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

6月1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举行全市政法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付银昌,市中法党组成员、副院长、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杰及市中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新闻发言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拉珍主持。

拉珍: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自今年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拉萨市按照中央、自治区整体部署,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的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和谐生活意义重大。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是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重要途径。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付银昌,市中法党组成员、副院长、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杰,拉萨市政法队伍成员单位向大家介绍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内容,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付银昌同志介绍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

付银昌: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2月27日,党中央发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令,拉萨市闻令即动、快速响应、积极作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突出拉萨特色,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围绕“五个过硬”,突出“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强势推进,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力度空前的自我革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四、政法干警保安全护稳定能力得到了提升。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们始终突出“工作主线”,注重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聚焦政法工作主业,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保安全护稳定的业绩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切实履行维护稳定职责。全市政法干警深刻汲取学习教育的硬核力量,更加自觉地投入到对敌斗争第一线、维护稳定最前沿、护航发展主阵地,全力谋划做好“两大庆典”、“三月敏感期”、“萨嘎达瓦”?民俗宗教活动维稳安保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今年以来,已有2名政法干警因公牺牲,倒在工作岗位,他们生动诠释了拉萨政法干警忠诚担当、不怕牺牲、为民服务、守护平安的初心和忠心。切实履行平安建设职责。持续深化平安拉萨建设各项措施,坚持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我们就打击整治什么,部署开展“断卡”、电信诈骗、酒驾等专项行动,有力夯实社会稳定根基。有效防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防止被敌对势力、分裂势力煽动利用,制定新时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拉萨版”,打造“枫桥式村居警务室”品牌工程,全市95%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拉萨政法系统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持之以恒推进学习教育、动真碰硬清除害群之马、驰而不息整治顽瘴痼疾,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向大庆作贡献”活动,以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向党旗致敬、为大庆献礼!

拉珍:感谢付银昌同志的介绍。下面,请陈杰同志通报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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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拉萨市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组织查处,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执法司法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害群之马得到清除。按照会议流程,下面由我对查纠整改环节办理的、有代表性的六件典型案件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1: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问题

2021年4月10日,4名公安干警主动向上级报告在办理王某涉嫌挪用资金和刘某报非法经营案件时,未及时对该两起案件开展侦办。经查,办案民警中有3人同时肩负其他案件的侦办任务。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可以给予该4名干警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鉴于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对于政法干警主动报告自己问题的,应当兑现“自查从宽”政策,经集体讨论研究,对1名没有直接参与案件侦办的民警免于处罚,对其余3个民警仅分别作出了书面检查、取消评选先进资格的处理。

案例2:有案不立问题

该21名干警主动报告自己的问题,符合“自查从宽”的政策适用条件,经集体研究,对21名干警作出约谈和通报批评的处理。鉴于该支队支队长和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已向组织作出自查,由分管副局长进行约谈。我市公安局教整办将该支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问题作为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对象,已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改。

案例3:违规参股问题

依据“自查从宽”政策,拉萨市公安局党委对该干警作出取消2021年度评选先进资格、书面检讨、约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

?案例4:执法不规范问题

依据“自查从宽”政策,经集体研究,对该所副所长作出约谈的处理决定;对另外2名民警分别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2021年度评优选先资格的处理决定。

案例5:违规出入娱乐场所问题

10名公安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2017年至2020年期间多次与家属、朋友出入娱乐场所消费。经查,不存在接受有偿陪侍和辖区服务管理对象吃请等问题。

公安部三项纪律第三项规定“绝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依据“自查从宽”政策,要求9名党员干警在组织生活会上深刻开展自我批评;要求非党员干警1名作书面检讨。

案例6:纪律作风问题

2020年5月,罗某调入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后,旷工18天,出入娱乐会所,甚至拖欠消费款,党组织多次与罗某本人及其家属谈心谈话,提醒教育,但罗某依然我行我素。

罗某身为党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追求低级趣味,对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拒绝整改,经集体研究,依据《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给予罗某辞退处理。

通报完毕!

