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学理论中概念及其定义的几个问题

作者:刘跃进(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教授)

国家安全的内涵、外延与内容

有人说“国家安全”概念内涵非常丰富,包括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等,也有人说“国家安全”概念的外延非常广泛,包括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等。从“内涵”和“外延”的严格含义上看,上述这些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安全”,既不是“国家安全”的内涵,也不是“国家安全”的外延。

国家安全的内涵是国家安全概念所反映的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即国家不受内外各方面威胁与危害。国家安全的外延是国家安全概念所指对象的总和,其中既包括中国先秦时秦国安全、楚国安全、齐国安全、燕国安全、赵国安全、魏国安全、韩国安全等,也包括古希腊雅典城邦安全、斯巴达城邦安全、科林斯城邦安全、叙拉古城邦安全、伊利斯城邦安全等,还包括当今世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美利坚合众国国家安全、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等。

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家安全基本要素,以及核安全、水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等国家安全次级要素,既不是“国家安全”概念的内涵,也不是“国家安全”概念的外延,更不可能既是“国家安全”的内涵又是“国家安全”的外延,而是国家安全的“内容”,即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和构成要素。从内涵上看,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不受内外各方面威胁危害的客观状态,而从内容上下定义,国家安全则是一个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其中既包括传统国家安全内容,如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主权安全等,也包括非传统安全内容及某些被传统安全观忽视的传统安全内容,如人民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等;既包括国家上层的安全,也包括社会下层的安全;既包括不同层级群体集团的安全,也包括不同地位国民个体的安全。

我国学术界一直喜欢使用“内涵”一词,但许多情况下所说的“内涵”并非“内涵”,而是“内容”,有时候也可能是“蕴涵”“寓意”等。更重要的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反比关系、反变关系,内涵多了、丰富了,外延就会少;相反,外延多了、丰富了,内涵就会少。在学术研究中,包括在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以及在各方面国家安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按逻辑要求,严格区分“内涵”和“外延”这两个不同概念,并准确使用“内涵”和“内容”这两个不同概念。

从事物特有属性和概念内涵上着手给概念下定义,必须做到“定义项与被定义项(被定义的概念)外延全同”。但是,在当前的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经常出现定义项外延少于被定义概念外延的情况,也就是把本来不是概念所指对象特有属性的东西加到概念上了,这就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概念的内涵,也相应地缩小了概念的外延,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国家安全战略本身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或者说也有“坏的”。“好的”国家安全战略是国家安全战略,“不好的”甚至“坏的”国家安全战略也是国家安全战略。合乎逻辑地定义“国家安全战略”时,不仅要把“好的国家安全战略”定义进去,也要把“不好的国家安全战略”甚至“坏的国家安全战略”定义进去,否则就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就上述“定义过窄”的“国家安全战略”概念定义来说,定义项中的“平时或战时”是多余的话,“组织和运用国家武装力量的同时,组织和运用国家的政治、外交、经济等综合力量”,并不是所有国家安全战略共同的特有属性,而是“好的国家安全战略”的属性,甚至还是“非常好的国家安全战略”的属性,这样一来,定义的就不是“国家安全战略”,而是“好的国家安全战略”,甚至是“非常好的国家安全战略”。

与此相似,如果把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宣布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之类情况,看作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是国家安全的标志,那这就把“非紧急状态下的国家安全”“非战争状态下的国家安全”排除在“国家安全”概念之外了,其理解和定义的也就不是“国家安全”,而是比“国家安全”概念外延要小很多的“紧急状态下的国家安全”“战争状态下的国家安全”。事实上,处于紧急或战争状态下的不是“国家安全”,而是“国家不安全”。如果说把定义“是的”变成定义“好的”,是概念定义中不合理增加内涵而缩小外延的一种逻辑错误,那么把既包括平时也包括战时和紧急状态时的国家安全,定义为只包括战时和紧急状态时的国家安全(显著状态是国家不安全),从而把定义“是的”变成定义“坏的”,同样犯了不合理增加概念内涵而缩小了概念外延的逻辑错误。

