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一)》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提升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水平,推动人民法庭做实新时代调解工作,省法院在广泛征集、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选取27个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
本批案例中,集中展示了各地人民法庭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取得源头治理实效的标杆和典型,尤其是针对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典型纠纷多元化解、就地化解的创新做法,也有中院、基层法院对辖区人民法庭统筹建制、强基固本、多元共治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和借鉴意义。全省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交流推广,推动人民法庭做实参与基层治理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3月14日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一)
目录
【案例1】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杨金人民法庭:“走出去、融进去、请进来”以“法官包村”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案例2】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创新“调裁审”联动化解机制助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案例3】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三式促三链”工作法赋能诉源治理
【案例4】西峡县人民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细语和风”工作法守护家庭和谐
【案例5】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倾力打造“3231”工作机制助推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案例6】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人民法庭:创新三“+”模式解家事促家和
【案例7】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融合审判倾注真情守护少年茁壮成长
【案例8】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人民法庭:家事审判“法度+温度”工作法
【案例9】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2345”融合工作法绘就万家好“枫”景
【案例10】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孟轲人民法庭:串好“联动”一条线培育审判工作新动能
【案例11】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人民法庭:“三联协同”推进诉源治理
【案例12】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条块联动助推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
【案例13】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人民法庭:打造“三大支点”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案例1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实人民法庭双重功能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案例15】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法庭+”大调解模式护航茶乡经济发展
【案例16】洛宁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5+2+1”工作法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17】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三升级三打造”勾勒乡村治理新模式
【案例18】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聚力“三端”绘就熊山灌水好“枫”景
【案例19】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人民法庭:守好纠纷“三道闸门”力争诉讼正本清源
【案例20】济源市人民法院王屋人民法庭:坚持“枫桥经验”服务山区发展
【案例21】汤阴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三端”共治化解物业纠纷
【案例22】舞阳县人民法院孟寨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主动作为“枫桥法庭”创建提速
【案例23】浚县人民法院小河人民法庭:“搭平台+建机制+新模式”促进纠纷化解
【案例24】柘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格局
【案例25】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人民法庭:“三前工作法”让纠纷化解实现“曲径通幽”
【案例26】息县人民法院杨店人民法庭: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案例27】尉氏县人民法院蔡庄人民法庭:培训矛调人才深化多元解纷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杨金人民法庭
“走出去、融进去、请进来”以“法官包村”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向上滑动阅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杨金人民法庭负责杨金路、兴达路两个街道办事处的民商事案件。制定《员额法官包村工作方案》《包村法官职责》,以包村法官为“纽带”,以“走出去、融进去、请进来”为抓手,创新推出“法官包村”工作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一、“走出去”,强化指导作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二、“融进去”,开展诉前调解,推动诉源治理纵深推进
三、“请进来”,形成整体合力,有力推动纠纷源头治理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推进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一是着力打造特色调解。强化“庭所联动”,联合派出所设立警务室,合力调解因治安案件引发的民事纠纷;联合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合力调解农民工讨薪、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联合河南电视台设立“淾顺和合”调解工作站,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解纷资源,构建“法院+媒体+服务”调解新模式。二是积极推行阳光司法。邀请村民代表、村委委员代表及村调解员代表到法庭参加开放日活动,参观法庭、旁听庭审、听取意见。三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强化沟通联络。近半年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45人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等23人次。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号
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
创新“调裁审”联动化解机制助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汝州市是人口大县、劳务大县。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成立专业化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分析研判当地劳动纠纷特点,积极探索“调裁审”联动化解机制,不断向前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实现劳动争议纠纷源头化解。2023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9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6.14%,平均结案用时同比减少24.28天。
一、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筑牢劳动争议“防护墙”
一是形成合力,定期召开推进会。与市人社局不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和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构建7项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联合印发《劳动争议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提升专业能力,统一裁判尺度,有效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合力。