拉珍:接下来请市中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结合教育整顿各自介绍整改情况。

市中法巴桑: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问题线索585条,涉及68人(含离职2人、退休3人),处理580条。处理处分违纪违法干警49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制定了顽瘴痼疾整治清单,现予以公布,诚挚接受社会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重点整治:

1.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内外宣传效果不理想,导致填报不主动或凑数填报。

2.领导干部违反“三个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及被其他领导过问案件,不如实记录填报。

3.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调查过程之前,未履行“三个规定”告知程序。

4.普通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及被其他领导过问案件,不如实记录填报。

主要整治措施: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万长”大宣讲,县处级以上干部签订承诺书,印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试行)》,填报《个人事项自查报告表》,在“三个规定”填报平台补报等方式,杜绝贯彻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

1.违规注册公司、个体工商户、做微商等行为。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3.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辖范围内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

1.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2.适用法律错误,减刑幅度过高。

3.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接收有关单位误餐费。

主要整治措施:通过减假暂案件倒查30年,组织追责,自查检讨,印发《拉萨法院加强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司法建议工作办法》等方式,杜绝违规现象。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重点整治:

1.年底压案、拖延立案、控制立案,人为制造立案难。

2.执行款物发放不及时,财产处置周期长。

3.诉前保全不规范。

4.扣除审限不及时、不严格,审限管理不规范。

五、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

法官、法官助理离任后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主要整治措施:通过排查离任人员和退休人员,案件评查,印发《关于规范离职法官在原法院代理案件的通知》等方式,杜绝违规现象。

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开展了以下工作:

1.当事人来我院立案最多跑一次。

2.当事人可网上立案、跨域立案。

3.自然人当事人凭身份证领取二维码可在线缴费、开票。

4.当事人在执行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所有执行事项。

7.律师凭“一码通”免安检进入我院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

8.律师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我院当场出具。

9.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10.院领导每周固定接访信访当事人。

11.为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

市检察院孙林华: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拉萨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市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拉萨市检察院共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问题线索121条,涉及32人,处理121条,处理处分违纪违法干警32人。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我院制定了顽瘴痼疾整治清单,现予以公布,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我们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检察人员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报告,避重就轻、选择性填报或凑数填报等情形的;对外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深化教育引导,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动作用,自觉做到“逢过问必记录”;扩大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检察机关公正履职的良好环境。

我们将重点整治: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检察干警任职管辖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检察干警任职管辖范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深入思想发动,做好政策解读和辅导咨询,让干警主动自查自纠;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动,提高排查效率;积极妥善处置,既严格执行政策,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又要人性化操作,妥善解决干警及家属实际困难。

三、违规参股借贷方面

我们将重点整治: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与所办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代理律师存在违规借贷等不当经济往来行为的;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开展政策讲解,注意区分正常借贷与违规参股借贷;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排查、身份自动核查、案件倒查机制,实现常治长效;还可将“违规参股借贷”列入干警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岗前任职承诺内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

我们将重点整治:对于监狱、看守所等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报请“减假暂”监督不力的;审查监狱提请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卷宗、法院庭审和裁定,以及对社区矫正部门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评估意见书监督不严格,未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不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罪犯多次调监、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部位的排查;深入开展交叉检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对“有权人”和“有钱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强化检察监督;对排查发现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审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依纪处置。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

我们将重点整治: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监督不力的;符合逮捕、起诉条件不及时批捕、提起公诉的;对案件线索受理、立案情况不按规定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出现体外循环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办案部门自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方式,查清底数、查实问题、查准症结、查明责任;对查找出的问题,剖析反思原因并深入整改,对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追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固化经验成果。

我们牢固树立“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理念,结合检察职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以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为原则,将在以下方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举措:

1.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打造“实体12309、网上12309、热线12309”三位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将检察触角延伸到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

2.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把检察履职的根本着眼点放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利用好标准化公开听证室、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等,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更好体现检察为民的温度、温情、温暖。

3.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维护社会和谐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4.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的安全,加大金融安全、食品安全、高空抛物问题、电信诈骗问题、窨井盖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生态资源保护等民生民利问题的治理力度,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检察机关有行动。

5.落实好《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定期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拉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等机制,固化“为民办实事”成果。谢谢大家。

市公安局李永平: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拉萨市公安局共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问题线索933条,涉及614人,处理887条,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民警577人,分别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356条261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24条24人;违规参股借贷5条5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192条104人;多发性、顽固性违纪问题310条176人。

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我单位制定了顽瘴痼疾整治清单,现予以公布,诚挚接受社会监督:

一、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1.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不了解、不熟悉,不能深刻领会“三个规定”对执法办案的重大意义。

3.公安民警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泄漏警务工作信息,影响公正执法。

整治措施:

