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马治卫通讯员陈艳芳
他们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是“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是“法律援助的特派员”,是“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他们犹如对症下药的名医,“会诊”可明察秋毫,“把脉”会抽丝剥茧,“把关”能以策万全。他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心中有民,脚下有路。商水法院新一届党组开展工作以来,党组书记、院长张彦兵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大力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聘请袁幸福、郝春香、康桂芝、段立成四位办案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成立“幸福工作室”,总结创新“五四三二一”工作法。“首席把脉”开出“和谐良方”,商水法院调解率呈大幅上升趋势,成绩斐然。
数据显示,2023年1至6月份,商水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917件,诉前调解率达到44.7%,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
主动作为,唱响诉前调解“最强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商水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张彦兵狠抓调解率,在每月、每季度、上半年、年度审判执行质效点评暨办案标兵表彰会上,调解率最高的两名员额法官作为调解之星,院党组进行专项表彰。全体干警上下一心,共同努力,调解率逐月攀升。自2022年6月份以来,商水法院已经调解成功各类传统民事案件4579件。同时,院党组要求各基层法庭加强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定人民调解员调解规程,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诉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举措,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够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张彦兵重视调解工作,更重视诉前调解工作,2022年5月到任商水法院后,他调研的第一站就是诉前调解中心。经过调研和充分论证,院党组任命曾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十佳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商水法院的每月调解之星袁幸福为诉前调解中心负责人,调动所有的调解力量,健全管理制度,以袁幸福等四人为特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立“幸福工作室”,总结创新“五四三二一”工作法。院党组协调资金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改善办公条件,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工作要求,整合资源,办公场所经改造扩建到200多平米,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配备电脑和远程视频直播设备,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配置了空调、调解桌椅、办公座椅、档案柜等硬件设施,着力打造“首席高端平台”。
商水法院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知晓度,印制发放调解知识宣传彩页4万余份,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为强化诉调对接,县法院调解中心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巡回法庭,速裁法庭对民事纠纷,认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在征得纠纷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幸福工作室”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派驻法庭予以立案,使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
靠前一步,让纠纷止于诉前
去年以来,商水法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让纠纷止于诉前。
“成本低、效率高、影响小、促共赢”是商水法院“幸福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减轻群众诉累的生动写照。“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一面面锦旗、一句句夸奖、一个个点赞都是我们做好调解的动力。”袁幸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幸福工作室”让群众更幸福
“幸福工作室”成立以来,许多棘手的案件、难啃的“骨头”、重大的矛盾纠纷……种种难题经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之手,矛盾纠纷不再“犯难”。
妙招何在?记者采访得知,在张彦兵的具体指导下,“幸福工作室”总结创新了“五四三二一”工作法,即五多(多沟通、多交流;多理解、多体谅;多共情、多劝导;多思考、多汇报;多学习、多记录)、四少(少说坏话、少传话;少发脾气、少动怒;少埋怨、少报怨;少推脱、少推诿)、三心(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有恒心)、二意(让当事人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一宗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打通了各类纠纷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渠道,引导更多解纷资源向纠纷前端化解汇聚,将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2022年4月,李某某租赁周某某位于商水西环的2.5亩的坑荒废地,投资建设加油站,租赁期限20年。合同到期后,适逢政府征收、拆迁,因租赁土地上的附属物补偿权益归属发生争议,今年4月,李某某将周某某及其子诉至商水法院。原告起初不同意调解,被告不愿意出钱。
以情动人,更要以理服人。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多次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以案说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周某某付给原告55000元,当庭履行,实现了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