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尚权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总结会圆满结束,为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学术化发展,鼓励先进,表彰优秀,共评选出十位优秀青年律师,分别是:刘书硕、迪力亚、宋立翔、王勃、赵正武、杨岚、易文杰、王帝、李月玲、李娄,再次对他们表示祝贺!
尚权十大优秀青年律师推介
01
刘书硕律师
刘书硕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尚权刑辩学院秘书处副秘书长
尚权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刘书硕律师毕业后在政府部任职,后转型律师,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学术活动: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实务授课老师
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谈判课实务授课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法律诊所实务授课老师
办案经验:
刘书硕律师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了多个集团犯罪案件、金融诈骗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企业家犯罪案件等,熟练掌握刑事实体法,善于从犯罪构成理论的角度解构案情,通过法律上的辨析在多起案件中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部分承办案例:
无罪案例:
★安徽百某某公司被控强迫交易罪案——经刘书硕律师团队辩护,获法院无罪判决,无罪不予追究(本案入围第八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评选活动);
★北京李某某被控2700万诈骗罪案——经刘书硕律师团队辩护,获公安机关撤案,无罪不予追究;
★广东汪某某被控电信诈骗罪案——经刘书硕律师团队辩护,获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无罪释放;
★广东黄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经刘书硕律师团队辩护,获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无罪释放。
成功取保候审案例:
★北京王某寻衅滋事案(成功取保候审);
★北京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成功取保候审);
★广东辛某某涉嫌介绍卖淫案,37天内“黄金救援期”内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安徽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成功取保候审);
★广东于某涉嫌重婚罪安(成功取保候审)。
发回重审案例:
★吉林辽源付某某涉嫌诈骗案——经刘书硕律师团队辩护,二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大刑事案件案例:
★海南黄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电视剧《扫黑风暴》原型之一,海南建省以来涉黑第一案);
★安徽季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去掉部分罪名和事实);
★安徽丁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脱黑);
★内蒙古张某某贪污、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内蒙古某地公安局长,被作为当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指控,事实部分争议较大,在一审开庭期间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安徽崔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安徽某地级市公安局长,在退休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
★黑龙江铁路系统熊某某受贿案(争取到二审开庭审理,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李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通过阅卷、质证,当面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发表不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刑民交叉案件案例:
★北京李某某诈骗案(刑民交叉案件,帮助李某某向立案侦查机关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广东田某某股权纠纷涉刑案(解决刑民交叉纠纷,取得法院强制执行支持,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02
迪力亚律师
迪力亚
尚权市场研发部主任
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法律硕士。
工作语言:汉语、维语、英语、俄语,四语律师。
个人爱好:
★湖北武汉肖某互联网赌盘金融诈骗案;
★河南许昌曹红彬杀妻案;
★广西桂林符某宗族涉黑案;
★新疆喀什市市长努某贪污案;
★北京民营企业家刘某金融诈骗案;
★新疆库尔勒“娱乐大亨”杜某涉黑案;
★内蒙古巴彦淖尔张某涉黑案;
★新疆石河子郁某涉黑案;
★内蒙古乌海高某涉黑案;
★北京马某涉恶案;
★新疆吐鲁番艾某故意杀人案;
★贵州贵阳侯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河北石家庄魏国东涉黑案;
★山东威海市任某故意杀人案;
★湖南长沙谢某死刑复核案;
★山东临沂陈某死刑复核案;
★浙江温州张某强奸案;
★辽宁丹东隋某强奸杀人案;
★北京三里屯强奸案;
★河南太康虎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贵州贵阳赵某传销案;
★山东德州王某集资诈骗案;
★湖北襄阳马某涉黑案;
★广东深圳程某诈骗、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
★黑龙江东宁市王某挪用资金案;
★海南“海口第一案”黄某涉黑案;
★河北沧州黄某诈骗、涉恶案;
★北京延庆温某诈骗案;
★北京门头沟玉某故意伤害案;
★北京海淀约某运输毒品案。
03
宋立翔律师
宋立翔
尚权学术研究部主任
尚权有组织犯罪研究部副主任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本科期间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员,亲自代理民事案件6起。研究生期间担任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从事合适成年人维权、社会调查活动。曾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担任书记员,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
★宿州孙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对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妨害作证罪、2起敲诈勒索事实、2起非法拘禁事实、17起寻衅滋事、3起强迫交易未起诉,将5起寻衅滋事事实变更为违法事实,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3起寻衅滋事事实、1起非法拘禁事实变更为组织外犯罪);
★红河州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1800余本卷宗,开庭时长87日);
★苏州张某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
★青岛陈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排除陈某所有庭前供述,一审认定敲诈勒索罪不成立);
★内蒙古孙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对挪用资金及2起职务侵占、1起寻衅滋事未予起诉,一审判决认定起诉指控的职务侵占罪不成立);
★北京王某诈骗案(发回重审);
★四川赵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发回重审);
★安徽杨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安徽崔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黑龙江马某恶势力犯罪案;
★河北魏某恶势力犯罪案;
★新疆郁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04
王勃律师
王勃
尚权有组织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拥有跨学科知识背景,擅长伤情鉴定、理化鉴定、环境污染等鉴定进行实质审查,对证据依赖鉴定意见类的刑事案件进行辩护有明显优势。
