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活动由山东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及宣传处具体承办,旨在总结全省各级法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经验及成效,展示全省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先进做法,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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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一:山东法院建成一网通办的现代化诉讼服务系统
【事例简介】
关键词:一网通办智慧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现代化诉讼服务
涉及领域:执行合同
服务对象:案件当事人
取得成效: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以推进全时空网上立案为突破口,推动“刀刃向内”的系统化改革,从诉前立案到审判执行全流程自动运行,在全国省级范围内率先构建了一网通办的全省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这一系统让法官从繁琐的程序性事项中解放出来,让当事人体验到司法服务的便利性,不仅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也通过流程再造,推动诉讼模式革新和理论创新,倒逼司法公正,见到明显效果。
【事例详情】
山东法院开发建成全省法院统一应用的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实时在线的“24小时法院”,立案、诉调、审理、执行等所有流程形成闭环,26个节点清晰明确,当事人立案、交费、递交材料和法官阅卷、庭审、撰写文书等均能够在网上办理,全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费、网上送达、网上鉴定。
一、全省三级法院“24小时不打烊”
山东法院从2018年开始实施智慧法院建设,从全时空网上立案开始,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再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进而研究制定电子诉讼规则,推进网上办案系统向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和规范化发展。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向好。全省法院建成互联网法庭1160个,2020年以来网上开庭审理19.7万件,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山东全省法院平均办案周期从2018年的87.7天缩短到当前48.9天,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从2018年的27.2%下降到目前的19.5%。全省法院二审发改率从2018年的18.9%下降到目前的11%,结案率从2018年的86.3%上升到目前的94.5%,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减少使用纸张约3139.7万张;通过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费、网上开庭等方式,减少群众出行约1131万人次,减少出行约2.2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1.4亿余元。通过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方式,减少干警公务出行209.3万人次。
二、“节点驱动”全流程网上办案
三、“流程再造”倒逼司法公正
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不是简单的传统纸质卷宗电子化,而是司法改革创新系统工程,不单解决了办案效率问题,更实现了流程再造,通过诉讼模式革新和理论创新,倒逼司法公正。系统通过对程序性节点的控制,规范了整个审判流程,让法院更易于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提高了审判透明度,并强化类案智能推送,为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参考,能够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这一系统根据我国诉讼制度的特点设计,以信息化、数字化来加强我国诉讼制度建设,不仅可以高效办理个案,还可以通过数据集合,研判案件趋势,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提供参考。
事例二:山东法院全面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关键词: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涉及领域:办理破产
服务对象:破产企业
一、推行繁简分流,促进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紧密衔接
山东小微企业约有23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86%,但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市场退出的不足5%。为助力山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帮助小微企业有序出清,我们按照有关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精神要求,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
一是快慢分道,案件与程序相适应。细化适用标准,指导财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三清”案件和“无产可破”等案件走简易程序,保证程序与案件相对应。青岛破产法庭对21家“僵尸企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用时59天。
二是独任审理,案件与法官相匹配。济南破产法庭试行简单案件独任审理,5家“僵尸企业”出清共用时40.8天;各中基层法院院领导主办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结案数达到全部结案的25%。
二、优化破产程序,加强破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相衔接
一是优化办理程序,提升效率。对有关利益保护的环节严格依法、尊重意愿,对内部环节则严格压缩时限。德州某企业破产案中,在申请审查阶段同步指定管理人,裁定书作出当日即电子送达,审理用时仅36天。
二是优化办理方式,降低成本。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线上召开会议、网上公告送达、网络拍卖等。对审计、评估等结论报告实行效力延伸,凡符合条件的不再重复工作。
三是优化处置方式,提高回收率。探索采用破产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平移”,为企业保留重大资质资源;采取作价变卖、债权人内部竞价等多种方式处置财产。青岛某公司破产案,采取“管理人实施+法院审查”的网拍模式,溢价率达到82%。
