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戒毒执行和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锦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锦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机关党组织办公室(办公室)2168878(216812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查科3888287
负责承办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
(三)立法科3888280
负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四)备案审查科3888370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五)行政审批科2168135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2168707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七)行政复议立案科3888385
负责行政复议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3888373
负责承办以县(市、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九)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3888386
负责承办以市直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3888371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2168128
负责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2168805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工作。
(十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2168127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十四)律师工作科(两新组织行业党委办公室)2168126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开展本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