律对于社会生活的保证。将法律素质教育加入到基础教育之中,可以促进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效率,改变学校对于法律知识的教育模式,真正做到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视。
为在学习之中促进学生对于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在学校的考核之中加入对法律素质教育的问答和题目,检测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情况,并将学生在法律测试之中的得分情况作为学生成绩的加分项目。除此之外,在法律素质教育之中,教师应该加强对学生学习主动程度的推动,让学生主动学习法律,认识法律,这种教育方式可以推进学生的自觉性,对于学生的学习质量有很高的提升作用。
3、加强法治精神的教育
法治精神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基础,人民群众只有具有相当程度的法律意识,才可以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守法敬法,并且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生活不受到影响。在社会的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之中,对于法治精神的培养应该贯穿整个过程,其应用应该体现在整个课程的内容之中,课程的内容应该以介绍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提高法律素质为课程的主要目标,促进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法律教育的效率。
同时,为了提高人民的法律本文由收集整理学习热情,提高人民的法律情感也是教育行业之中常用的一种方法。通过发挥法律情感在社会法律教育之中的作用,人民可以在教育之中感受法律对于自身生命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从而使学生的法律学习由被动转向主动,在法律情感的推动之下,实现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教育的高效进行。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作者简介]孟卿(1979-),女,河北保定人,保定党校社会学教研室,讲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研究;于禄娟(1976-),女,河北顺平人,保定学院政法系,讲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河北保定071000)
一、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含义,笔者赞同应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它包括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者个体的道德品性两个层面。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其有序进行需要职业者遵守一定的伦理道德和规范,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它从内部维护着法律职业的良好地位与尊严,具有客观性与社会性。法律职业者个体的道德品性是法律职业者个体在法律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个人的观念情操和品质境界。它体现了职业者个体的道德选择和道德品性,具有个体性与选择性。总体而言,法律职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要求法律职业者要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包括:探求真理,维护崇高的、正义的理想;崇尚和坚守法律至上的信念;恪守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精神品质和良好的个人品性。
二、加强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1.法律职业道德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必要素质。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先生20世纪30年代在其《法律教育》中这样写道: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①“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②孙晓楼先生用精简的语言表达了如下观点: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必要素质,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志。法律职业者所承载的特殊的职业功能,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与知识、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同等重要的法律职业维护条件。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养成是成为一名合格法律职业者的重要“必修课程”。这就要求高校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人才的过程中,应该把学生的品德修养放在与传授专业知识和技术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予以高度重视。
3.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欠缺及其弊端不容忽视。当今中国法学教育中最缺乏的就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法学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学生对法律价值、目的等问题的探讨缺乏适度引导;法学教学中不注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如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设置比较晚(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部分高校才开设该课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师资不配套,出现严重短缺的现象;现有师资缺乏法律职业者道德培养意识,只专注于法律专业知识的简单灌输;教育中缺乏专门的可参照的法律职业道德标准;教学中仅停留在“填鸭式”的旧有教学方式上,很少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进行法律判断等。这些问题带来了诸多弊端:如当接受此教育模式的法学专业学生成为一名执法者时,致使执法者本身法律意识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实中大量司法不独立现象;执法者缺乏应有的法律职业道德;执法者缺乏独立司法的意识和能力等。这些弊端,正阻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
4.法律职业道德对社会法治意识的培养有着重要作用。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引领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主导力量,其法治实践及其展现的职业道德则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形成,进而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与进程。由于法治历史传统的缺失和现实中的执法与司法腐败现象的负面影响,法律至上的法律信仰在我国公民中远未树立。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国家,可以想象其法治化的进程是何等艰难。因此,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必须要重视并切实加强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为国家输送合格的法律职业者,进而为培养社会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高校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路径探索
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非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当前,高校要在思想观念上认识到加强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极其重要,同时,在法学教育中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成效。
在法治完善的西方社会,其高等法学教育的实践表明:诸如司法伦理、律师伦理等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均被列为法学教育中的重要课程。而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开设远远滞后于法学教育的发展,更加遗憾的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并没有包含在国家确立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之内。因此,对国家来说,要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该课程确立为法学核心课程,并规范课程内容,组织编写高质量的全国统编教材;对高校来说,要端正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尽快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列入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提升学生的法律道德认知水平,这是实现有效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首要措施。
2.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教育成效的基本保障是教学方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且有着自身独特的研究领域和内容。这种独特性要求其必须通过两个阶段才能实现:第一阶段是法律职业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阶段,这个阶段可以提升学生的道德认知。第二阶段是职业道德人格的养成阶段,这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关键阶段,也是教学方法最特殊的阶段,仅有的知识传授很难达到法律职业道德情感教育的目的。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中,多数法学院系都开设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但教育成效甚微,基本上流于形式。究其症结,教学方法的单一是重要根源。因此,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成效,成为高校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的核心与难点。
3.把一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融入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中。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职业道德养成的基础。法律不是冷酷无情的条条框框的简单规制,而是处处蕴含着非常温情的具体伦理问题。例如,民法中的很多知识体现着诚实信用、公平、平等等理念;而刑法中规定的任何一个犯罪行为,都是应当受到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谴责的行为。因此,我们一定要注重把一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融入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中,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法学专业教育全过程中,这是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一条基本途径。
4.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师资建设。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师资是一个重要保障因素。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与目标的特殊性要求教育者既要有法学专业知识,还要有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既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而其本身有着高尚的人格与道德素养。可以说,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对教育者自身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实践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是非常薄弱的。相当多的法学院系没有专业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师,更多的是由诸如法学业、政治学、伦理学等教师兼任。因此,师资建设成为加强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成效的重要一环。