三、注重协同发展,构建内外衔接有序的法律实施协调机制
一是推动完善管理人制度。对简单案件优先匹配个人管理人;成立破产费用专项保障基金,解决破产费用问题;对按照简案快审要求勤勉履职的管理人,给予考核激励。
事例三:山东法院推动金融案件智能办理,服务基层提质增效
关键词:智能办案提质增效
涉及领域:执行合同司法审判
服务对象:基层法院、案件当事人
金融案件是是民商事案件中的重点案件,案件总量一直占有很高的比重。今年来,全省法院金融案件收案数额增长迅速,且绝大多数案件在基层审理,基层法院面临的审判压力巨大。以信用卡纠纷案件为例,2018年、2019年、2020年收案数分别为10243件、12547件、16733件,增长率分别为93.78%、22.49%、33.36%;今年前三季度同样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共收案16317件,同比增长46.81%,预计今年全年收案数增幅将维持在30%左右。从调研情况看,基层法院在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存在重复劳动繁重的难题,主要体现在“庭审-合议-文书制作”链条衔接度低与制式裁判文书制作量大两个方面,而一体化办公平台中文书自动生成功能有待优化,有效部分(案件查明和本院认为)一般不足完整裁判文书30%,不足以有效减轻法官审判负担。
为解决基层法院面临的困难,强化金融案件速裁快审机制,减轻基层法院法官工作负担,山东法院民二庭坚持将剥离事务性工作与提升智慧办案程度作为基本理念,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庭审+文书”智能生成一体化机制工作,对裁判文书中事实认定与说理部分智能生成进行探索。现在,已初步形成要素式庭审与裁判文书中基础要素保持高匹配度的一体化审理模式,实现裁判文书高度智能生成的目标,切实提升审判效率,获得基层法院好评。
一、建议并设立质证交换模块
二、要素式庭审笔录模板设计
由于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原告诉求单一,民二庭将原告(银行)关于请求持卡人偿还款项的请求权进行要素拆解,分为信用卡申领与发卡情况、原告诉求所依据的违约条款内容、欠款情况三项基本事实要件,并以此为基础制作庭审笔录模板。法官在庭审时应将该三项基本事实要件作为庭审调查核心内容,并在当事人质证环节予以审查。这样既能保证法官调查时不会遗漏基本事实,导致审判质效的下降,也能保证当事人陈述以制式语言记录在案,便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固定与庭审后的复查。
三、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四、试点法院反馈信息
事例四:山东法院以“四个坚持”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多元解纷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取得成效: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多元解纷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工作,以“四个坚持”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3.3万件,收案总量已经连续三个月同比下降。
一、坚持源头预防。全省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各地法院积极向党委汇报,在党委的领导下把“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建立核心指标通报、诉源信息互动制度,大力推进“无讼村庄(社区)”创建活动。淄博、临沂等市将各乡(镇)、街道的万人起讼率通报各区县,调动基层组织参与源头解纷的积极性,构建起社会调解在前、非诉调解优先、诉讼解纷在后的解纷机制。二是坚持多方联动。全省130个基层法院与当地矛盾调处中心实现对接,通过派驻法官工作室或指派指导法官等方式,参与诉源治理。济宁高新区法院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常驻“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在各街道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过滤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坚持强基导向。不断优化基层法庭的职能作用,在全省建设105个道交、家事、金融等专业法庭,让不同类型的纠纷得到更专业化、更有针对性的化解,提升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功能。
二、坚持诉前化解。积极顺应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快捷化解的新需求新期待,省法院深入督导各地法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一是加强诉调对接。全省各级法院选聘1338名特邀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另有2850名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开展调解,法官、法官助理线上线下跟进指导。今年3月,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的法官与调解员组织某健身房的经营方、产权方、拆迁方三方协调,诉外成功化解了涉及500多名会员尚未成诉的潜在退款纠纷。二是加强行业对接。省法院与工会、妇联、工商联等行业领域的调解组织积极对接,用行业调解的方式化解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涉疫情等纠纷。三是加强重点突破。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数量较多、物业纠纷近年来高发多发的情况,省法院联合金融保险监管部门制定了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司法厅出台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督导各地法院与基层组织加强物业纠纷的诉外化解,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突破。金融借款、物业合同两类近年来持续增加的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3%、9.2%。
三、坚持关口把控。省法院不断加强和完善诉讼流程管理、案件管理,深入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有关文件关于“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的要求。一是减少程序性案件,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加强整个诉讼流程的监督管理,顺畅周转衔接,对无必要单独编立案号的程序性案件进行清理,坚持一个案号管到底。二是减少衍生案件,对诉前调解程序、简易案件速裁快审程序加强规范、细化管理,提高审判质量,逐个环节强化案结事了。全省法院程序性案件同比减少5954件,一审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三是突出核心指标,把诉前调解成功数作为核心指标定期通报,对调解成功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场履行、及时履行,纳入指导法官的绩效考核,防止诉前调解成功的纠纷因调解协议得不到实际履行而回流入诉讼,增强群众对诉外解纷实效的获得感。