二是强化协作,提升专业化水平。与市仲裁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争议案件裁审一致性分析;每周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着力研究新业态用工等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联合举办庭审观摩活动,相互借鉴庭审技巧及经验;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先后培训调解员150人次,有效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二、创新“调裁审”模式,把好劳动争议“风向标”
一是向前延伸,指导建立调委会。与人社局联合走访企业,指导10家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中1家为新业态网约车企业;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指导制定、优化调解方案,约谈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将95.8%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裁前。
二是提前介入,裁审联合促调解。组建由法官、仲裁员、调解员组成的专业化调解队伍。提前介入纠纷,全程指导,联合调处,曾一次性成功调解13件仲裁疑难案件。
三是关口前移,减少诉累解心结。对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先行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力争做到能调解不立案,能调解不裁决;对进入诉讼阶段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调中有判、判后也可调”原则,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群众满意度,既解案结,又解心结。
三、强化司法服务延伸,守好劳动争议“责任田”
一是以司法建议为用工企业把脉开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不规范是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重要病根”。钟楼法庭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深挖问题,向有机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3条,促进企业规范用工。
二是以典型案例为劳资双方指点迷津。组织开展12次走访企业系列活动,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分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定期向社会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切实落实司法公开制度,针对涉案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入厂区、社区巡回审判,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环境。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号
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
“三式促三链”工作法赋能诉源治理
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下辖一乡四镇,管辖面积广、常住人口多、矛盾纠纷复杂。立足这一现实情况,三常路法庭探索出“诉源治理工作站+共建单位+法庭”多主体综合治理新模式。2022年新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30.65%,2023年新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9.44%,诉源治理效能日渐显现。
一、组建“融合式”工作站,夯实责任链
在叶县人民法院和叶邑镇政府的共同推动下,2022年9月成立叶邑镇诉源治理工作站,由法庭法官任工作站主任,镇政府政法委员任指导员,协调县乡村联动调解解决纠纷,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一个“走出去”,法情结合防风险。每月至少走访排查一次,聆听民情民意。在重大节日到辖区内的低保户等帮扶群众家中话家常、解心忧,增强群众信赖,不断完善先行调解的工作流程。全面推进“无讼乡镇(村)”建设,设立调解辅导专区,选取有法治基础的村作为示范村,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形式对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指导,努力形成“发展一个,培养一片”的示范效应。2023年以来,主动排查家庭、邻里纠纷61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7次,辖区内家庭、邻里纠纷下降13.7%。
二、凝聚“嵌入式”共建单位合力,打造联动链
党建先行强基础。坚持夯实党建根基,积极探索“党建+红色文化+法治服务”新模式,法庭与辖区内革命老区的村党组织进行联建,将辖区内红色精神与法治文化进行深度结合,指引村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共11项。
凝聚合力解难题。共建单位结合辖区内的民情,就离婚率高、农民工薪酬追讨难、土地纠纷不易化解等难点重点问题,形成矛盾风险台账,与工作站、法庭进行共享,联合有关单位、村委、群众等合力攻坚克难。2023年开展主题研讨联会11次,征集意见100余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33件次。
三、坚持“浸润式”审判,延伸服务链
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创新解纷,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浸润式”审判模式,司法服务进家门。
贯通审判流程,力求服务实效。自2023年8月以来,法庭探索实施“调、立、审、执、访”一体解纷新模式,坚持将调解融合在诉前、诉中、判后;将立案落实到“一次立”“马上立”“上门立”;将审判落实到高质、高效;将执行落实到可履行、易履行;将信访案(事)件落实到释法息访。自2023年8月以来,直接立案350件,占同时期全院民事一审立案总数的13.08%。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4号
西峡县人民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
“细语和风”工作法守护家庭和谐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细胞,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稳定的基础。守护家庭和谐、倡导正确婚姻家庭观离不开司法的力量。西峡县人民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聚焦家庭细胞稳定,探索以“细分服务、法语绵长、联动和合、助力家风”为内容的“细语和风”工作法,温情司法,以小家和美促大家和谐。
一、细分服务,架起为民“连心桥”
聚焦夫妻关系,注重关系修复。法庭集中管辖城区三个办事处、两个乡镇的婚姻家事案件,在离婚纠纷中探索圆桌审判,设置八个特色功能室营造柔和氛围降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庭审中强化法官引导评议,弱化辩论对抗,有效促使双方当事人主动认领婚姻中的不足缺点,帮助树立健康婚姻观,助推夫妻关系修复。2023年以来,离婚案件中调解结案117件,占比52%。
聚焦未成年人,注重教育引导。法庭探索家事与少年审判融合,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帮教机制。对涉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向家长发送《致未成年被告人家长的一封信》《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家长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与家长一道精准帮教涉诉未成年人。2023年以来,共发出“两书一信一令”92份。
二、法语绵长,打造家庭“稳压器”
三、联动和合,共筑解纷“同心圆”
四、助力家风,融入治理“新格局”
“数据+”预警预防。对2018年至2022年度全县家事案件情况进行司法大数据研判,编撰《家事审判白皮书》,通过对各类家事案件分布、发展态势等综合分析,对基层治理中的家事纠纷化解拓宽了新途径。“基地+”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家事法庭被评为南阳市首批“家风家教示范基地”优势,邀请群众进院参观学习,通过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家庭教育实境课堂等形式,传递优秀家风家教。“讲座+”多样普法。常态化组织新婚夫妻开展有关夫妻和谐关系讲座,组织家长与孩子一道开展家长课堂,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在学校、敬老院编演普法短剧,利用新媒体发布家事普法短视频《如何用居住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人能不能选任自己的监护人》、未成人保护广播剧《校园里没有王者》《胖叔叔,请走开》《不怕榜一不充钱,就怕榜一未成年》等,助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5号
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
倾力打造“3231”工作机制助推构建
诉源治理新格局
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下辖四个乡镇,辖区人口近30万,辖区内现代农业(三产融合)蓬勃发展。近年来,张村法庭立足地域特色,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形成诉源治理“3231”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解纷作用。2023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纠纷853件,全年新收案件数下降达14.41%,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搭建三大平台,共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格局