“刑辩十人”论坛秘书处秘书,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诊所授课教师。
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一系列涉黑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案件,获得脱黑、减罪、减轻处罚、取保候审、发回重审等良好的辩护效果。辩护工作的认真与敬业经常获得委托人及办案人员的认可。
★内蒙古方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查起诉阶段脱黑,减少认定犯罪事实,取保候审,量刑建议实报实销);
★山东兰某某挪用资金案(重罪变轻罪:起诉意见书认定挪用资金3400余万,职务侵占300万,经辩护,一审仅认定挪用资金300万,量刑3年);
★安徽易某某强奸案(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山东杜某贪污案(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江西胡某某受贿、行贿、民事枉法裁判案(法定最低刑量刑);
★贵州李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公安不予追诉);
★安徽某自来水厂强迫交易、虚开发票案(一审减少认定近一半涉案金额);
★北京孙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人捅刀几十次,情节极其恶劣,经辩护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安徽李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意见书认定11起组织内犯罪事实,一审仅认定其中3起属于组织内犯罪,涉黑案唯一指控的轻微伤,经辩护不予认定);
★西安王某某特大诈骗案(认定诈骗金额1700余万,同类型案件常判无期徒刑,一审只判决十三年有期徒刑);
★安徽刘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减轻处罚);
★河南徐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法院认定洗钱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成立);
★海南黄某某特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河北陆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北京裴某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
★江苏吴某某职务侵占申诉案;
★河北王某某故意伤害申诉案;
★浙江吴某某职务侵占申诉案;
★北京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05
赵正武律师
赵正武
尚权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尚权学术研究部副主任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导师为何荣功教授。刑事实体法专业功底扎实。读书期间,在《法学教育研究》《江西警察学院学报》以及中国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高端论坛发表论文数篇。曾获国家奖学金、马克昌奖学金,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辩论队队长,在全国模拟法庭竞赛、法律案例分析大赛中多次荣获冠亚军、优秀法律文书与优秀辩手等奖誉。
极早便确立刑事辩护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学术化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刑事法律服务。在公检法刑事部门均有实习经历。曾参与办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故意杀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合同诈骗、行贿、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抢劫、开设赌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罪名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
★江西抚州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亿元案;
★江苏南通范某诈骗4400万元案;
★北京武某猥亵儿童案;
★安徽江某诈骗1200万元案;
★山东滨州高某徇私枉法、行贿、虚假诉讼案;
★辽宁辽阳刘某受贿案;
★北京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内蒙古高某涉黑、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案;
★湖南省检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罗某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涉恶案;
……
★安徽合肥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二审案;
★江苏韩某故意杀人二审案;
★河南安阳李某故意伤害致死再审案;
★安徽宿州史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
★湖南邵阳罗某走私、贩卖、运输35公斤毒品死刑复核案。
06
杨岚律师
杨岚
尚权金融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硕士;全国第5届WTO英文模拟法庭(英文)团体二等奖;全国第15届CIETCCUP商事模拟仲裁庭(英文)最佳贡献奖;西北政法大学“法智杯”模拟法庭(刑事案件)优秀辩手;获得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并获得推免资格;全国第15届CASC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比赛(英文)“优秀辩手”及“团体第二等奖”;全国第2届硕博英才模拟法庭(刑事案件)“优秀辩手”;参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课题《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机构的行政责任》,课题已验收;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曾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现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服务,参与办理间谍、故意杀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的刑事案件,涉及刑事控告业务、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辩护、刑事申诉、死刑复核业务,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经验法则在刑事质证及辩护中的运用》被《刑事司法中经验发展的运用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21年版)收录。
★广东李某某涉嫌抢劫案(死刑复核阶段被不予核准,一审重审改判死缓);
★四川花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死刑复核阶段已被不予核准);
★吉林省刘某某故意杀人案(经申诉,已裁定再审);
★山西省张某某宣扬极端主义案(侦查阶段,37天内被不批准逮捕);
★黑龙江省张某某虚假诉讼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一审重审改判);
★内蒙古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云南陈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2个罪名、59起犯罪事实,庭审历时87天);
★北京韩某某诈骗案(改变罪名定性,减轻量刑);
★北京王某某间谍案。
07
易文杰律师
易文杰
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服务,曾参与办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运输毒品、诈骗、故意杀人、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洗钱、抢劫、强奸、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虚假诉讼等罪名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加入尚权所以来,坚持专心做业务、热心做公益、潜心做学问,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法律诊所授课教师。曾代表尚权律师事务所参加中国刑事律师联盟模拟法庭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挂牌督办的安徽管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云南临沧陈某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安徽朱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恶势力案;