1.强化全警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和理解,把握界限、精准认知。

2.进一步完善“三个规定”规章制度,优化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嵌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模块。

3.制定出台《拉萨市公安机关防止干预执法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严格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

4.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形成全社共同监督的格局,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5.持续强化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追责力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

整治内容:

1.公安民警违规注册企业,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或变相参股。

2.公安民警家属参与或变相参与行业“禁区”经营活动。

3.公安民警家属经商办企业监督管理不全面,“禁区”行业界限不明晰。

4.其他可能影响民警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1.制定出台《拉萨市公安机关民警及其家属禁业清单》,整治公安民警家属涉足容易滋生腐败、影响公正执法行业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2.完善全警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全面掌握民警家属从业情况。

3.强化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衔接工作,对全局民警及其家属从业情况不定期开展排查,查处公安民警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

三、违规参股借贷方面:

1.公安民警大额举债、从事有偿中介、从事贷款等经营活动。

2.公安民警与监督、管理、服务对象发生异常经济往来。

3.公安民警居中斡旋进行借贷或为借贷关系提供帮助。

4.公安民警利用职权推销产品非正常获利。

1.公布举报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2.对违纪民警谈话劝解,督促还款,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根本目的。

3.组织全警对照自查,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追责处理。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

1.执法办案活动中该受不受、该立不立、立案超期、违法受立案、在办案系统外流转案件,不如实记录案件信息。

2.侦查工作履行法定职责懈怠,不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违规撤销案件。

3.侦查工作不依法及时移送审查起诉;保而不侦、保而不诉、以保代侦;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对案件降格处理。

1.强化执法办案培训工作,提升全警执法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各项执法制度落到实处。

2.跟进补充侦查案件的侦办情况,督办工作进度和补充侦查质量。

3.强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审批、监督工作措施。

立足公安局职能,推出了便民利民措施:

1.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农牧民群众进城)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

2.全面实行报警求助“三个零”(即:求助“零推脱”,警情“零积压”,与群众沟通“零距离)。

4.建立延时、错时服务窗口,确保群众工作日中午,周六上午也能办事。

5.开通特殊人群居民身份证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设置特殊人群(老、弱、病、残、孕、军、警、高中生)办证窗口,因病无法到场的可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6.推行基层公安派出所“e”调解室,整合资源推行法律援助义务服务,着力解决群众依法主张诉求。

7.优化加油站管理措施,实行首次加油提供“三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再次加油只需提供身份证的工作模式,减少繁琐环节。

10.预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利用反诈预警劝阻平台,全天候为群众防骗反诈提供咨询服务,向群众传授反诈防诈知识技能,全力降案止损。

市司法局郑汉宏: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拉萨市司法局,共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问题线索32条,涉及26人,处理32条,处理处分违纪违法干警26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32.5%。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重点整治:

1.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内外宣传效果不理想,社会认知不高,司法行政干警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导致填报不主动或凑数填报。

2.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5.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

6.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其他问题。

(二)整治措施:

1.通过组织专题辅导、学习研讨及谈心谈话等方式,明确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动司法行政干警全面如实记录报告。

2.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活动、通报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3.加强对正反面典型的内部表扬和通报。

4.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审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体系。

5.公开监督举报媒介,多渠道接受群众和当事人、代理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方面

1.司法行政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利用司法行政干警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在司法行政干警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2.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3.在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性活动。

1.通过学习、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宣传禁止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政策规定,引导司法行政干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掌握政策规定。

2.推行个人申报底数清、登记汇总台账清、全面核查范围清、甄别认定界线清。

3.通过受理信访举报、主动交代、组织调查等方式,开展逐人筛查,制定随机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4.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不如实报告经营活动,或将违规参与经营活动行为进行发展、延伸、变异的,根据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5.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个人及分管领域问题整治情况,其他干警会上说明情况,承诺清理完毕,主动接受内部监督。

三、结合拉萨司法工作职能,推出了便民利民措施:

2.开通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绿色通道”。

3.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拉萨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4.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机制。

5.给仲裁当事人提供直接送达或邮寄仲裁文书服务。

6.在全市范围内增加公证业务受理点。在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受理办证点;在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受理办证点;在当雄县和尼木县试点设立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

9.减轻涉及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的证明和环节。

10.推出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上门服务、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西藏新闻网记者:请问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前期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执行难”问题,是否有相应的整治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市中法巴桑:您好记者朋友,在“立案难”方面,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