四、坚持智治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对多元解纷的智治支撑,让纠纷化解更可预期、更便捷高效。一是推进诉讼服务智能化,优化电子诉讼服务,为20类常见纠纷提供智能生成电子诉状,提供智能诉讼风险评估,提供类案推送。二是打通多元解纷渠道的网上对接,与仲裁、公证、人民调解等20多家解纷平台建立一键链接,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信息数据,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渠道选择。三是推动调解平台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加强在线调解、音视频调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网上立案105.96万件,电子送达1300余万次,开展在线调解36.8万件次,加强了解纷途径、解纷数据的可视化、数据化。
事例五:济南中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执行网络查控破解“执行难”
关键词:破解“执行难”执行网络查控
涉及领域:案件执行
取得成效:今年以来,济南中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慢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聚焦网络查控关键环节,创新完善查控机制,实行“智慧执行”,着力打通执行工作瓶颈环节,降低了执行成本,提升了执行效率,既得到了执行干警的广泛好评,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经验做法被省法院转发推广,被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为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第二批优秀成果。齐鲁电视台、济南电视台以及《学习强国》平台进行了报道。
一、找准破解重点,精准靶向发力
济南中院聚焦财产查控这一执行难题,把解决的这一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快“智慧执行”建设,坚持将现代信息科技融入到执行工作中去,积极对接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网络,整合升级“点对点”查控平台,致力于打通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最后一公里,切实实现查、冻、扣一体化。
二、加强联动协同,构建工作合力
济南中院成立以执行局、审判保障中心为主的联合工作小组,积极协调济南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就查控权限、功能开发、信息安全等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系统研发人员入驻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干警共同研讨、优化系统功能界面,重点突出系统操作的安全性与便捷性;成立“不动产网络查控中心”和“机动车网络查控协作中心”,打通信息共享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系统集成。从初步会商、形成具体方案,到软件研发测试,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覆盖不动产一键查控功能的“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于今年4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首家市级层面的不动产网络查询、控制和解封,8月中旬,机动车网络查控开通运行。
三、完善查控平台,提高执行效率
四、健全查控机制,确保信息安全
扎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落实网络信息等级保护及涉密保护技术措施,切实加强对被执行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实现网络财产查控与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的有机统一。严格规范查控机制运行,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网络查控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网络司法查控工作纪律》等查控制度,对查询案件范围、查询对象范围、查询审批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实现对所有涉案的财产查控全程留痕、自动监控。
事例六:济南中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探索实施“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
关键词:知识产权审判
涉及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取得成效:济南中院强化改革意识,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施“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利用智能技术对证据进行3D高清建模、展示及应用,积极对接山东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及最高法院“上诉案件业务协同平台”,全面实现案件证据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水平的全面提升。上述审判机制创新做法,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荣给予高度评价,现已撰写报告呈报最高法院。
今年以来,济南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意识,坚持“智能化审判”理念,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实施知识产权审判“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为司法审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水平。
一、证据3D建模管理优势
目前,济南中院探索实施的“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系采用国内自主研发的3D高清扫描设备和智能图像计算、边缘运算(EdgeComputing)及AI图纹压缩技术等进行证据的3D高清建模、展示及应用,力争无缝对接山东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及最高法院“上诉案件业务协同平台”,全面实现知识产权案件证据的3D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充分应用当前先进的智能化技术手段,摒弃了知识产权传统审判模式中对实物证据的过度依赖,可从根本上解决举证难、质证难、存储难、管理难、移送难等问题。
二、证据3D建模管理应用