释词、陈述与定义

虽然个别“语词解释”基本上就是一个定义,尤其是某个语词只有一种含义时,这个含义基本上就可以成为这个语词所表达概念的定义,但“释词”并不是定义,特别是自然语词具有多义性时,列出多个义项的“释词”就更不是定义了。形式完美的定义常常表现为一个正确的陈述句,但正确的陈述句并不都是定义。

政策定义、法律定义与科学定义

早在1993年,我国就出台过一部国家安全法。这部国家安全法虽然没有直接给“国家安全”概念下定义,但是如果把这部法律的名称(“国家安全法”)与其文本内容(对间谍的认定及对反间谍工作的规范)联系起来,人们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国家安全”理解成“反间谍事务”。这种误解不仅在1993年后长期存在于我国国家安全学术理论研究领域,而且直接影响了国家安全实务部门对“国家安全”概念的科学认知和掌握,妨碍了国家安全体系和保障国家安全能力的现代化。

从世纪之交开始,我们就没有盲目地把法律文本中的“国家安全”当作学术研究中的“国家安全”,并且从概念严谨性的角度指出了“国家安全”概念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了进一步修法的逻辑路径。这种探讨在后来我国国家安全立法和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知识服务和学理支撑作用。2014年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之后,这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2014年11月被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一部符合“国家安全”概念基本含义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也在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

在21世纪初的许多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研究论著中,不少人引用2000年前后我国政府提出的“新安全观”,不仅完全照搬政府文件中的表述,认定政府文件中表述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就是我国应有的“新安全观”,而且还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其认定为一种国家安全观,反过来说也就把国家安全观认定为是一个国家对外安全的政策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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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法律王禾杰律师精选解答法律,是国家的产物,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https://m.64365.com/tuwen/uwhxo/
2.法律基本概念政策法规弋阳县人民政府法律基本概念 1.定义? ?法律指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特征? ?通过认识法律的特征,有助于理解法律的性质、作用,有助于认识法律的自身规律。(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律出自于国家,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http://www.jxyy.gov.cn/yyxzsdz/zcfgx/202003/23c8bfcd511c4098983c9685dbe40393.shtml
3.法律的概念(豆瓣)补发【2016.9.19】 H.L.A.哈特《法律的概念》 H.L.A.哈特(1907-1992),前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英国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创始人,20世纪英语世界最伟大的法学家。哈特以其实证主义的姿态、自由主义的立场、分析主义的旗帜以及道德哲学家的情怀,构建了一个庞大而自洽的法理学体系。哈特梳理和加强了法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836950/
4.于立深:行政事实认定中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因此,那些内涵和外延看起来很明确完整的概念,例如在行政执法中,机动车、脐带血、[11]违法所得等概念也包含着不确定性的成分,它们是否都属于不确定概念尚有争议,因为凡是法律概念都存在缺陷,“不可能有对概念最终的或者能够穷尽一切方面的定义,哪怕是在科学中也不能如此。”[12]行政法学不应该机械地理解和扩大不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047/6219.htm
5.孙善学:新《职业教育法》立法指向制度体系与关键概念研究增进职普融通、推进依法治教,形成了鲜明的立法指向;新职教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将若干重要制度机制固化为法律规定;首次将职业教育概念法定化,提升了法律权威性、科学性、影响力,同时将技术技能人才等尚未明确定义的概念推到前台,据此讨论了技术技能人才概念和职业人才系列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https://www.chinazy.org/info/1031/11369.htm
6.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试题分析考试大纲教材目录)信息的定义、属性和传输模型 信息系统的定义和属性 信息化的概念 信息技术发展及趋势 1.1.2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国家信息化体系要素 信息化的战略目标 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我国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1.2 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 1.2.1 电子政务 https://blog.csdn.net/Hardworking666/article/details/12283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