2.解决“机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等制度,强化立案规范化监管。二是完善立案登记制,材料补正等事项一次性告知,解决立案多跑路、程序繁琐问题。三是强化诉前调解机制应用,持续优化“索朗调解室”,分流立案。四是加强对下级法院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1月1日至6月15日,市中法立案1494件,同比增长66.74%。

在“执行难”方面,我们从以下5个方面解决:

1.构建“综合治理”格局。构建党委领导,40余家单位参与的解决立案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例如,与空港新区公安局等部门达成“失信、限高人员联合惩戒”“住房公积金提取”“车辆稳控”等备忘录。

2.解决“查人找物”难题。一是以最高院“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二是成立外勤组负责全市法院的传统查询,对不能网查的15项信息登门临柜查控。三是与公安部门达成布控协议。

3.解决“财产变现”难题。一是提前询问当事人评估方式、评估机构范围,缩短中间环节。二是将申请执行人百分百垫付评估费用下降为垫付30%评估费用。三是通过网络面向全国进行拍卖,不收费用且溢价率达221.7%。

4.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一是定期向市发改委等信用惩戒牵头部门报送失信、限高信息,对被执行招投标等行为进行限制。二是规范执行行为,强化信息化节点监控。三是“集约办案”,缩短执行周期。

今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531件(同比增加1314件),执结2343件(同比多结722件),执行到位金额2.42亿元(同比增加2100万元),执行周期同比缩短20天。

拉萨电视台记者:请问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在进一步提升检察院系统“检察为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的措施?

市检察院孙林华:记者您好,在检察为民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推行检察服务进网格,有效和主动融入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网格+检察”常态化司法服务。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做实“四大检察”。做强刑事检察,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实做优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守护拉萨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三是延伸检察职能,擦亮为民底色。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把法律种子播散到群众心中,使群众感到法律就在身边;助力“六稳”“六保”,护航企业发展,努力提供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在未成年人检察方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直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孩子们撑起法律保护伞。一是利用“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鼓励被害人直面内心、打开心扉,恢复良好情绪。二是开展校园巡讲。发挥“卓吉”未检宣讲团优势,主动走进校园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知识。三是强制报告。贯彻落实好高检院、国家监委、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营造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氛围。

经济日报记者:请问拉萨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随着拉萨城市规模的不断增大,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也随之加大,拉萨交管部门针对“停车难、道路拥堵”等问题,有哪些好的举措?

市公安局李永平:你好,记者朋友,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及来拉车辆直线上升。据不完全统计,在拉机动车总量达40余万辆,非机动车达30余万辆,每年约以2.5万辆增长速度不断增加,给城市道路交通通行带来了巨大压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于今年初提出了“建管”结合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我局党委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指导交警支队制定了“交通综合治理、文明交通大宣传、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整治、礼让斑马线”等多个工作方案。通过齐抓共管、科学施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措施解决问题: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通过拆除绿化带、打通断头路、改造人行道等措施,扩宽路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二是新建、改建拉萨河跨河桥梁提升跨区域能行能力。

二、加强停车泊位规划建设。主动加协调、对接城投、城管、交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全力。一是根据停车需求积极新建改建立体停车场;二是挖掘路内、路外停车资源潜力,科学合理规划停车泊位。三是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完善周边引导设施,引导车辆入场停放。四是积极鼓励单位、企业、学校等内部停车场有偿对外开放,并在部分区域实施夜间错时停车。

三、加强交通设施优化建设。一是完善中心、机非、人行隔离护栏,达到各行其道,避免相互影响。二是优化路口信号灯配时和标志标线,提高通行效率。

四、警种联动,加强管理。我局由辖区交管大队、派出所、警务站形成合力,推行“三长”工作制度,开展巡逻管控工作,对发现的乱停乱放车辆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全力抓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六、加大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开展“大宣传、大劝导”提高市民文明、绿色、安全出行的意识,切实解决乱停乱放、交通拥堵问题。谢谢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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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委拉萨市人民政府主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拉萨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拉萨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拉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一、受理范围: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2、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或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见、工作建议。

3、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

4、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反映。

5、对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诉求。

6、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

信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5、责任单位已经作出处理意见,上级单位已有复核意见的,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服务条款的修改:我们保留对本须知进行修改而不预先通知的权利。

9、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查询信件回复,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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