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希国
王希国,1968年1月7日出生,山东省利津县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84年11月入伍,1997年12月退伍。现为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利津县第十六、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王希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将其执业多年的法律专业技能浓缩成为浅显易懂的案件解读,践行普法宣传,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贡献,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认可,获得“东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东营市十佳律师”“东营市第二届优秀律师”“东营市老年维权先进个人”“东营市优秀共产党员”“利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东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东营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等称号。
热心帮助弱势群体
从部队退伍后,王希国凭借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取了律师职业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来,王希国带领全所人员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公正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百亿元,调解息诉几千余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先后获得“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东营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并荣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各级领导及社会的一致好评。王希国还热衷于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余起,并积极化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劳资纠纷等职工维权案件,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无私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风范。
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在担任利津县人民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期间,王希国积极参与处理政府及有关部门涉法信访案件,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近年来,他参与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利津县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威乌高速利津连接线建设工程、利津县陈庄水库建设工程、利津县威乌高速连接线绿化工程等法律服务项目,涉及投资总额近十亿元,受到投资者和政府领导的一致好评。2015年9月,他全程参与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13爆炸事故处理案件,最终与多名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为化解矛盾避免诉争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受县政府委托,办理了岳振明诉利津县政府、邢玉林诉利津县政府、利津镇西坡村委会诉利津县政府三起土地行政诉讼,本着大局为重、诚信为民的原则,使案件得以公正裁决,密切了群众与政府的联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受利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成功代理了刘慧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及殷江山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弘扬了正气,严肃了法纪,被《东营日报》等媒体作为典型案件刊登,为宣扬扶危济弱的精神起到了推动作用。
积极办理涉军案件
王希国始终对军营有着深厚的情怀,利用自己的法律特长,积极为本地武装部官兵、消防官兵、武警战士上门服务,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与本地驻军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免费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09年在利津县交警大队设立“便民服务室”,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优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