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济南中院对“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探索应用的具体场景涉及证据管理链条全过程,具体囊括了证据采集、举证质证、审判应用、存储管理、证据移送等内容。
二是举证质证。诉前调解、证据交换过程中,办案法官和案件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在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上实时查看存在外网服务器的3D证物数据。案件线下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为合议庭、各方当事人所配备的电脑可当庭展示3D证物模型。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案件,融合5G通讯技术进行实景化3D证物展示,当事人可通过在线实时查看3D证物信息,最大程度的方便当事人(特别是市域、省域之外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侵权比对。
四是存储管理。法院建设证据3D建模室,对已审结案件的所有证物进行3D建模,构建证物3D建模数据库,加强对各类证物的规范管理。对于完成3D建模的实物证据,办案法官负责联系涉案各方当事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将3D证物模型数据信息存至法院后台服务器保存,实物证据退还当事人,缓解证物室的证物大量堆积问题。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证据3D建模方式举证,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并上传至法院后台服务器保存的,不再留存实物证据,彻底解决证物存储难问题。
五是移送管理。全面对接全省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和最高法院“上诉案件业务协同平台”,对于一审判后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及省法院)在二审办案过程中可实时调取一审中产生的3D证物模型数据,无须调取一审实物证据,实现一审证物调取的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可视化,摆脱传统审判模式下对实物证据的依赖,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二审案件证物移送难问题。
三、证据3D建模管理实施方案
济南中院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中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试运行,当前正在实施证物3D扫描建模、现场庭审及数字审委会3D建模证据展示,以及打通省法院、最高法院办案系统通道实现信息推送等。下一步,将全力推进互联网庭审的3D建模证据展示,继续探索“证据3D建模管理系统”的全方位深度应用,努力打造济南知识产权“智慧审判”新名片。
四、推广情况及经验启示
事例七:济南中院加强涉外商事审判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关键词:涉外商事审判保障自贸区建设
涉及领域:涉外商事
取得成效:为积极服务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的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济南中院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坚持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保障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中院在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获得优秀等次,在全省排名首位。
二是构建集约化审判模式,依法妥善审理涉自贸区案件。中院设立涉外审判专门合议庭,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审判团队,提升涉外审判水平,去年以来审结涉自贸区案件102件。历城法院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高新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官工作室,实行“三审合一”工作机制,集中审理涉自贸区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自贸区巡回法庭审结案件451件;自贸区法官工作室审结案件416件,有力维护了涉外交易秩序。针对自贸区新兴产业多、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和需求,引入专家陪审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法官、专家陪审、专家咨询”相结合的审判机制,促进案件公正、高效、妥善处理。
四是加强协调发展,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市司法局、自贸区济南片区管委会、贸仲山东分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构建多元便捷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机制。发挥自贸区内商会、行业组织与企业联系密切的优势,支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973件。
五是下沉工作力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结合“万警进万企”行动,中院组成30个服务队,深入自贸区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围绕自贸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市场风险、行政监管等问题,发布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100余条,为自贸区平稳运行建言献策。在中院两微一网新媒体开设自贸区服务专栏,发布保护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及时宣传工作举措,扩大涉外商事审判影响力,发挥司法对市场主体的规范、指引作用。
事例八:济南破产法庭创建预重整程序,确保危困企业受助及时
关键词:创建预重整程序确保危困企业受助及时
涉及领域:办理破产破产预重整
服务对象:危困企业
取得成效:在全市逐步推广应用,已有危困企业申请预重整。
事例九:青岛法院建设智慧破产系统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关键词:智慧破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科技赋能提质增效
涉及领域:破产审判无纸化办案精细化管理
服务对象:市区两级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
