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兰州召开的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针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5年2月,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谈到2015年全省法院工作安排时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立案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和生效裁判文书公开。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2015年5月28日,“吉林电子法院”上线试用,6月14日第一期开通使用,成为全省统一利用互联网办理诉讼业务的司法服务平台。
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视察电子法院
循序渐进:应用平台简捷高效
探索建立电子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2014年,吉林省法院已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23460份,其中吉林高院2353份,列全国高院第9位。
这一数据是建立在吉林高院充分利用全省审判数据优势基础上的。注重从末端处理中发现前端治理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裁判文书挖掘技术形成小额诉讼、环境保护、司法改革等专题报告,从海量数据中找到引发问题的原因、特点、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从而强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按照工作安排,2015年,吉林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目标建设,确保司法裁判遵循法理、符合情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电子法院:阳光司法落地体验
电子法院要实用、有效、简捷、易行。
“电子法院要实用、有效、简捷、易行,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深入调研,摸清法官、当事人和律师的需求,与软件开发公司做好衔接,开发好适用软件。”这是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对信息化的要求。
电子法院建设,是吉林法院的创新。在过去已有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之上,吉林法院把目前已有,但不健全并处于分散状态的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信息孤岛串联起来,加以整合,向前推进,搭建统一的电子诉讼平台。
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电子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吉林高院立足国情和吉林省情,首先加强需求的调研摸底,在已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上,经过论证、立项、研发,将电子法院的理念转化为现实。
强化人性化的诉讼引导、方便快捷的远程立案、可视化沟通交流三大功能,吉林电子法院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实现以全程无纸化、24小时诉讼、流程全覆盖的目标。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案件受理处
立案电子化:网上留痕
做到网上留痕,要有检查考核,这是电子法院产生实质效应的关键一招。
2015年6月9日,蛟河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峰演示了一起正待办理的网上预约立案案件。这起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标的额22万元,诉讼费数额自动生成为4600元,是蛟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推送过来的。杨峰当场按程序操作,几分钟就完成了这起案件的网上立案审批工作。
“好!”正在蛟河法院调研的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赞扬道。
“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向双方当事人推送电子卷宗,开展庭审证据交换,实施法官与当事人互动十分重要。这个问题要重视,作为重要节点抓好。要做到网上留痕,要有检查考核,这是电子法院产生实质效应的关键一招。”在王常松的预想中,真正的便民诉讼就是要做到一方当事人将证据交给法官后,法官就要扫描上传,并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让对方当事人即时看到。这样做,双方在开庭前就相互知根知底,庭审中就能形成对质,充分抗辩,以利于法官居中裁判。与此同时,开庭的时候就会很简单,焦点也好集中,能够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打开吉林电子法院平台,在网页页面的最上方有明显的网上立案消息提示区,每个案件以卡片形式展示,可以看到案件进展到了哪个阶段。案件名称旁边有待办提醒,页面主动给予提示,智能推送服务。“就像旁边站了个资深法官在指导办案”,用过这一系统的法官评价。