一是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络机制。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对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通过参加联席会议,对辖区内出现的涉众、涉访、涉农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共同商讨妥善化解,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交辖区民事案件态势分析报告,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助力。
二是健全庭所联动调解机制。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基层治理单位密切联动,积极融入“警司访+”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发挥指导调解抓前端、治未病的功能作用。2023年5月,张村法庭充分依托庭所联动机制,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化解了一起68名工人与某加工企业间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建强支部联建解纷机制。以“五星党支部”创建为契机,与辖区20余个先进村党支部开展支部联建活动,集中指导村级基层组织摸排本村内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尚未形成诉讼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家门口”,逐步打造示范性无讼村8个。
二、充实两支队伍,注重人民调解力量大补充
一是成立党员联合调解室。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选取辖区内具有调解经验的100余名老党员组建4支党员调解队,参与村镇常见纠纷的调处化解,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庭工作的无缝对接。2023年以来,党员联合调解室共化解矛盾纠纷91起。
二是培育乡贤调解品牌。张村法庭以辖区内96个行政村、社区为基础,选拔由基层自治组织推荐且群众普遍认可的乡贤100余名,充分发挥乡贤的资源和威望优势,参与调解。2023以来,通过乡贤调解员联合调解累计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26起。
三、做实三项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推进“三进”工作常态化。整合各级调解资源,完善运行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员的线上解纷能力,积极构建“平台+调解”模式,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调解、调解用平台”的意识,让群众足不出户完成“在线视频+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把推进“三进”工作与基层网格化治理相融合做在日常,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2023年以来,共在线上化解各类纠纷169起。
三是人民调解员驻庭常态化。成立老马调解室,选任1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驻庭参与调解,对尚未正式立案的纠纷,根据其类型、复杂程度和当事人调解意愿等,引导当事人选择驻庭人民调解员调解,并就近指导,发挥其“便民、灵活、高效”的优势。2023年以来,97起纠纷在诉前化解,让当事人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
四、制作一套样本,以示范模式让调解更加规范高效
坚持示范引领,对辖区内案件占比较高的离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事故等纠纷调解情况进行梳理,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情况,充分融合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执源治理等工作理念,归纳总结常见纠纷调解要点,发挥示范调解效应。截至目前,共制定发布常见纠纷调解要点指南4个,为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科学指引。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6号
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人民法庭
创新三“+”模式解家事促家和
家事如天,家和才能国兴。2021年以来,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人民法庭着力打造婚姻家事专业化法庭,积极探索创新三“+”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实现为“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的良好效果。
一、诉前调解+心理疏导,实现家事诉前“导”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针对家事纠纷特殊性,构建“法院+司法所+妇联”网格联动体系,做到“网内查、网内调、网内解”,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提前介入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司法确认,把家事纠纷尽可能化解在诉前。二是注重感情修复。在30天的“婚姻冷静期内”,由诉前调解员从家长里短聊起,摸清当事人矛盾冲突的根源,积极开展调解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切实修复家庭裂痕,让“冷静期”不冷,实现家事纠纷妥善解决,促进家庭和睦。三年来,在诉前共处理婚姻家事纠纷1275件,调解539件,调解率42.27%。三是引入心理疏导。设立心理咨询工作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入驻法庭,利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把脉问诊”“消气降火”“疏堵导流”,解开当事人感情的疙瘩,让家事审判充满温度,传递温情善意。三年来,共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479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2份。
二、多元参与+家事观察员,实现家事大家“帮”
一是凝聚多元解纷合力。聚焦婚姻家事纠纷特点,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矛调人员、法律明白人等多元社会力量作为家事观察员,旁听庭审、评议案件、参与调解,形成多元解纷工作合力,从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家庭伦理等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沟通协商和释法析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三年来,共审理婚姻家事诉讼案件1512件,共有436人次各界力量参与调解,调撤774件,调撤率51.2%。二是延伸判后司法服务。针对重点家事案件,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和帮扶,让家事观察员共同参与,了解思想动态,耐心释法答疑,一起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心结”、走出纠纷“阴影”。三年来,累计开展回访帮扶173人次,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当事人,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4份,无一例民转刑案件发生。三是巡回审判就地解纷。将人民法庭前移至田间地垄、村居院舍,将庭审现场打造为“普法课堂”,用一件件关乎百姓安危冷暖的“小案”,做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将民法典的最新理念送到企业车间、学校课堂,现场提供法律服务。三年内,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18次,“送法六进”525人次。
三、司法建议+培训指导,实现家事门内“解”
一是以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及时梳理分析家事纠纷形成原因、案件类型、矛盾焦点,加强与婚姻登记机关数据共享和协作联动,针对离婚率上升、高价彩礼等问题,及时向民政局、妇联等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9份,并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多元联动,共同抓好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二是以法律培训提升解纷能力。加强对矛调员、村干部法律培训,累计组织1200余人次参加法律培训,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矛盾纠纷治理能力,有效降低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率,促进社会稳定。三是以规范指导培育文明乡风。通过普法宣传、座谈交流等方式,指导辖区18个行政村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村规民约,帮助基层调解员在村内解决纠纷352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清除在萌芽,努力做到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统一。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7号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