取得成效: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法官端节点智能管理、文书审批发布等主导作用;管理人端通过智慧破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了债权分配、资金划转、资产管理、智能估值、交易撮合的全流程资产处置服务;债权人端通过系统实现了在线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管理人大会及投票等功能,在破产案件办理一体化、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破产程序成本最小化方面进一步提档升级,该系统同时上线管理人考核模块,为动态考核管理人奠定基础。该平台依托最法院重整平台和执行系统,与智慧法院建设融合并进,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智能化、线上化、平台化,进一步提升了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为青岛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率,青岛中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制研发的“智慧破产管理一体化平台”,汇集“司法+金融+互联网”优势,通过链接“法官+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等核心参与方,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先技术,提供案件管理、资金监管、资产管理三大板块服务,能够实现网络债权人会议、资金线上监管、投资人招募、融合配资等全流程办理,为法官、当事人、管理人提供便利,节约司法成本,推动破产案件办理规范化、过程透明化、监管便利化、考核动态化、成果高效化。
三、在清偿率指标层面,助力清偿率大幅提升。清偿率作为办理破产项下的二级指标,主要反映破产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我国回收率指标得分一直处于全球中等水平,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智慧破产管理平台通过承办法官对破产管理人案件的监督评价,督促回收率的落实成效。智慧破产管理平台与不良资产生态平台有效链接为破产案件提供融资服务,盘活破产涉案财产,切实有效地提升回收率实现。
四、在线上动态考核层面,提升管理人履职水平。对管理人考核采取个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案考核和年度考核数据汇入破产案件管理人数据平台共享。个案考核对管理人办理具体破产案件的评价,对管理人在办理具体破产案件中各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完成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的线上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对管理人每一年度办理破产案件的综合评价,包括管理人年度办案情况、办案效果、管理人规模和经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等内容,对管理人的执业操守、执业能力、工作绩效、团队稳定性、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模块的设立,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提升管理人履职水平。
事例十:青岛法院形成三位一体格局构建重大复杂案件执行新模式
关键词:三位一体执行实体化
涉及领域:法院执行实施
取得成效: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系统在青岛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全面落地,青岛中院执行局形成三位一体格局,构建起繁简分流、重大复杂案件执行新模式,引领带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以来,青岛中院保持执行力度不减、创新力度不降,在推行执行案件流程再造、启动繁简分流改革的基础上,把实现繁案精执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点,坚持三位一体格局,构建重大复杂案件执行新模式。
事例十一:青岛法院整合“互联网+多元解纷”司法服务平台,构建高效多元解纷体系
关键词:多元解纷在线调解
取得成效:青岛中院突破场地、人员等限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协商、评估、调解、诉讼等解纷方式对接起来,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链接起来,实现在线登记、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形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干,商事纠纷、银行保险、劳动争议、网络交易、社会民生等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为支干,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增强在线解决纠纷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
近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互联网+多元解纷”工作,统筹条线解纷力量,整合在线调解资源,增强在线多元解纷实效,使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更加高效地解决。
二、推进机制做法“平台化”。以平台思维优化诉源治理生态,大力推进“四个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发挥价值倍增效应。一是设立了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平台,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平台对接,实现了数据信息共享。二是建立了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根据纠纷类型和特点,建立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调解平台。三是搭建了诉调一体化对接平台,开发了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实现了动态管理。四是整合了在线调解平台,调解数据网上流转,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今年以来,速裁快审案件3.88万件,占全省的10%,位居全省第二。分调裁审案件10.72万件,占全省的14.37%,位居全省第一。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77.38%,高于全省法院75.80%的平均水平。
四、推进在线集约“信息化”。把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立体化、集约化,作为“一站式”多元解纷的建设目标,构建起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一网通办理“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枢纽,解纷组织和调解人员加入平台,实现了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总对总”“点对点”线上分流、调解、反馈、指导,与法院分调裁审和办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司法确认和立案服务,实现了静默管理和流程信息的可视化。以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为中心,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分调裁平台等系统平台为一体,建起了大数据管理平台,提升了诉讼服务水平。
