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误区,以为法律就一定是好的。事实上,人类历史上,大部分法律都是恶法!比如法家推崇的基本上都是恶法。法家的人只拍帝王的马屁,把臣民都当成工具,不把其他人当人看。所以“法家”的叫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大家都是有法律的,法家与别人不同的地方是,他们推行的法律特别残暴,所以,法家最合理的称呼应该是“暴家”。还有,把“法治”与“人治”对立起来也是有问题的,因为法律的制定,制定的是不是恶法,都是由人决定的。即使是制定的善法,但是执法者也是人,那就一定会变样,枉法,歪曲法律不可避免,执法者只有受到百姓的监督才不敢乱来。所以归根结底,法还是由人决定的。好的法律和好的执法者,靠的是什么人可以立法者,什么人去执法,怎么监督使立法者和执法者不可以乱来,这些都不是简单的法不法治的问题,而是用人和监督问题,你说它是不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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