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母亲得病走了,现在我爸又找了一个阿姨再婚。为此我爸专门和我说让我放心,这个阿姨什么也不要,他们已经写了协议,约定了后双方不继承对方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屋、存款、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我想问问律师,我爸所说的这个协议到底有效吗?是不是有了这份协议,这位阿姨之后就不能继承我爸的财产了呢?
律师解答
02
我和我前夫是再婚的,我们一起生活了有二十多年,他是去年走的。过世之前,我前夫留了一份遗嘱,说要把房子留给他儿子,但他也写了房子可以让我住到百年。我原本以为自己能在这个房子里住到离世的,可没想到他儿子现在要打官司继承,还说要把这套房子卖掉,让我搬出去。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呢?
03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遗产继承的事情。去年因为各种原因以及疫情的关系,我留在国外没有来得及回国,我大哥瞒着我偷偷办了我父亲的葬礼,并过户了父亲的房产,这一切都是我今年回国才知道的。另外,我母亲老年痴呆了,现在跟我大哥住在一起。我想问一下,我大哥私自处理父亲的遗产,是不是侵犯了我的继承权?
对于你的疑问,首先要看你父亲在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同时你大哥是否通过正常途径完成了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正常来说,房屋虽然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但也属于是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即房屋中的一半份额为你父亲的遗产。若你父亲生前订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即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的,则按法定继承,你作为你父亲的子女就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如果你大哥在未征得作为继承人的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变更登记在他一人名下,系无权处分。同时你大哥又没有证据证明事后获得了权利人追认的,那么你就可以由此起诉至法院确认上述行为无效,将房屋产权恢复至原登记状态。
04
我跟老婆结婚的时候,她为了所谓的安全感,要求我签婚后协议,还摁了指纹。具体内容是如果,我名下所有财产归她所有,并且我要赔付她200万。但是现在结婚还不到半年,我们就闹离婚了。所以我想问,如果我们离婚了财产会怎么分呢,这份没有公证过的婚后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你与你妻子如果有这一内容的协议,除非你们双方约定以公证为生效条件,否则只要双方签字确认,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不过你提到你们签订的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而我国实施的是婚姻自由的原则,即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这份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但如果你们的约定没有离婚这一前提条件,只是双方对财产归属的一个约定,那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05
我和前妻有两个孩子。六年前,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小女儿由我前妻抚养,大儿子由我抚养,两人相互不付。但由于当时小女儿只有两岁,我前妻又说她辞职了,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所以就先让我爸妈帮着带。结果这一带就是六年,期间我前妻都没有出现过。现在我前妻回来了,要把小女儿带走。我和我爸妈都不同意。她现在说要打官司争小女儿的。我想问问律师,就目前的实际情况,一定要按之前写的协议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都归我?
虽然你们双方在离婚时,约定了小女儿归女方抚养,但实际情况是离婚后小女儿都是随你及你父母共同生活至今。所以如果你前妻并无证据证明其目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都优于你,也没有证据证明你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那么在有的情况下,也应当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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