青岛中院建立健全诉源治理与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机制,整合司法资源,构建多种信息化平台,引入多部门参与,邀请多主体参加,采取多途径、运用多程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种矛盾纠纷解决方案。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引导人民群众选择更加便利和恰当的方式解决纠纷,强化内外联动,打造起了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诉讼服务模式,以信息资源的交融共享、借鉴融通,促进了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推进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事例十二:淄博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破产府院联动“1+N”“双层制”制度体系
关键词:府院联动
服务对象:企业
取得成效:淄博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着力构建破产程序“堵点”常态化解决路径,全力搭建常态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以淄博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为基础,围绕涉及破产涉税事项、档案管理、管理人履职保障、涉金融协作、资产协调联动、不动产处置、职工权益保障、市场退出通道、打击逃废债、信息共享等十大领域,形成十项制度文件,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完成“1+N”“双层制”的制度架构。先后在淄博轴承厂等七家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与财政、人社、工信等部门联动,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200余万元,暂缓缴纳养老保险本金、滞纳金及利息3100余万元,近400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与人民银行完成对接万鑫轮胎等三家企业的信用修复事项;与税务部门完成对接世纪大酒店等三家企业的税务信用修复事项、与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接大齐化工等五家企业的工商简易注销事项,取得了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的良好成效,真正实现了“集千家之力,解一企之困”。
企业破产案件不仅涉及债权债务清理等法律适用问题,还涉及职工维稳安置、企业信用修复、涉税处理、注销登记等社会事务处理问题。政府与法院协调联动,是在坚守司法权力程序引导的前提下,遵循“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部门联动”原则,由行政权力配套解决破产衍生的社会问题,以保障破产程序稳妥、高效、有序推进。近年来,淄博法院积极推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2020年6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奠定了政府和法院之间确立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基石,搭建起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总体制度架构和基本运作思路。2021年2月26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法院在涉破产事项领域府院联动机制的议案》,以人大议案形式对破产府院联动事项予以规范。
事例十三:淄博法院创新打造“马锡五式”人民法庭淄博样板
关键词:智慧诉服“四联共治”解纷体系“全程全链”助企工作;
服务对象:企业、个人
取得成效:淄博法院探索打造“马锡五式”人民法庭淄博样板,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1至8月,29处人民法庭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9.02天,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3.56个百分点。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6.6%,分调裁审占比86.96%,实现“收案下降、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
淄博法院探索打造“马锡五式”人民法庭淄博样板,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2021年1至10月,全市29处人民法庭结案率90.87%,平均办案周期36.64天,同比缩短20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1.97%,同比提高4.27个百分点。马锡五式人民法庭的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有效释放,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8.48%,实现“收案下降、质效提升”的良好效果。
一是推进“双线融合”智慧诉服,做强便民司法服务网络。在全省率先实施“肩并肩帮办式”服务,推动诉前调解、保全鉴定等一站办理。整合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司法为民APP等诉讼服务平台,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度应用。组建38支上门诉讼服务队,创新“周日调解”“夜间法庭”做法,为孤寡老残、困难企业等提供点对点服务180次。
二是推进“四联共治”解纷体系,做强参与社会治理模式。自主研发“诉源信息平台”,推动建立纵向直通“镇办-村居-网格”、横向联通“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联席会商、分流转办、信息共享功能。依托“美家超市”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八小工程”、“红色物业”等自治模式,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对商品房销售、物业、信用卡、金融借款等8类常见涉众型纠纷,建立“立案预警研判—镇街行业联动—法官现场调处”的“行业·板块”治理模式。
四是推进“E+多能”创新平台,做强新时代巡回审判制度。设立“E+巡回法庭”57个,配备移动便携、内外网联、电子签章的智慧审判设备,累计开展网上立案、指导调解、巡回开庭666件次,围绕两委换届法律培训、征地拆迁指导、村级合同规范等,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55条。创设“法官热线”等服务模式,把庭审搬到企业车间、农忙地头、困难群众家中,实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选取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就地普法。