融合审判倾注真情守护少年茁壮成长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挂牌少年法庭后,抽调精兵强将、业务能手组建专业团队,集中审理城区内家事案件和全区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探索出一套“少年+家事”融合审判工作法,区域治理、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一、融合审判,做涉案家庭的“贴心人”
创新提炼“五步法”,开启融合审判新模式。2021年4月,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受案范围包括未成年刑事案件、离婚案件、追索抚养费等家事纠纷案件。新城法庭创新探索出“一融、二联、三会商、四挽救、五惩治”的“五步法”新模式,通过联动妇联、民政、教育局、共青团、司法、社区各方面力量,建立涉少案件会商机制,打击侵害家庭、性侵等违法犯罪活动,发挥庭审、父母双教育的作用,挽救家庭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以来,涉少犯罪案件减少13%,婚姻家庭纠纷减少10%。2022年以来,新城法庭审结家事案件呈现“三高一无”态势,即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高、调解和好率高、无信访案件,探索出一条诉源治理新途径。
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谋划金牌调解。建立政协委员进驻法庭参与调解制度,睢阳区共委派6名政协委员进驻法庭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调解中的作用。2023年成功调解各类案件539件,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某政协委员作为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积极邀请夫妻二人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双方在活动中打开心结,最终双方和好如初、破镜重圆。
二、挽救整治、做问题少年的“引路人”
提炼“1314”工作法,增色“少年法庭”新思路。“1”是始终拥有一颗热爱审判事业的心,以满腔热忱解百姓之忧。“3”是指打造“品”字角色新格局,下方两“口”为爸爸和妈妈,上方一“口”为子女、,构建未成年人与父母的和谐家庭关系。第二个“1”是建立一站式防范化解服务。紧紧依托妇联、民政、司法、社区等,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关爱服务。“4”是坚持诉源治理、案件会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四项措施并重,提升融合审判效果。审判团队运用这种融合理念成功挽救200多家庭,护佑300余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巡回法庭进校园,延伸普法宣传。新城法庭多次开展巡回审判,2023年12月8日,巡回法庭走进商丘市第十一中学,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近千名师生零距离观摩庭审,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法官随后开展法治宣讲,教育中学生警惕“帮信陷阱”,避免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引导学生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青年,巡回法庭寓教于实践,起到良好的教育、惩治作用。
三、关爱成长,做万家灯火的“守护人”
加大宣传调研,提高服务水平。新城法庭联合区妇联挂牌成立“睢阳区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诉调中心”,作为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综合平台,深入延伸服务机制。对全区150余名妇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为全县各中学送去法治及时雨,受课师生达3000多名,制作《法治护航心系阳光》宣传页。针对婚姻家庭案件中疑难问题不断调研,注重培育和编写典型案例,做好归纳总结,不断创新,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8号
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人民法庭
家事审判“法度+温度”工作法
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人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家事审判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思路,创新机制,能动司法,用法治力量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一、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化审理家事案件
利用女干警耐心、细致、容易为当事人接受的优势,选拔2名法官、1名助理、5名书记员共8名女同志组建家事审判法庭,集中办理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其中范娜娜法官拥有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设立“娜娜法官工作室”,承担心理疏导、反家暴接待和老年人关爱等工作。专门为家事法庭配备两名专职调解员,做好立案前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家事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60%以上,位居全院第一。
对未成年人案件“民、刑、行”实行集中管辖,离婚案件实行“立、审、执”一体化办理。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特别是孩子的交接问题,家事法官在判决或者调解后,及时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避免因强制执行对孩子造成新的不良影响甚至伤害。
二、凝聚各方力量,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三、创新工作机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办案过程中,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明确家长的家庭教育法律责任。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父母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在辖区掀起重视学习家庭教育浪潮。针对不少夫妻离婚后对孩子不管不问,甚至把孩子当作报复工具的问题,创作《合作父母承诺书》,要求离婚双方承诺,携手共同做好孩子的“合作父母”,最大限度避免孩子因父母的离婚受到伤害。为离婚案件“建档画像”,对每起离婚案件的矛盾点、子女抚养问题的分歧、子女由谁抚养的利弊、子女是否存在心理问题等予以详细记载,为判后帮扶、案件执行提供详实、可靠的保障。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号
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2345”融合工作法绘就万家好“枫”景
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通过创建党建联建联学和“法庭+N”的多元解纷模式,延伸审判职能,依靠“百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等平台,维护家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造少年家事法庭,以“小家”合推动“大家”兴。
一、党建联建强堡垒,基层治理“新枫景”
一是共建为审判质效注入“红色动能”。2023年8月至今,城关法庭党支部先后与锦屏镇后庄党支部、县妇联党支部签订支部《党建联建协议书》,通过开展共建活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等举措,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助推审判质效稳固提升。二是共治为小区治理奏响“和谐曲”。城关法庭党支部与社区共享调解资源,法庭工作作员及常驻调解员与社区民调员加强协作,共同对社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调处,并积极做好联合普法宣传工作,自开展支部联建以来,共同为社区化解矛盾纠纷10余件。三是共享为群众幸福持续“再加码”。通过“驻庭+驻社区”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强化社区精神文明,加大“三治”融合,以法治契约精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针对辖区内村庄高发典型的赡养案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并进行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两庭”“三审”合一体,刚柔并济“促和谐”
三、多元力量齐携手,巧解家事“千千结”
