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并不新鲜,最近3年已经有好几个律所的朋友,面临团队分开,或者合伙人闹掰的困境。
他们向我吐槽:为何好好的朋友聚在一起,准备大干一场,大家都很看好,却不想,转眼就分家,各自为阵。
其他的行业是同患难易,而共富贵难,打江山的时候,兄弟感情好,挣钱多了,反而闹掰。
但是,律师这个行业呢,为何财还没有发,就开始闹掰呢?
这是一个问题,一个令人头大的问题。
01
律所是如何分工?
律所的性质,并不像卖一个产品的企业。
他们可以通过非常明确的分工,批量化的生产,获得收益。这个领域的难题,第一就是分工不像其他领域那么明晰。
最简单的分工,是每个人做每一个人的案子,大部分律所其实做的也是这个事情。这个,其实不算分工!
因为,如果是各做各的案子,那为啥要一起成立一个团队,或者律所呢?
合在一起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顶一个同一个工作单位的帽子?!
这,就是分开的第一原因。
大家开公司,做股东,是为了集中资源,不管是资金、渠道、关系、技能等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但是很多人开律所,往往给人感觉是为了更热闹而已。
02
法律服务的本质是什么?
法律服务的本质,是高度抽象的智力劳动领域。
这意味着什么?当合作时,很难界定贡献的大小。
因为智力太抽象了,每一个付出的人,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最重要的。
就像画家和作家,几乎很少很少有人会一起写一本书,或者画一幅画。
为何?就是,给意见的人,会觉得全靠自己的天才,每个人都有意见在其中,到时候说成果,不打架才怪。
对律师而言,付出的是智力劳动,所以对每一个智力劳动的付出,都非常重视,也意味着,希望获得收益。
其实,问题也出在这里!另外,一个案子,不管诉讼也好,非诉也好,涉及到的很多问题太多了,每一个细节,都十分关键。
他付出了智力,而且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最重要的!那问题就来了:分钱的时候该怎么分呢?
任何一种分配方式,对他们而言,都是不公平的,都不会满意。
结果是什么?就是一开始因为兄弟感情而隐忍,但最终,还是会忍不可忍,矛盾无法调和——没有人,会低估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
03
博弈,让一切更复杂
再进一步地追问下去,好像设计师、会计师都是一样的,为何他们没有这个问题呢?法律行业的特殊性,还在哪里呢?
其实在博弈!也就是说,这个行业,涉及到胜与负,输与赢。
就是非诉业务,比如写一个合同,当事人追求的是什么呢?就是律师啊,你尽量站在我的角度,维护我的权益。
这意味着什么呢?就是律师的工作,不是中立的,一定是与对方的一个博弈,追求的自己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从这个意义上,就是有胜负。
为何有胜负,会让分配变得更复杂呢?你想,当每一个细节,都足以影响到全局的胜败,那每一个细节的价值如何评估?少了任何一个,都是败局,所以,每一个细小的付出,都会被律师认为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贬低合作者的价值,居功之心,油然而生。
这个是无解的话题,一个工业企业的雇佣,他们任何时候,都知道仅仅靠自己,一个项目无法完成,所以,他们会认真对待合作,即使会居功,也不会蠢到发生矛盾。
但律师,可不一样。在居功的时候,因为这个行业上千年来的手工业传统,他们会觉得,oh,靠我自己也可以嘛。隔阂和分离的心,也就随之而来。
04
投入太少
投入太少绝对是一个硬伤。
但是这个不能怪任何人,因为这个律所的体制所限。
谁愿意投一大笔钱给律所呢?除了合伙人之外没有人,这个市场还没有对资本进行开放。
但合伙人会投大笔钱吗?投资会有收益吗?当你自己不做业务了,你就失去了收入,你的投资也变得没有了保障。
所以,现有体制下,开设一个律所,最大的投入是自己的精力。问题也在这里:
精力的投入可以随时撤回,而且对于自己的损失而言并不大。一旦所谓的价值判断,或者贡献大小的界定出现矛盾时,就直接面临离开的风险。
现代企业,这个组织形式的伟大,不仅仅在于与个人风险进行了隔离。更重要的是,是一种超越了价值判断的组合,从而避免了无谓的争执,快速有效集中地利用了资源。
而这些,在律所上,几乎看不到。投入太少,分开的成本太低,而摩擦的面又太广泛。
你说,这个形态会很稳定吗?
解在何方?
如何解决呢?
虽然很难,但是我还是注意到,很多律所,已经在做这个艰苦的工作了。
而且,这不仅仅关于分配、关于管理!核心是在于,如何看待律所的性质:你把他当成一个现代企业,还是仅仅是一顶帽子?
好吧,这一次,我不急着去回答。不如,听听大家的意见。
我们也希望通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将大家聚在一起,迸发出新的火花。
对于我而言,这个世界本没有答案,但是到处都可能是启发,我觉得,最幸运之处,就是因缘际会,我遇到了很多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