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新庄村拆迁公告:用于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蓝天助剂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西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泰岱征预公告〔2023〕11号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土地现状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东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西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面积:3.1156公顷,其中:农用地1.7212公顷(耕地0.0098公顷,林地1.61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951公顷),建设用地1.394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满庄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西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面积:5.8288公顷,其中:农用地1.5832公顷(林地1.1711公顷,其他农用地0.4121公顷),建设用地4.245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满庄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3位置范围:东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西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面积:5.9949公顷,其中:农用地2.3525公顷(林地2.2486公顷,其他农用地0.1039公顷),建设用地3.642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满庄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4位置范围:东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西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北至满庄镇新庄村土地;面积:2.1885公顷,其中:农用地0.9537公顷(林地0.5973公顷,园地0.2109公顷,其他农用地0.1455公顷),建设用地1.234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满庄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3拟用于蓝天助剂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拟用于精细化工产业园配套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岱岳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55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满庄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5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12.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