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签名示范法》
4.迅速,兼容
5意思自治市场导向原则
6.对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献同等
7国际上可接受日勺原则老式法律中的障碍
8类似手段信息
9.可以调取后来查用
D法律效力可执行性
二'选择题
三'判断题
1.对2.错3.对4.错5.错
四'简答题
1.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②狭义日勺电子商务法
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波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
接以交易的标日勺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日勺形式为其内容。重要调整数据
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③广义日勺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
易内容,波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重要调整电子协议、电子信
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①《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形式及其法律承认书面形式、
签名、原件日勺规定,数据电文日勺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日勺留存,电子协议
的签订和效力,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届
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日勺规则,阐明怎样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怎样为所谓日勺
电子商务发明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电子商务示范法》日勺颁布,标志着电子
商务法在全球范围的成立,对于推进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①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在立法实践中,缺乏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
协调,制定部门出于自身工作日勺考虑,往往忽视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能及互相间交
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法规和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反复较差,难已形成体系
性的法律法规。②不具开放性和兼容性:我国的法律构造比较单一、层次较低,难
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日勺需要和不停出现的电子商务问题。③难以操作:法律
的一种重要特点就是可操作性强。而我国日勺电子商务法就存在可操作性差的现
象,例如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尤其多。
五、论述题
①老式法律规范上日勺书面形式指向日勺是纸张这种有形物,而数据电文在其生成、
记录、传播、储存过程中则是无形的。
②数据电文书面形式的处理方案有:
1)协议处理方案:是指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将电子信息及其记录视为书面。
一是当事人协议约定数据电文即为书面形式;另一种是由当事人在协议中做出申
明,放弃根据应合用的法律对数据电文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力提出异议的权利。
美国和加拿大的有关法律即采用了这一方案。2)法律解释途径:是指在法律中,对
书面做扩大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范围。如我国《协议法》第十一条规定:书
面形式是指协议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谢
能等同法:是指只要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日勺功能,即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
规定,而不管它是纸面的,还是电子的,都与书面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联
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即采用了该方案,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也越来越多地采
用该方案。
电大天堂【承臻商务法
1.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确认签订人与数据电文日勺内容具有法律联络
2.信息的发送者发送者发送的信息
3.电子签名签订者的真实性
4.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顾客身份
5.持有特定密钥的人实体
6.该特定系统收件人的任何系统
7.一般理解不利于提供协议条款一方
二、选择题
1.错2.对3.错4.错5.对6.对7.错8.错9.对10.对
四、简答题
1.①我国的《电子签名法》,采用了折中技术中立与技术特定日勺立法模式。
②电子签名日勺技术中立。规定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识别签名者身份
并表明签名者承认其中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和程序等。③电子签名的技术特
定。法律功能等同原则处理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问题,不过并不能保证电子签名
具有确定日勺法律效力,这就需要法律规定电子签名具有法律确定性日勺条件。
2.①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135-136页②可以从如下几种方面进行区别:136
一137页3.数据电文确实认收讫应包括如下内容:四点。142-143页
1.认证机构的重要职责详细有:(1)认证机构有责任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
职责,并披露有关信息,以保证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2)认证机构应根据
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3)认证机构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
的申请后暂停证书;同步,有责任在证书中存在重要虚假陈说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系统存在严重影响其可靠性或有证据证明签名者死亡或消失或不存在等状况下
撤销证书。
2.归责原贝11:一般认为,认证机构应当合用过错归责原则。认证机构证明自己已经
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则认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3.证机构日勺责任限制
是指给与认证机构在民事赔偿方面以必要日勺责任限制。例如,假如认证机构对证
书的签发有过错且给当事人导致了损失,则认证机构的损失赔偿额将以证书中载
明日勺金额为限。认证机构的责任限制是为了增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在电子商务
发展初级阶段,对当事人利益权衡的成果是对交易风险的详细分派。
电大天堂【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形考作业3答案:
一、填空题
1.作品数据
2.摘录权再运用权
3.电子控制权对信息产品日勺瑕疵担保义务
4.所有日勺访问权中断其协助行为
5.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实时支付效力
6.预先未与对方协商
7.个人信息私人活动
8.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
三、判断
1.错2.对3.对4.错5.对6.对7.错8.对
1.①电子信息交易日勺当事人
是指直接通过网络缔结买卖和和服务协议的在线交易参与主体,转让某种财产或
提供某种服务的为卖方,而受让某种财产或接受某种服务的为买方。电子交易主
体又称为协议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②电子交易的参与者:
他们虽然不是电子交易时当事人,不过他们却是电子交易所不可缺乏的参与者。
这些参与者包括:
(1)金融机构。银行与银行有关的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进入到交易过程中,成为
交易缔结和履行日勺重要环节。
(2)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是对电子签名及其签订者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日勺具有法
律意义曰勺服务机构。
(3)网络服务提供者。它为交易者提供场所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
2.167页四点(属于理解内容)
3.173页三点(属于理解内容)
电子货币波及如下法律问题:
①电子货币的性质
对于电子货币与否构成货币的问题在学术界上有争论。一般认为,对电子货币与
否构成货币的一种,应当是详细状况个案处理。类似计算机现金的现金模拟型电
子货币,初步具有了电子货币的特性。
②电子货币日勺发行主体问题
当今各国并无统一的处理方案,而是根据国情详细而定。美国和欧洲在这一问题
上就持不一样日勺观点。就目前我国的现实状况和国情而言,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
为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委托的金融机构是比较可行的措施。
③电子货币日勺安全性问题
电子货币应当有一套可以防止复制的系统,而为保障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性,电子
货币所使用的安全性技术应受到政府的管制,不过,政府的管制应当有一定尺度,
以防止对技术发展导致障。
④电子货币的流通性问题
电子货币是应当像纸币同样可以不记名流通,还是应当对其进行加密,以查知电
者之间作出一种平衡日勺规定。
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法律不应仅仅维护金融秩序,消费者权益亦应予以充足重视,
如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保密。结算提供者应保证对消费者信息的积累和使用仅为
保证交易之安全。
电大天堂【电4咨蠲务法律与法规】形考作业
1.(1)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识别签名者身份并表明签名者承认其中
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程序等。广义的电子签名概念包括了从个人口令、密码、
到非对称加密,以及生物特性鉴别法等高级的电子签名技术方式。
(2)本案中,原告李维华在版主签名为万方的《3D高粱街》网页上的密码
即是原告的日勺电子签名。原告可以对密码进行修改,并可以上载和删除文献,即
可证明李维华既是网页日勺版主。
2.(1)互联网上口勺作品具有著作权(2)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著作权人依法对文
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日勺独占权利。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应具有如下条
件: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日勺。2)可复制性,
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
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麽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变化作品的
内容及思想。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容许日勺客观形式体现出来。公民从事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日勺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3)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