★四川阿后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
★湖南石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
★北京罗某某诈骗案;
★江苏张某某受贿案;
★湖北张某某故意伤害申诉案。
08
王帝律师
王帝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校期间作为核心成员深度实践“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的模型建构”的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及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行动计划”并成功通过结项答辩,在各类辩论赛、模拟法庭竟赛中斩获优秀辩手等荣誉。曾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工作,协同检察官参与侦查监督办案工作。
作为尚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发起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公益项目”的负责成员,为二十余起死刑复核案件中的被告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受邀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诊所实务导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梁某制造五百公斤毒品案(入选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市付某容留他人吸毒案(逮捕后成功说服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解除取保候审);
★黑龙江省黄某故意伤害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陕西省冯某诈骗罪(一审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北京市冯某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解除取保候审);
★河北省孟氏家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成功为当事人去掉270万的诈骗金额);
★北京市马某控告诈骗案;
★湖北省唐某故意杀人案(司法部首批指派死刑复核法律援助案件);
★北京市贺某贩卖上头电子烟一案(涉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
★江西省宋某集资诈骗、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非吸金额达20余亿);
★安徽省宋氏兄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安徽省陆氏家族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一案;
★四川省冯某等人恶势力团伙被控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
★山西省王某制造毒品案(贩卖制毒原料);
★陕西省项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虚开发票案;
★涉尼日利亚跨境走私毒品死刑复核案;
★广东省某跨国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刘某贩卖毒品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卢某制造毒品125公斤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何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山西省某大型医院诈骗国家医保资金案;
★吉林省某汽车公司高层合同诈骗案;
★北京市刘某诈骗案;
★北京市杨某抢劫杀人案;
★北京市赵某寻衅滋事案;
★安徽省孟某非法采矿案。
09
李月玲律师
李月玲
北京市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尚权青年律师工作部副主任
尚权走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厦门市法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厦门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信息库成员
“未未同鹭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成员
厦门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始终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已单独承办或参与处理了数十起有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在走私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在执业中,李月玲律师思维敏捷,推理严密,论证有力,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敬业精神获了充分肯定。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近千万,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罪;
★厦门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经合规整改,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026”特大成品油走私案件,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及与检察院、海关的充分沟通,成功辩护将偷逃税款金额的认定从314余万元降至117余万元。原量刑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胡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案案,该案为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对律师办理案件给予极大肯定;
★简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的建议量刑之下判决;
★陈某某等人走私小叶紫檀案,适用缓刑;
★苏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适用缓刑。
10
李娄律师
李娄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自2009年开始执业,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服务对象曾包括地方政府、上市公司及高管、投资公司和外贸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实战磨砺,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行业经验(尤其在公司经营和金融领域)。从2021年开始,凭着对司法正义的执著追求,凭着对尚权所-只做刑事业务理念的高度认同,成为了尚权所一名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刑辩律师,进一步完成了从专业走向专精的转变(专注于金融证券犯罪的研究与辩护),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精细的刑事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e租宝”特大非法集资案
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法律出版社共同评为“201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涉案金额700多亿元,和云南昆明“泛亚平台”案并称为非法集资两大典型案例。
★陈某操纵证券市场案
★某企业董事长涉内幕交易案
该案牵涉甚广,并非常具有代表性。核心主犯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货交易的专长以及在政商界、金融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被称为当地的股神。作案的特点十分明显,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选中的一些上市的公司或者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这样来获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