五是推进“全程全链”助企工作,做强县域经济司法保障。争取党委统战部门牵头领导,联合12家职能部门、8个行业商会以及区县、镇街,构建四级联动“组织网”;建设助企工作室、“苗苗涉企联调中心”,已有1076家辖区企业注册,共诉前化解涉企纠纷432件,全市法院涉企纠纷同比下降2.3%。创新E助企服务平台,规范发布缴税纳税、社会保险、合同签定、企业开办等20余项助企政策信息,规范实施重点行业法律风险管控,制定印发泵类、耐火材料行业等法律风险防控手册。
事例十四: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打造和解前置、以执促和、和执结合工作模式推进执行工作转型升级
关键词:执行和解、破解“执行难”
取得成效:枣庄市中区法院全力打造“和解前置、以执促和、和执结合”工作样板,推动执行工作向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迈进,实现了执行方式“升级转型”。执行案件持续提质增效,今年1-11月份,共收各类执行案件5065件,结4845件,接收比95.66%,结案率92.20%,执行到位率43.92%,实际执结率64.26%,执行完毕率25.9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79亿元,执行“3+1”核心指标持续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教育整顿活动中,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把加强诉源治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和解前置,以执促和,和执结合”工作模式,推动执行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自去年5月份执行和解中心成立以来,立“执前调”案件3341件,执前和解成功1076件,和解成功率达32.2%。和解后自动履行案件651件,自动履行率60.5%。
一、抢抓机遇,搭建平台,实行“和解前置”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区委政法委将执行和解纳入“综合治理执行难”地方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执行和解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给予充分支持。成立执行和解中心,在执行局院内建设调解专业用房作为执行和解中心的和解场所,专司民事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前和解工作。联合市中区司法局成立执前和解委员会,成立由执行局局长担任组长的执前和解指导小组,从“退役”人民陪审员优选4名解纷“行家”充实和解队伍,迅速铺开执行和解工作。落实“劳务报酬+个案奖补”人民调解员薪资制度,在按月发放劳务报酬的基础上,由司法局根据和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和标的额大小,按季度提报区、市政法委增发个案奖励,有效激发驻局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力攻坚,持续震慑,推动“以执促和”
三、优化机制,完善流程,力促“和执结合”
四、加强管理,减量增效,推动源头防治
加强对执行和解工作管理,确保“案件数量降下来、执行质效升上去”。一是严防和解案件回流。执前和解案件计入快执团队办案总数,防止执前实质化解案件再次回流到执行程序。今年以来,执前实质化解案件341件,执行收案数量同比下降8.7%。二是推行执行类案指导。建立房产、劳动纠纷等群体性执行案件指导机制,选取其中代表性案件先行示范执行,带动类案执行和解。66户居民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快执团队选择其中1起案件示范执行,其余65件均通过执行和解结案。三是凝聚和解工作合力。深入融合全区170个基层调解委员会、36个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吸纳整合工商联、网格员等合力参与联调联解“生态圈”。房某申请执行刘某借款纠纷一案,执行和解中心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促成刘某以土地入股方式与案外人合作经营,刘某财务脱困后主动偿还了29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
事例十五:东营法院实施制度创新提升关联企业破产处置效能
关键词:关联企业实质合并
取得成效:东营法院制定出台《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占2017年以来东营辖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70%。
近年来,东营市法院注重关联企业破产处置制度创新,围绕“以兼并重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改革实践。其中,“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处置的探索实践与创新”的经验做法在第12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上作交流发言;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一、建立关联企业分类处置机制,实现企业优胜劣汰。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导向,建立风险企业甄别和分类处置机制,对产能较好、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启动重整程序,对产能落后、挽救无望的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对重整不成的企业及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同时,探索程序内与程序外处置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对于混同度较高、负债金额较大、难以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化解风险公司,通过破产程序进行处置;对于混同度较低、负债金额较少、经营前景较好的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二、建立高价值企业挽救机制,促进企业优化升级。一是创新企业资产处置方式。在全力维持企业正常经营,保障企业经营价值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破产企业中的“金矿”,通过宣传推介其市场价值提高投资人参与意愿,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和职工的权益。二是加大投资人招募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双招双引”政策,对大型集团公司重整案件,由市县两级政府组建专门招商团队,协助管理人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通过为意向投资人量身定制优惠政策等方式,重点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盘活企业优质资产。2018年以来,先后引进德国博士马勒(上海)等40余家实力雄厚的企业参与重整投资。三是运用多种手段实施企业挽救。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法律、政策、金融等多种方式,提升企业重整成功率。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发挥审判职能,在重整计划草案中明确重整计划执行期内,若某个企业或某个板块投资人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则视为重整成功,不因其他关联企业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依法裁定提前终结生物板块重整程序,确认该板块重整成功。
