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婚前有套房子,没有贷款,现在想加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加吗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结婚后房子卖掉再买房子,是否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能否仍然是我的个人财产
答:婚后再买的房子,除非跟对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否则都会按共同财产办理产权。
问:我公婆有套房子,说以后给我老公继承,请问这种情况下继承的房产,算老公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算是共同财产,这与公婆出资为儿子儿媳购房是不一样的。
问:两年前,我父母的房子拆迁,分到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归我。当时我已经结婚,请问现在离婚的话,男方能不能要求分房
案例1
婚房是婚后女方父母买的,没写他的名字
一离婚,房子跟他没半点关系了
生于1975年的张辉老家是西南某地,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都是工人。
2004年,张辉和南京女孩王梅敲定了恋爱关系。2005年底,两人走进婚姻殿堂。婚后,张辉根本没有能力买房。于是,王梅的父母自掏腰包,全款付清买了一套位于城南的房子,让张辉和王梅住了进去。因为房子张辉没有出钱,到房产局办理登记的时候,就登记在了王梅和其父母名下。张辉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因为自己一分钱没出,也不好意思要求房产证加自己名字。
2009年,双方又闹上了法庭,请求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秦淮法院受理后,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协议离婚。
但在同事和朋友劝说下,又复婚了。到今年5月,这对离婚又复婚的男女,又走上离婚的道路。王梅将张辉起诉到了南京秦淮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
那么,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到底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对此,按照旧的婚姻法解释,房子是女方父母在他们婚后购买的,虽然登记在女方和其父母名下,但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参与房产分割。
但按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例2
女方也怕男方“蹭”房产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丈母娘放了心
公证员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下,房子买下后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就是由他们的女儿、女婿双方约定,房子是女儿一个人的。小娟的父母产生顾虑,觉得女儿、女婿才结婚就提这个事情,会不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公证员让老人回去叫女儿女婿过来,由公证员跟他们讲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
过了几天,小娟和丈夫来到公证处,公证员向双方说明了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意义和具体操作程序,并向他们介绍说,这种约定也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夫妻财产分配制度,也不是互相不信任,或者留一手什么的,只是本着公平原则的一种处理方式。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没有贷款,现在想加上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加吗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结婚后房子卖掉再买房子,是否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能否仍然是我个人财产
律师回复:婚后再买的房子,除非和对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否则会按共同财产来办理产权。
问:我公婆有套房子,说以后会继承给我老公。想问下,这种情况下继承的房子,算老公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算是共同财产,这与公婆出资为子女买房是不一样的。
问:我和男友马上要结婚,我们双方父母约定,他家买房,我家来买车和装修。这样做,现在是不是很不合算
律师答复:一般结婚都是男方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及买车,从目前的司法解释来看,女方肯定是不合算了,因此,最好婚前买房时共同出资,或婚后共同承担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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