一是构建“法庭+妇联”联动机制。携手宜阳县妇联联合下发《关于构建家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百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由县妇联每个月轮流从各乡镇抽调一名调解经验丰富的妇联工作人员常驻“百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助力家事案件调解工作。挂牌成立以来,参与调解39件,调解成功21件,回访25件。二是助推调研成果转化走深走实。针对离婚纠纷不断攀升的情况,法庭联合妇联、民政、派出所、司法所等多家单位分析离婚现状,并形成《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减少婚姻矛盾纠纷》的调研报告。2023年8月,城关法庭干警编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被河南法制报、人民法治网等多家媒体报道;三是完善矛盾争议联调机制。城关法庭构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委会、网格员”的多元解纷模式,针对84起涉众敏感案件积极向上级党委汇报,并与辖区派出所开展协作,有效化解纠纷。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号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孟轲人民法庭
串好“联动”一条线培育审判工作新动能
濮阳市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在此居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近年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孟轲人民法庭围绕家庭文明礼仪,积极倡导社会新风,不断探索“联动”治理,以法治力量保障“中华龙乡”还“礼”之本质。2023年,华龙区法院新收家事纠纷占比民事案件8.78%,较全市16.01%低7.23个百分点。
一、联动党委政府,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做好矛盾排查“提前量”。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孟轲法庭深入开展“三官两员一顾问”活动,5名法官分包5个社区,做好矛盾纠纷调查排解,联合分包社区尽早化解矛盾纠纷。在一起因管道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中,双方因沟通不畅产生严重误会,关系十分紧张,多次报案。法官、警官、社区调解员多次到双方家中沟通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效化解了这起邻里纠纷。开展该活动3年来,共化解纠纷348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次。
二是打好法治教育“预防针”。设置“法治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馆”;定期举办专题“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群众“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以家庭文明为主题,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各类普法活动,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观念,以家庭和谐幸福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三是用好示范诉讼“风向标”。做实诉调对接工作,以巡回审判、示范诉讼等形式,提高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指导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在办理某村村委会与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了解到该村存在大量同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遂将庭审现场“搬”至该村村委会,耐心向村民们讲明法理、说明情理,促成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以示范性诉讼带动化解了30余起纠纷。
二、联动内部机构,家事纠纷闭环处理
二是诉中加强亲情教育指导,传递优良家风家教。选取3名专业水平高、社会阅历多、沟通能力强的女性法官组成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在严格公正司法中融入人文关怀,以矛盾彻底化解为出发点,以家庭和谐为落脚点,通过亲情劝导、观看亲情教育短片、讲述父母子女关系等形式教育感化当事人,在“案结”基础上更加追求“事了”“人和”。2023年,孟轲法庭全年结案1255件,服判息诉率85.71%,同比提升7.53%。
三是诉后践行立审执一体化,努力实现案结事了。针对家事纠纷的特殊性,由法官指导当事人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即时执结,当场交付车辆、生活用品,督促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给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一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诚恳提醒、及时打上“预防针”。通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一审环节消化、解决,更多的司法实惠带给了群众,自动履行率从2022年76.16%提升至2023年96.48%。
三、联动职能部门,完善家事诉调对接机制
一是对接妇联与民政部门,更好保护弱势群体。与区民政部门实现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信息互通共享,针对性化解夫妻之间矛盾、消除隔阂。与区妇联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联合宣传《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促进家庭“小和谐”带动社会“大和谐”。2023年,共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案件5件,案件均得以圆满解决。
二是对接乡镇办开展工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积极对接辖区7个乡镇办,多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义务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矛盾多发类型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医疗养老、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合作社借款合同等方面,法官当场给予咨询群众热情、耐心地解答,为乡镇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入户走访群众50余户,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号
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人民法庭
“三联协同”推进诉源治理
近年来,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人民法庭积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设“三联协同”诉源治理工作法,案件数从400余件减少到200余件,辖区71个行政村有50个行政村万人成讼率均低于1%,16个行政村零诉讼案件发生。先后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
一、坚持党建联建,形成基层治理大融合
一是依托主题党日交流制度提升自治水平。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协调联动,借助各乡(镇)村两级党建综合体平台,每月开展主题党日交流活动,主动汇报法庭工作情况,争取支持配合,并为乡(镇)政府、村委决策或修改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党员、退休干部和乡贤自觉参与到纠纷化解中。二是成立联合党支部。以法庭支部为核心外延三个临时党小组,指定专职联络员,收集分析群众婚姻、赡养、邻里等民生需求,通过“线下线上”“庭外庭内”互通会商,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通过联治、联动,低成本、快速、及时化解可以避免的矛盾冲突。三是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坚持“有案开庭、无案送法”原则,通过到案发地开庭、民情大走访、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乡村自治水平。打造“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诉前调解+网上签章”“判后答疑+督促履行”的“一站式”工作模式,综合运用自治、德治和法治手段,提升服判息诉和自动履行率。2023年,北冷法庭共委托委派调解员调解案件605件,调解成功116件,申请出具调解书80件,督促自动履行45件。
二、坚持庭所联动,形成协同化解大格局
三、坚持多元联调,形成齐抓共管大合力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号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条块联动助推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
近年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聚焦源头防控、诉前化解、关口把控,以多元共治、多面整合、多维互动推进辖区诉源治理,有效遏制诉讼增量。2023年焦作辖区内7个人民法庭的案件量明显下降。
一、聚焦源头防控,以多元共治推进诉源治理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根据焦作两级法院多元化解、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形成《焦作法院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情况报告及关于推进焦作市诉源治理工作的建议》,向市委政法委作专题报告,并定期汇报辖区内民事、行政万人起诉率情况,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对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机制。2023年以来已向市委政法委汇报14次。
