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晓华: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2019年度优秀专业律师
江晓华律师
工作经历
1985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初期,律师人才缺乏,根据工作需要及人事部门安排,江晓华从教育部门调入当时新成立不久的广东省惠阳地区法律顾问处,开始从事陌生的律师职业。一切从头学起,参加法律培训,到政法学院进修,恶补法律基础理论是首要任务。当教师出身并有多年教育经验的他通过学习培训很快找到入门的方法,1986年,为适应社会法制发展的需要,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江晓华顺利获得通过并取得了律师资格。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逐渐熟悉了律师从事非诉和诉讼的业务技能,同时,因为工作成绩突出,经过组织的考核,委任江晓华担任原惠阳地区法律顾问处(后惠州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92年,我国律师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始,江晓华经组织批准,创办惠州地区第一家民办律师事务所——惠州新华律师事务所(现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并任所主任,成为律师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执业经历
执业三十多年来,江晓华律师先后担任著名的TCL、石化集团、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及国内有影响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以及中共惠州市委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先后为引进惠州三星电子、台湾大欣集团、尉盛集团等多家外资企业到惠州投资落户提供了法律服务、参与合同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为大亚湾石化集团、广河高速、惠河高速等重大投资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地方党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及地方政府立法等提出法律意见,为推动惠州经济建设和社会法制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
社会职务
江晓华从业以来长期担任律师协会领导职务,先后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惠州律师协会会长职务,每一次律师制度的改革,江晓华都担起自己的责任,2003年在律师协会领导改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职务时,江晓华首先被推选为会长,将律师协会从无资金、无场地、无自己的工作人员等现状彻底改变,并很快完成了律师协会的各种制度,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提供了重要平台。2013年律师协会逐步完善自我监督制度,江晓华第一个担任起筹建律师协会监事会并担任第一任监事长职务,为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及律师协会的有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江晓华律师律师执业之余还担任惠州仲裁委委员、仲裁员、仲裁专家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二十年来独立办理或担任首席仲裁员办理系列重大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化解了民间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推动惠州经济发展不辞辛劳积极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尊重事实真相,遵守职业操守,做到中立、无私、公正裁决案件。
所获荣誉
多年的不懈努力,江晓华的工作得到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惠州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荣获惠州市“律师行业卓越贡献奖”、“全省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被各媒体评为“和谐中国2010年度优秀先锋人物”、“第十二届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人物”;由于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
公益活动
在事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同时,江晓华律师始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带领本所及全市律师举办义务法律咨询,免费送法下乡,为部队官兵、学校师生、厂矿以及看守所等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免费代理村民的法律纠纷案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江晓华律师一直热心公益,2018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公益爱心律师”荣誉称号;江晓华律师还积极为家乡司法行政部门改善设施,为家乡教育事业、医疗事业、教育基金会及乡村道路建设捐资,长期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并热心为灾区人民及烈士家属奉献爱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11楼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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