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

共收录303570条法规今日更新50条法规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文字号:[89]司发办字11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89-07-15

施行日期:1989-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5>8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名称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名称,按行政区划、字号、业务性质和组织形式的顺序组成。未经司法部审查同意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不得使用“中国”、“全国”、“中华”、“国际”等字样。

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符合成立公司条件的,称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不具备成立公司条件的,称为“……法律咨询服务部(社、所)”。

二、性质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经济性质按登记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核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必须与主办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

三、成立条件

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八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至少五名是已取得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或已取得律师资格者;或实际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包括在公、检、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以及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者。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干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3.自有资金三万元以上(成立公司的须十万元以上)。

4.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四、经营范围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可以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解答法律询问;

2.代为草拟、审查、修订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3.担任法律顾问;

4.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

1.审批及登记

申请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首先经设立该机构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正式批文应通知申报单位并报司法部备案。申请成立全国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须报司法部审批。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于申请批准后三十日内,持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件,按分级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于登记注册后,将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申请成立和申请登记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均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②申请报告;③章程;④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组成人员的学历、职称和资历证明;⑤业务活动场所使用证明;⑥资金信用证明或验资证明;⑦其它必要的文件。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要求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终止,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于税务、债务和其它有关事宜清理完毕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名称变更或终止,均须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公告。

2.管理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并按规定分别交纳管理费和登记费。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成员(包括已经取得律师资格的成员)受本机构的指派从事咨询活动时,一律不得使用律师名义,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律师的各种权利。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不得聘用兼职人员。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于每年1月31日前要向批准其成立的司法行政机关报告上一年度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财务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按登记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原登记机关的年度检验。

3.处罚

对于违反以下规定之①、②、③、④项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撤销机构的处分;对于违反以下规定之①、②、⑤、⑥项的,由工商行政机关根据登记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扣缴、撤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①未经批准和登记擅自开业的;

②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的;

③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的;

④因不称职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⑤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度检验的;

⑥违反其他登记管理法规的;

六、经费管理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暂按照《律师收费办法》收取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营业所得,应依法纳税,其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设立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福利基金等。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商有关部门确定。离、退休人员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个人收入,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下发前已设立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补办批准和登记手续。在补办过程中,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查,对于与本规定不符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予整顿或撤销。

THE END
1.辽宁法律服务网首页 法律咨询 业务办理 法律法规案例判例 法律服务地图 法治宣传教育 公共法律服务动态 搜索 法律咨询 公证服务 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 律师服务 评理说事 法律法规 案例判例 法律服务地图 法治宣传教育 上午时间,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https://ln.12348.gov.cn/
2.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免费咨询央视网消息: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和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了大量免费法律咨询。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截至2月24日,中国法律服务网部级和各省级平台共接到涉疫情法律咨询4195条,主要涉及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人事、合同纠纷、民事纠纷、消费维权、侵权纠纷、社会https://tv.chinacourt.org/43549.html
3.法治同行”专栏开设对疫情防控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否让劳动者轮岗轮休”“瞒报疫情可能受到哪些处罚”“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日前,司法部官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开设“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及解答https://m.xyxww.com.cn/wap/fzyw/257764.html
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中心主要从事以下业务:商事调解、法律顾问、海损理算、企业合规、贸易摩擦应对https://lad.ccpit.org/
5.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法律服务网 网址144手机版纠错 12348中国法网 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是司法部建设,2018年5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中国法律服务网整合了38万多家法律服务机构、139万多名法律服务人员数据,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等多种服务。https://www.80wzbk.com/siteinfo/1270.html
6.广州涉外法治:锚定标高追求,打造引领先行地在广州市司法局官网新建“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网页”,整合律师、专家、商事调解、公证、仲裁、法律查明等资源促进供需对接,提升我市法律服务平台的利用率以及用户的活跃度。 首次将普法工作融入法律服务实践 充分利用广交会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通过“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展位,积极向在穗外籍人士开展https://www.gdzf.org.cn/xbsy/fzgd/content/post_168286.html
7.河南法学网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在南宁举行 王晨出席并讲话 王晨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研讨会上强调 积极服务法治社会建设 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 2024年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论坛暨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年会筹备会在兰州召开 11-20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重庆召开 http://www.hafxw.cn/
8.法律法规数据库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460余万件法律法规文件,来自《立法法》认可的权威文件来源,平均每日更新千余篇。是中国法律法规大全网站,同时是目前国内成熟、专业、先进的法律法规检索系统。https://pku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