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进行的没收物品行为;民政机关根据行政给付决定发放特定人生活补助金的行为。
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提出的意见、劝告、提供的咨询服务。
协商性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
公法上的行为
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应在职权范围内实施,受到行政法原则的约束)
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法律行为的区别
定义不同: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不同:
行政事实行为特征:公法上的行为;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
行政法律行为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计提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固定资产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行政事实行为具有下述特征:
行政事实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一词,虽然名称相同,但它在各国的涵义不同。在法国,通说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用以产生行政法上效果的法律行为。《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35条规定:“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为规范公法领域的个别情况采取的具有直接对外效力的处分、决定或其他官方措施。”
行政事实行为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也会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目的就在于凭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直接为行政相对方设定权利和义务。而行政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行政主体不能通过行政事实行为直接为行政相对方设定权利和义务。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为了达到某种行政目的,在其职权范围内采用希望、劝告、建议、指示等非强制性手段谋求行政相对人协助或合作的行政活动。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行政指导行为
1、行政指导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为实现所期待的行政状态,以建议、劝告等非强制措施要求有关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活动。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2、可以分为以助成、促进对方为目的的助成指导和以限制对方的行为为目的的限制指导。
3、行政指导的特点在于,只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形成所期望的行政秩序,而无须使用权力手段。
4、行政指导可以消除相对人的抵触,确保行政得以顺利、切实地进行;国民也期望得到行政指导以趋利避害。
5、行政指导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它虽不存在权力的强制作用,但由于行政机关的地位,有可能使相对人违心接受行政指导,因此潜存着极大的危险性。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非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仅产生事实上的效果的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
(1)是一种公法行为。
(2)是一种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实施,否则需要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
(3)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不会导致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土地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土地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税款滞纳金又称税收滞纳金。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
新个税计算公式为: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体户交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不同情形下个体户征收方式,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国内学者,教授,1985年起从事税收教学和研究,有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维度实战经历。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年会计职称考试教学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
多年财税教学行业经验,精通理论知识,深谙财税考试命题规律,多年专业辅导书编辑策划经验,熟悉学员学习历程和心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