高校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工作任重而道远。法律职业道德高尚的执法者,能具备独立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能始终在司法活动中保持公平公正,最终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法学专业教师应在教学中不断探索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新路径,提升法律后备人才队伍的质量,为学生日后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特点分析
1.遵循规律,切合实际,体现课程教学的针对性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开展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以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得中专学校的学生可以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符合我国社会人才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可以有效提升中专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通过对我国很多青少年的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青少年缺乏法律教育,对我国的众多法律法规没有一定的了解。
所以,为了保障我国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效,强化“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成效是非常重要的,这能够为中专学生的就业道路奠定良好基础。
2.案例丰富,主次得当,教材具有吸引力
对中专学校就读的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新入学的学生年龄会在15~17岁左右。处于这一成长阶段的学生具有很多的优点,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缺点。中专学校的学生非常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且现实生活中接触现代信息手段也很多。但是由于学生还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很多中专学校的学生对学习存在严重的厌烦心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学习,没有树立理想和抱负,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很差。所以,“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需要应用多元化的方式,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中的众多案例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密切,教材具有时代的特征,具有很强的新颖性[1]。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方法探究
1.创设课堂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师在课程教学实践中进行教学情境的创设时,可以使学生发生情境转换,使其可以多感官地投入教学活动中去,增强体验感,加深他们对教学内容的领悟。教师可以利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情境的创设。
2.采用项目教学法,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
3.打破教学课堂的限制
关键词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与手段的总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的恰当掌握和运用十分重要。思政课教师除了对教学内容要有深入地理解和全方位的阐述外,还需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加以灵活多样的的的教学方法,使教学过程既丰富深刻又充满趣味和吸引力,教学内容和形式也会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一、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现状
当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教学中积极进行探索和改革,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该门课程在教学方法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方法陈旧
大部分教师沿袭应试教育模式,局限于课堂“灌输”形式,教学理念有待提高,教学方法亟待改进。虽然有的教师也采用了现代化教学手段,但大多停留在文字搬家层面上,课件质量不高,不能很好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
(二)教学形式单一
传统单一的讲授教学方法,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端坐静听,由于缺乏操作活动,容易束缚学生手脚,未能让学生以最大程度投入和参与教学活动,未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对教师的教学缺乏兴趣,教学互动性较差。
(三)教学过程枯燥
传统教学方法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使课堂教学比较沉闷,缺乏生气,难于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容易泯灭学生的求知欲。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采用多种授课方法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必须要直面大学生的各种困惑,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多种授课方法的教学中,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可以从中准确、快捷、方便的了解到学生的一些思想情况、道德状况、学习与生活问题,然后有的放矢地去积极引导和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开展多种授课方法可以克服传统教学法的不足,而且多种授课方法符合时展,贴近学生思想实际,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本课程确实发挥解疑释惑的作用,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探析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媒体,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提出各自的见解,以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可以利用正面案例激励、鼓舞和引导学生,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坚强的意志;也可以利用反面案例来警示学生,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二)问题教学法
问题教学法即“对话式”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以对话为教学原则,教师不断地追问学生对某个问题的解释,通过师生对话的形式,以问答、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在这样的环境中,能够调动学生提高、完善自己的积极性,开辟自我教育、主动学习的空间。在教与学的互动中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
(三)素质拓展法
“素质拓展法”是一种形式和内容都比较特殊的学习训练方法,是通过设计独特的富有思想性、挑战性、趣味性的活动,培训人们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学习和训练方法。
(四)多媒体视频法
多媒体视频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对事先制作好的集声、像、图、文于一体的多媒体案例,进行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是将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和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教学方法。
(五)体验式教学法
体验式教学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创设各种教育情景,通过提供信息、资料、工具和情感交流等多种途径,使学生在不断的“体验”中学会避免、战胜和转化消极的情感和纠正错误认识,发展、享受和利用积极的情感与正确的认识,在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中达到认知过程和情感体验过程的有机结合统一,从而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并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
(六)情境模拟法
情境模拟教学法是集情境教学、模拟训练教学、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的优点于一身的注重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能够迅速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的现代化教学手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情境模拟教学法具体操作流程有:设计情境、布置情境、学生进入角色、情境活动、实现教学目标、教师点评。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学生是主角。
高职思政课全体教师要不断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思考和总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水平。教学中要更加自觉地进行教学方法的整体设计,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得到整体优化,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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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红兰.浅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中的应用[J].企业导报,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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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微课;职业道德与法律;应用
微课这种新颖的教学方式改变了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方式,不但让学生们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能有效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而且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有所提高,对于学生们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都有着十分显著的帮助作用。因此,将微课与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良好的结合在一起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以下将加以详细说明。
1微课的概念
2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分析
3微课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应用与改进措施
3.1运用多媒体技术,丰富课堂形式
3.2明确主体,提高课堂效率
4结语
[1]王飞燕.体验式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德育课程中的应用[J].广西轻工业,2010(9).
