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法律分析:(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
法律分析: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法律咨询及代书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律师服务(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除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提供的下列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10万元(含)以下: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1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用交诉讼费;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案件种类不同,诉讼费用也不相同。财产类型的民事案件,按照不同标的额收费,标的额越大收费越多,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