上下联动构建常态化联系机制。市中院定期参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会,与焦作市城区矛调中心建立常态化联系;温县、武陟、博爱等基层法院与当地综治(矛调)中心对接,选派专业素养高、调解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常驻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提供其他法律支持。2023年,两级法院联合综治(矛调)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1536起。
二、聚焦诉前化解,以多面整合促进诉源治理
建立诉前分流机制。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诉调对接程序,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确定人民法庭辖区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涉土地纠纷等纠纷先由当地村委、政府参与化解,化解不成的再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构建横向诉调对接机制。根据辖区类型化矛盾纠纷特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先后与市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妇联、人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诉调对接的意见措施,建立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从源头化解涉农民工讨薪纠纷、涉企纠纷、涉金融纠纷等案件。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扩大选聘渠道和范围,注重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人员、社会专业人士等人员中选聘一批专职或兼职调解员,采取灵活的薪酬或补助方法,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已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12人、律师33人、各类社会专业人士23人。
三、聚焦关口把控,以多维互动实现诉源治理
精准培训,提高调解质量。焦作中院从政治理论、法学理论、调解业务等方面,针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家庭邻里等重点纠纷类型,以面对面授课、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2023年对全市调解员共组织开展了12期专题培训,参训人员936人次,旁听庭审20余次。
运用司法建议预警。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建议重要作用。针对出嫁女(离婚回迁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道路交通管理、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程序、等诉讼高发领域、社会治理热点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2023年,共发出司法建议书29份。
加强宣传引导。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重点选择影响村风民风构建的相邻关系、赡养老人、遗产继承等案件,现场巡回审判,进行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2023年,全市人民法庭通过“两微一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典型案例百余篇。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号
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人民法庭
打造“三大支点”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人民法庭辖区覆盖4个乡镇、7各社区、121个行政村,面积286平方公里,人口26万人,辖区丁营乡为远近闻名的花生之乡。近年来,麦岭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就地解纷、源头治理、服务大局“三大支点”,努力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2023年,辖区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8.3%,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9%。
一、打造“就地解纷”示范点,实现小事不出村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支部建在法庭上,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系列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发挥党员干警领头雁作用,让上门调解、带案下访、案件回访、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成为常态,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党支部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培育特色品牌。依托环资审判,注重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源头预防,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聘请环保监督员、环保调解员、环保宣传员等“三员”,通过监督、调解、宣传等倍增生态保护法治效果。五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立案数持续下降,2023年受案数较2019年下降59%。三是做实“三进”工程。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方便群众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对接4个基层治理单位、36个村级治理单位,扩大联调联治效能,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03件;发挥智慧法庭信息化技术优势,创新线上调解与线下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方法,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二、打造“源头治理”撬动点,实现矛盾不上交
一是主动融入治理。主动融入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工作,全年参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研究论证累计16次。主动与乡(镇)矛调中心对接,承担指导人民调解、协同化解纠纷、提供规范指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职能。2023年6月,风险预判后,通过提前介入成功化解辖区因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引发的涉及21户村民的征地补偿纠纷。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86件,司法确认75件。二是强化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环资纠纷,与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合力。推行法官联系企业和涉企案件影响评估制度,挂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积极与基层商会联动,走访辖区企业8家,帮助企业审查和完善合同32份,防范企业经营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突出“分调裁审”。按照“调解前置、速裁为主、精审兜底”办案模式,深入开展诉非分流、调裁分流,实现简案求快、繁案求好。全面优化诉讼流程管理,大力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小额诉讼快审快结,一裁终局定分止争。2023年,小额诉讼适用率为33.7%,同比上升5%;调撤率为43%,同比上升5%。
三、打造“服务大局”着力点,实现风险不蔓延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号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做实人民法庭双重功能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执法办案和服务基层治理双重功能,织密“前端解纷、诉讼断后、案结事了”解纷网,最大限度让基层成为矛盾纠纷终结地。2023年辖区35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9857件,结案率96.92%,结案平均用时28.62天,辖区案件年诉讼增加量同比连续下降20%以上。
一、做实基层基础,建强扎根基层的发力点
二、做实诉源治理,找准前端预防的切入点