网上立案申请,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的立案登记流程制作的,按照页面中的提示,提交电子诉讼申请书、送达地址、原被告信息、起诉状、证据等必要的材料。只要把规定的信息填全就能够自动生成文书申请立案。同时,网站支持多种格式文件、图像、视频的材料上传。成功提交申请之后,当事人会收到一个温馨提示:“可以进行实名认证了”。
电子法院网上缴费平台,实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联(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的对接,为当事人、律师提供个人在线诉讼费缴纳,以及为企业法务提供企业在线诉讼费缴纳。缴纳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诉费缴纳凭证,经过法院立案部门确认后,案件正式完成立案,为案件分配案号。
节点推送:案件进展一目了然
在电子法院平台内,各个流程节点的确认信息都将通过12368短信服务平台实时免费地推送给当事人。提醒短信统一发送号码为12368,内容包括发送法院名称、提醒节点信息、电子法院登陆域名等,方便诉讼参与人查收和上网办理,实现24小时不间断立案。
在吉林电子法院,案件成功立案,生成案号即可为每个案件提供一个法官、双方当事人及律师三方可视诉讼记录阅览平台。在这个办案平台上,可以在同一个界面上阅览诉讼记录,确认案件信息并处理有关业务。既可以显示原被告和法院制作的各种文件、形成案件电子卷宗,又支持方便快捷的查阅,根据业务要求为双方当事人全面公开、公示案件审理进展信息和文件材料等,实现庭前证据交换。在具体操作上,三方可视阅览平台最上方的基本信息展示区,显示案号、案名、承办庭室、承办人;下方的主体记录材料处理区,提供诉讼材料提交、联系法官、云会议、材料提交、证据交换、庭审点播、评估鉴定、诉讼保全、申诉撤诉服务功能,以及对材料文字放大缩小的查看和翻页控制功能。
为了一目了然地分辨出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的案件材料和流程节点信息,原被告展示区的所有文件进行了颜色标识:原告为红色、被告为蓝色、法官为黑色。
当事人在记录材料处理区可以进行电子送达的签收,可以查看材料的审批结果,还可以通过提供的文书模板编辑申请书并在线提交。
吉林电子法院平台还提供三方留言联系法官功能,为法官、双方当事人提供诉前、诉中、诉后的在线问题交流平台。整个平台以聊天窗口对话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的疑问、顾虑、意见进行在线回复,并支持材料的上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清晰可辨,红色代表原告,在页面左侧;蓝色代表被告,在页面右侧。法官的回复在中间显示。页面下方是案件参与人员的信息。法官的每条意见回复都自动公示,三方对话公开透明。
执行:足不出院查控财产
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网与银行等部门联网,执行法官足不出院就可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6月10日下午,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银行征信信息查询室,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仔细询问操作规程和功能。当得知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院就可连接银行等部门的征信网络系统,查询并申请冻结执行人存款等事项,连声说“好”,并指出要指定专人,保证独立房间,严肃认真做好财产查控和保密工作。
目前,电子法院建设试点法院的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卷宗都做到即时扫描,被执行财产查控等各节点信息,在行为实施时均即时向申请执行人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告知。这样做工作量增加了许多,但好处也很多,能规范执行工作,防止造成案件拖拉。当事人有疑问或由此造成信访时,也能有据可查,减少当事人的怀疑。
在具体执行案件、实施执行行为时,电子法院试点法院均普遍为执行干警配备了执行记录仪。执行员在执行案件时随身携带,对执行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照相,一方面留证据,另一方面也能保护自身。
在执行财产和征信信息查询方面,吉林全省法院实现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网与银行等部门的联网。在执行财产的评估拍卖方面,一些法院尝试实行网上司法拍卖。此外,全省法院还依法在电子法院平台和吉林司法信息公开网上曝光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一大批案件自动履行。
龙井市人民法院安全指挥中心迎来参观的少先队员
公开办案:让案件更加公开透明
三方可视界面提供开放的全流程便民服务。
(一)在吉林电子法院,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登陆入口,进入“我的诉讼”,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诸如网上接访等在线案件办理服务。案件归档后,电子法院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为期两年的无申请档案正卷的网上阅卷服务。
(二)为法官提供电子法院内网管理平台,实现对留言回复、公开信息处理以及整个电子法院诉讼服务统计分析。
(三)为律师协会设计建设了律师管理系统,实现对律师、律所、企业发布的身份验证管理。为律师提供专业的管理界面,支持个人委托的多个案件同时显示,多个案待办事项提醒一目了然,并可随时浏览每个案件的三方可视界面。提供开放的全流程便民服务,公开、透明的办案过程,动态、智能的引导程序,成为网上诉讼服务的标杆和典范。
王常松常说:“我们搞电子法院建设,关键是要让当事人、律师和办案法官感到便利、有用。要开放创新,敢于担当,促进法院信息化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