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让大家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纠纷矛盾。3月5号,嘉善县妇女联合会、嘉善县人民法院携手嘉善县传媒中心FM99.3,共同举办第三届“天平铸善法护家园幸福同行”嘉善县妇女维权在线法律咨询直播活动。
·嘉宾阵容·
王霞
中共党员
嘉善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05年参加工作,从事民商事审判十余年,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曾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奖励。
赵玲莉
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2006年参加工作,擅长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工作。曾荣获个人三等功、嘉善县“十大杰出政法干警”等荣誉。
章叶
县妇联兼职副主席
浙江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3年进入律师行业,协助妇联开展各项专题讲座,多次为婚姻调解师队伍及基层妇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普法、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获得“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奖励。
在线法律咨询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往往因年幼或其他原因不敢或不愿提起诉讼,成年后还能提起诉讼吗?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屡见不鲜,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所以我国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但受中国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往往不敢、不愿寻求法律保护,从而导致加害人逃脱法律惩罚,社会正义难于伸张。针对这种情况,《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儿童遭受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十八周岁后仍可以“秋后算账”,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我的儿子与儿媳妇最近在闹离婚,两个人都想抚养孩子,我们作为长辈,劝也劝过,骂也骂过,但两人还是很坚决的要离婚,孩子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现在成绩是直线下降,话也不多说了,我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怎么办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我们审判实践中,孩子抚养权问题也是很多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大家要知道: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不论是否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关于这位听众咨询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国民法典也给出了明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也就是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孩子由父亲或者是母亲来抚养,对于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因为他们已经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为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
我一个小姐妹自从生了二胎之后,就做起了全职太太,天天围着两个孩子转,谁知他老公竟出轨了,现在要跟她离婚,她也没有工作、收入,怎么办?
首先对这位听众的小姐妹的遭遇表示同情。类似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少见,全职太太们往往为家庭付出全部心血,但离婚时常常人财两空,令人唏嘘。但请告诉她一定要振作起来。针对此类问题,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也就是说类似这个小姐妹的情况,假如离婚,是有权请求补偿的。具体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假如确实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形,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只是目前我院还没有上述两类情形的生效判决,是否补偿、赔偿及具体金额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我和丈夫吵架后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我回到家里。独自坐在房间里,想起了两人婚后相处的甜蜜回忆,开始后悔提交离婚申请了,此时我该怎么办?离婚协议生效了吗?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遇到,以前夫妻吵架一时冲动,说离就离了,没有后悔药可吃。现在为了避免冲动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未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什么意思呢?也就是类似这位听众所说,假如一时冲动去离婚,会有一个30天的“缓冲期”,也被称作“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又后悔了不想离婚的,可以主动去撤回离婚,也可以不去申领离婚证,这样离婚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给了夫妻双方谨慎考虑的机会。希望听众朋友们都能审慎对待自己的婚姻,生活都能美满幸福。
原标题:《【三八节维权周】第三届“天平铸善法护家园幸福同行”嘉善县妇女维权在线法律咨询直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