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司法局(地址+电话+服务时间)苏州单位机构办事

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是苏州市吴中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2020年1月2日,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一)增加管理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职贵。

(二)增加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职责.

(一)贯彻中央、省和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行业的普法宣传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区法律服务协会机构;协助苏州市司法局管理律师协会工作,指导、协调和承办法律援助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协助苏州市司法局管理公证员协会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基层司法所建设及各镇(街道)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

(六)认真做好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财务和装备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和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参与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管理和指导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保密、信访、通讯、接待和各种文字材料的归档、复印、递送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国有资产、房产的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内的财务工作(审计)和司法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政工科

承办局管干部和局机关公务员吸收录用等人事工作;指导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建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离退休人员的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年检、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对司法行政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三)公证律师管理科

拟订和实施全区律师、公证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区社会法.律服务市场,参与律师、公证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四)基层工作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负责做好全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做好过渡性安置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做好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指导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的具体日常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五)法制宣传教育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各镇(街道)、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和实施全区法学教育规划,参与、指导和协调社会法学教育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

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和承办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基金。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电来访来信以及“12348”的来电、来访咨询,协助有关部门对疑难民事纠纷的调处和信息反馈工作;为来电来访者义务解答法律事宜,介绍律师代理,为贫困弱势群体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等法律事务;负责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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