一是压实“万人成讼率”。将诉源治理、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许昌建设考核一体推进,实现诉源治理工作由“法院主推”转为“党委主抓”。每季度向市委政法委报送万人成讼率和排名前十的案件同比增减率,促进乡镇、综治、法院联调联治联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已发送通报、白皮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28件,辖区万人成讼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做实调解平台“三进”。完善“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工作模式,通过吸纳社区网格员为调解员、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驻庭调解等方式,构建“1+N”联动调解格局。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对接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行业调解组织等21个基层单位,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240余次,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3100余次,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2.65%。三是抓实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对专业化人民法庭突出统一裁判尺度、办案质量等因素考量;对速裁快审人民法庭突出法官人均办案量、平均办案审限等指标;对其他人民法庭综合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比、调解成功率、自动履行率、研判通报等量化考核,让辖区矛盾纠纷实质性下降成为硬标准。
三、做实案结事了,打造诉讼断后的示范点
一是诉讼服务多样化。推行“一站服务、一次办好”工作机制,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并行的“厅网线巡”一体化格局更加牢固;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自助诉讼服务设备,目前乡镇居民已自助立案152件。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线下诉讼服务,开展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入户调解、巡回审判1500余次。二是审判方式智能化。辖区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三级专网,实现与法院机关之间信访、庭审、安保、会议的音视频实时联通、可视巡查。开展智慧法庭项目建设,提升“智审、智服、智管”水平。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辖区人民法庭共网上立案8971件,线上调解5700余次。三是分调裁审精细化。对宜调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或不宜调解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进一步推动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疑难复杂案件优先分配给庭长细审精判,全面提升审判质量。2023年辖区人民法庭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7.18%,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46.25%,民事案件调撤率达48.87%,“一次实质解纷”效果良好。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5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
“法庭+”大调解模式护航茶乡经济发展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位于中国十大名茶——信阳毛尖的核心产区,95%的百姓以茶为生,故而得名“茶乡法庭”。近年来,董家河人民法庭构建“法庭+”大调解治理模式,依托“一庭两站”、“网格直通车”、“巡回调解”等诉源治理新载体,在调解职能上做加法,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为茶农、茶企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赋能茶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
一、四级闭环分流调解,筑牢诉源治理“桥头堡”
董家河法庭依托辖区乡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对于诉讼平台受理的侵权、赡养、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等农村常见纠纷逐级分流,推行“行政村—乡镇综治部门—司法所—法庭”四级化解新路径。在法庭全程参与指导的前提下,自下而上实行多级多轮闭环调解并逐案制作调解台账,确认各轮调解意见及认定事实,让法庭的诉前调解成为诉讼前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法庭在后期调解或裁判时充分尊重考虑基层各级调解部门的意见,树立村支两委的权威,调动其调解积极性,从而推动调解成效的良性循环。该调解机制实施以来,大量纠纷矛盾在源头化解,在零投诉、零信访的前提下,2023年法庭受理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7%。
二、“网格直通车”指导调解,搭建矛盾化解“连心桥”
网格长一般掌握着全村矛盾纠纷的源头信息,董家河法庭抓住“关键少数”,以辖区行政村为单位,将全部网格长纳入法律指导工作群,搭建“法官”直接对接“网格长”的“网格直通车”。对于群众矛盾化解过程中存在法律疑惑,法官可通过语音、视频等方式向网格长或群众即时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指导。及时获取群众司法需求,同时通过释义法律,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及自治能力,避免矛盾因多次转交而激化成讼。2023年11月,法庭通过网格直通车在线参与指导调解一起赡养纠纷,化解了当事人长达十年的感情隔阂。
三、“一庭两站”共享调解,打造服务群众“示范窗”
董家河法庭在试点村部设立“法官驿站”、在辖区重点企业设立的“法官流动服务平台”,共享村部及企业现有的办公空间,共享村干部、乡贤五老、人民调解、企业法务等调解力量,形成解纷合力与阵地。走出法庭,延伸司法职能,就地参与纠纷化解,实现调解指导无盲区、全覆盖。2023年3月以来,法庭通过“共享调解”参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抓前端、治未病,最终仅有不到20%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的良好法治效果。
四、“庭所共建”联动调解,撑起司法为民“保护伞”
董家河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平安办、乡村经济发展办公室形成联动机制,负责人共同签署《共建共享共治协议书》,针对辖区内存在较大涉诉涉访风险的矛盾,由法庭牵头联合多部门集中调解,从个人权益、法律保障、政府职能等多维度多角度化解,确保后期化解成效。2023年4月,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共同化解了某村民小组一起多年涉访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在共同协作配合下,历时三年的补偿款终于分配到全体小组成员手中。
五、“以案说法”巡回调解,谱写法治需求“白皮书”
对于涉及土地流转、农家乐商业经营等新时代背景下农村涌现出的共性纠纷,法庭干警主动下沉到村落、茶园、田间地头开展巡回调解。邀请政府代表、村民组组长、群众代表等群体参与旁听,通过对法律规定、裁判思路及诉讼风险的释明,实现调判结合的法治虹吸效应。2023年,某企业与辖区多个村民小组几十户群众因多年前茶山流转问题产生纠纷,法庭以巡回调解的方式对其中几户茶农和企业之间的矛盾进行了巡回调解,解答了双方的法律疑问并现场发放了《农村土地法律知识手册》,最终该村小组其他群众均参照法庭的调解意见与企业达成和解,无一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真正实现了法治效应最大化,助力茶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6号
洛宁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5+2+1”工作法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洛宁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深化诉源治理、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实施“5+2+1”工作法,即“5步调解+2个坚持+1个示范宣判”。2023年,辖区乡镇的“万人成讼率”下降20%,“三零社区、无讼村”数量与去年同比增加了15个,为全面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推动辖区平安建设贡献了法治力量。
一、“五步调解”:源头治理是关键
二、“二个坚持”:能力提升是保障
一是联合司法所坚持开展对乡村矛调人员“跟庭培训”。2023年,由乡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工作认真、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委干部、民调员、网格员、乡贤、“五老人员”约286人、4批次到法庭“跟庭培训”,旁听案件审理、商讨调解思路、组建矛调互助群,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纠纷化解能力,培养“法律明白人”。2023年,在辖区乡镇开展“法润青春守护未来”“依法规范家事调解携手共建法治乡村”“坚持多元解纷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专题授课12次,参加培训人员301人次,召开诉源治理专题会6次。二是坚持发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协同联动办案机制。对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宅基地、相邻采光权等矛盾激化的侵权案件26起,充分发挥协同办案机制,深入纠纷现场,实地调查了解,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对城郊乡某村发生的一起宅基地纠纷,通过“庭所联动”机制,实地勘察、多轮调解,促使双方主动握手言和,长达十年的信访、缠访纠纷尘埃落地。
