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泽,男,中共党员,法律本科,任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4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自1996年起,先后在解放军某法律顾问处、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在服役期间和退出现役后,办理了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等。
赵庚,男,1970年4月12日出生。渤海大学法律专业毕业。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从2000年初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工作经验:在执业期间能先后为公司,政府机关等多家单位担任长年法律顾问。专业技能: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从事律师职业20多年以来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在全国各地办理过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民商事、刑事、行政二审案件,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民商事、刑事、行政抗诉案件,熟练的计算机操作。
刘贵金律师研究生毕业,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07年正式执业,曾在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辽宁华峰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业务,破产业务及刑事业务,尤其热衷于债权债务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
赵博律师,男,执业证号:12107202110395390。执业于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业务专长: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辩护。199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0在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实习,2021年执业。执业以来本着维护每个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终止和目标,认真研究和对待每个委托案件,接待当事人认真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分析案件的证据和法律关系,寻求适合的请求权基础,最终使委托人得到满意的结果,执业以来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今后会继续在律师的职业道路上不断求索。实现律师的真正价值。
刘瑞年,男,1964年1月10日出生,1985年7月份法律专业毕业后被直接分配至锦州市公证处,从事法律公证工作,1988年因工作需要被调至锦州市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此后又陆续在锦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锦州市玉衡律师事务所、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不间断的从事律师工作三十多年,期间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行政、刑事、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也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同时也积累了相应的工作经验。
李孟锐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从事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公、检、法、司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在刑事辩护、再审案件、房产、公司法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许长学律师系中共党员,毕业于辽宁大学,1986年在全国第一次律师统考中取得律师资格,现执业于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本人多年工作在司法部门领导岗位,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精于律师业务,有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娴熟经济、刑事、民事等法律,业务知识牢靠,社会经验丰富。和工人、农民、经济界人士有深厚的感情,在多年执业中,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有求必应;为人正直,仗义执言,无私无畏;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经济、婚姻等案件;曾担当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赞许和信赖,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得到两级法院的一致认可。30多年来,不管是民事、经济代理还是刑事辩护,不论案件大小,不管当事人是穷是富,有无地位,都尽职尽责、竭尽全力、一丝不苟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放心又满意。
我是范卫平律师,1988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同年执业于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近三十年以来,代理各类案件500余件,我主要专注于刑事案件,在我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经过我的努力,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不予起诉,我忠实于法律,忠实当事人,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给当事人以最大的帮助。
吴凡于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书,1989年从事律师工作.这三十年期间,换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调入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现仍在该所执业.执业期间主要承办民事案件,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