关键词: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实效性
引言
一、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教学的现状
1.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模式呆板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任课教师无法从传统的教学方法中走出,无法挣脱这层思想束缚,只能依照老一套的“灌输式”教学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这使得专业知识与行业要求、企业需求以及社会发展动向相互脱节,无法根据实际发展对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和适当补充,也无法结合真实案例,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进行模拟测试。课堂之中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学生只是机械地接收,教师所传输的内容,单一式的教学法,大大地降低了教学质量。2.考核评价体系单一,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考核评价没有充分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文化素质,卷面考试是现代教育对学生综合评价的唯一方式。单一式的评价体系,过于片面化、主观化,缺乏科学性与真实性,无法从整体上对一个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所以,也就间接地导致了学校评估结果与学生的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给企业择优录取人才带来了困难。
二、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的必要性
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是现展的趋向性要求,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必然性需求。市场的日益扩大,不仅带动了经济消费,也全面推动了企业发展。然而,一些职业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也渐渐出现,缺斤少两、假冒伪劣,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等不良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面对这样的情形,只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加强公民意识,才能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才能培养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既具备职业道德,又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的必要性。
三、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性的途径
1.提高认识,增强教师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责任感
教师是知识的先驱,也是教学的实施者和培养者,因此,教师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技能,才能将学生培养成为既具备职业道德,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型人才。此外,教师要有时代的使命感,以培养符合企业需求,诚实守信、刚正不阿的学生为终极目标。
2.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3.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理论必须要与实际相结合,贴近社会,立足现实,教师要以超前的目光,顺应时代的需求,了解社会的发展,将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与现实社会相互融合,以全面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不断给这门课程注入新鲜血液。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将法律政策、社会热点、焦点新闻、真实案例与所学专业、所学知识相互融合,使教学能充分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教学效率。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文化修养,除了课堂教育,教师还可以选择让学生观看“今日说法”“法制教育”“法律援助”“焦点访谈”等电视内容,此外,可以通过收听广播,观看大量法律书籍、道德书籍等多种途径、多个渠道。只有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中,立足于现实,让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综上所述,要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离不开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模式,同时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专业知识与社会发展充分融合,相互交织.只有不断地更新和变革,才能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脚步,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要立足于现实,溶于实践,才能在实践中得到升华。
[1]赵丽艳.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目标反思[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2]段德臣.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下的高职法律教学体系重构——以《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课程为例[J].科技信息,2011
【关键词】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教学探究中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又不同于普通教育,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是一门培养学生高尚人格、陶冶道德情操、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课程。教材内容是浅显易懂,但是接受知识的对象——学生的文化水平、思想素质都是较差的,必须把学生定位在即将走向第一线职业岗位的人,围绕课程内容,结合经济建设第一线的特点、要求和发展趋势,有选择这一培养目标。因此怎样教好这门课程,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对学生就业后成为行为的准绳,却是一件很艰难的问题。经过我十多年的教学积淀,进行改革,进行了如下几方面探讨,实践证明,效果显著,卓有成效。
一、身先学生,为生师表
《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的实践性很强,对于职校学生都来自普高不要、爹妈不教、无可奈何上职校,学习积极性不高,课堂纪律差,爱听不听,为了使学生重视这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我总是以自己多年的言行举止,模范行为言传身教去感化学生。例如谦虚地表白自己爱岗敬业、勤政廉洁、生活简朴等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讲授自己一些遵纪的行为,同时也毫无保留的剖析自己的一些缺点和失误:有时上班迟到,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交流思想不够,欠热情主动,教育、教学方法不够新,钻研业务知识欠精等,请同学们提出宝贵意见。同时要求学生自己分析,对照课本内容,进行自我检查,提出自我批评。这样做既能缩短师生间的距离,融合师生关系,又能把这门课程作为对学生育人教育的一个主阵地,更能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二、兴趣当先,注重学法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再三强调,一定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学习。特别是职校的学生很懒,要培养他们自觉学习的习惯,强调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的重要性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到校外做法律知识宣传人,写心得体会,模范遵纪守法,终身受用。
三、撷取案例提高信力
中职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能力,教师不要仅仅聚焦于生活的阳光而忌讳谈社会的“灰色”,讳疾忌医并不利于学生道德认知能力的提高,职业道德课就是要在良莠不齐的多元价值体系中引导学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去实践并努力坚守。
4巧设问题,活跃课堂
4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丰富教学内容
每届学生上到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时,我都向学校申请,与当时法院取得联系,派学生去现场直接观察审判,使学生了解审判程序,感受法律的威严,树立敬畏法律的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以及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时也请派出所的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法制报告,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使学生强化法律意识,拒绝职务犯罪,这是学生职业生涯的立足之本和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