三、“一个宣判”:司法为民是根本
2023年,法庭受理的某小区物业费纠纷11起、欠款纠纷15起,因涉及人员众多、疑难复杂,主动向案涉纠纷地党委政府汇报案情、争取支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管理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并参与调解,充分辩法析理,耐心判后答疑,努力实现个案判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融合。农忙季节,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法庭通过巡回审理,把庭审现场开到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村委会大院,对涉及宅基地、房屋、林地、相邻关系、赡养抚养等具有教育、引导和典型示范意义的18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建立回访档案,针对非即时履行的案件,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完善网上财产查控,实施失信、限高惩戒措施,让胜诉方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能兑现。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号
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
“三升级三打造”勾勒乡村治理新模式
灵宝市农业资源丰厚,是中国著名的苹果、核桃、大枣产地。近年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立足当地乡村乡情,精准把握职能定位,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目标,以“新时代调解理念”为指引,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三大平台”为抓手,以“激活基层治理最末梢”为手段,创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生动实践。
一、理念升级,打造“网格化管理”平台
二是搭建解纷服务线。五亩法庭与乡镇联建共建,设立“法官联络站”,搭建“精细排查‘网格调’、发挥优势‘乡贤调’、集体会诊‘法庭调’”的线状解纷模式。三年来,受理案件总量以18.2%的幅度持续下降;辖区152个行政村的“无讼”村由无到有;案件调撤率81.4%,服判息诉率98.8%,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升级版。
三是拓宽司法覆盖面。为拓宽司法服务覆盖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五亩法庭探索建立信访风险预警、协同研判化解制度,每年年末向地方党委报送当年度《审判执行白皮书》,及时反馈各村诉讼情况,对重点、热点及敏感案件进行预警研判,为党委决策提供司法保障。
二、职能升级,打造“精细化服务”平台
一是服务产业发展,打造“惠民法庭”。五亩法庭服务的乡镇,既有传统农业乡镇,也有工业转型乡镇,且地处南部山区,群众利益诉求多元。针对辖区支柱产业,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等设立“签约法官”,为农户提供法律咨询。开辟涉农“绿色通道”,提供产业前中后“一条龙”司法服务。三年来,依法调处涉农纠纷280件,标的额1.2亿元。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针对辖区地处秦岭山脉与伏牛山脉交汇处,充分运用巡回审判和司法建议,及时处置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案件18起,保护青山绿水。
二是回应群众关切,打造“为民法庭”。五亩法庭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围绕儿童权益保护,设立离异家庭子女成长数字档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三年来,审结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363件,发布家庭教育告知书120份。围绕老年群体,开辟老年人优先窗口。针对争议较大、法理情交织的案件,组建“社会观察团”“百姓评议团”,通过调查问卷、调查报告等形式收集意见作为裁判参考。三年来,审结家事案件759件,调撤率从50.7%上升至96.1%。
三是走进田间地头,打造“便民法庭”。五亩法庭推行“假日法庭”,选择典型案件,到田间地头就地审理,让群众沉浸式旁听,着力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537名。开展法官“六进六送”机制,一体开展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和现场讲法。一起真实婚姻案件改编的《离婚法庭上的浪漫一幕》,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转发,百万网友点赞好评。
三、智慧升级,打造“信息化支撑”平台
一是科技化赋能。积极推动现代科技的运用,加速“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动智慧法庭建设,五亩法庭争取财政支持投资100余万元,建设立案智能回填、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法信类案推送、智能语音识别、网上证据交互等信息化平台,率先建成了智慧庭审系统,实现了智慧庭审。
二是一体化办案。在立案环节,推行现场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全覆盖;在审判环节,完善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笔录智能生成、全方位质证等庭审辅助功能;在执行环节,突出“智慧执行”,建立分段集约的执行工作新模式。
三是高效化运行。依托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运用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等方式,开展网上开庭办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移动电子诉讼服务尽在“掌”握。三年来,法庭网上立案率93%,电子送达覆盖率超过98%,让更多山区群众享受到科技红利。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8号
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
聚力“三端”绘就熊山灌水好“枫”景
卢氏县地处河南省西部,位于熊耳山中段,熊耳山岭以北的洛河属黄河流域,熊耳山岭以南的老灌河、淇河属长江水系。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位于老灌河旁,距离县城55公里,是河南省辖区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海拔最高、距离中心城市最远的基层法庭。干警长期扎根基层,聚力“三个端口”,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用多元解纷的小切口,有效服务了辖区乡村振兴大格局。
一、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注重源头治理,蓄力“前端”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判质量,发力“中端”
一是用活诉讼调解。始终秉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2023年共收案424件,结案418件,结案率98.58%。其中调解158件,撤诉68件,调撤率合计54.0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68%,力求化解矛盾的最优解。二是创新便民举措。通过巡回审判、“晚间法庭”、午间调解、节假日执行、线上诉讼等便民举措,以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形式,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2020年受理赡养类纠纷案件6件,2021年受理赡养类纠纷4件,2022年至今暂未收到群众赡养类纠纷的起诉,司法裁判的社会指引效果正在不断凸显。三是提升审判质效。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辖区实际探索总结的“四集中工作法”即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2023年平均审理天数下降到20.93天,长期未结案件为零。
三、优化判后履行,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倾力“末端”
一是做优判后督促履行。2023年7月,某交通事故责任案宣判后,保险人对结果不服要上诉,法庭秉持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仔细倾听各方想法,发现受害人急于申请执行得到赔偿款,肇事司机欲就自己的车损另诉。在办理上诉移送过程中,以签订判后履行协议并实质履行的形式,既化解了保险人上诉,又避免了受害人申请执行和肇事司机另诉,压缩了“案件比”,实现了一案结而多案解的良好法律效果。二是促进实质性解纷。8月,法庭干警冒酷暑来到距离法庭60多公里的某村,就判决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督促履行。法庭干警顶着烈日帮助清理妨害物,消除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后顾之忧,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通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判后调解+督促履行的方式,法庭裁判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75.3%,修复了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