三、建立破产企业处置难题化解机制,提高破产处置实效。依托在山东省率先建立的破产审判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僵尸企业甄别、财产处置、税务司法、经费保障等14项配套制度机制,推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法院破产审判职能的有效衔接。针对担保圈风险化解问题,在制定重整方案时,同步研究担保圈风险化解措施,协调银行和担保企业以担保企业不破产倒闭为原则,商定双方认可的代偿方案,综合运用多元化的债务清偿手段,创新性地达成了通过打包转让、债转股、优质担保人部分代偿等方式熔断担保圈。
四、建立各方利益平衡机制,实现“无震荡”破产。创设利益平衡机制,分类施策,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或财产分配方案。对金融债权人,基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不同的审核标准和偿债诉求,运用现金清偿、债转股和信托计划等多元化清偿方式,满足其偿债诉求;对公司债债权人,结合前期清偿情况和偿债诉求,兼顾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需求,依法公平清偿;对职工债权,充分发挥原企业管理层沟通协调作用,结合当地用工传统和法律规定审慎认定职工债权,从确保持续就业等角度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利;对出资人,依法调整出资人权益,严厉打击隐匿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确认追回破产财产,积极探索诚信企业家所负经营性债务的豁免途径;对投资人,积极争取政府招商优惠政策支持,并通过不同板块分别处置、及时剥离资产等方式设置“防火墙”,确保其投资安全稳定。
事例十六:东营法院推进“执行+公证”模式,着力提升执行质效
关键词:“执行+公证”财产执行云处置
涉及领域:执行合同案件执行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东营法院通过改革创新,在执行程序中引入公证,探索形成“‘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结合法院执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在指导完成复制推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法院执行信息化的工作实际,推出更快捷、更公开、更公平的财产处置新模式,即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理”的财产执行云处置新模式。
一、全面推行“公证+执行”工作模式,支持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2020年8月,为加快东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市法院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市渤海公证处联合行文,在全市开展运用“司法公证”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并下发通知。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公证债权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90件,涉及东营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还惠及了浙商银行和部分企业。涉及了东营市渤海公证处、济南、青岛、四川、广州等公证处,涉及案件标的额66.39亿元,有效的加快了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有关市场主体的权益。
二、加强“委托公证+政府询价”,简化财产处置参考价流程。东营市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在“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基础上,全面实现网络询价评估功能,简化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流程,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一是对涉案财产,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可以协商价格,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议价结果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议价结果为参考价,直接进入网拍程序。二是涉案财产如有计税基准价、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确定参考价的,法院直接向有关机构采取定向询价方式出具询价函,询价函载明询价要求、完成期限等内容。接受定向询价的机构在指定期限内出具的询价结果为参考价。三是对于涉案房产土地和车辆采取网络询价的方式,依托最高法院建立的询价平台,通过淘宝网、京东网、工商银行房贷数据三大数据平台,最快几分钟即可得到询价价格,依此作为拍卖底价参考价,既为当事人节约执行成本,有能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四是对于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参考价的财产,及时启动线上选择评估机构,由选定的评估机构一个月内限期办理的方式完成财产评估。有效杜绝了线下作业的人为干扰,杜绝了利益交换,提高了公正性。
三、“本地+异地”,实现财产处置网拍全覆盖。全市法院在执行中,不论是本地资产还是异地资产,依托网拍司法辅助机构和网拍机构,全面实现涉案财产处置的网络拍卖。一是委托事项线上进行。依托覆盖全国的委托执行系统,执行法院通过异地委托事项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开展财产查控和财产控制措施。二是处置资产网络拍卖全覆盖。充分运用最高法院确定的网拍平台,全面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对涉案财产进行处置。实现了财产处置的公开透明、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以成交率和溢价率双高等传统拍卖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迅速得到各方当事人、广大竟买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三是网络拍卖速度全监管。为保障网络拍卖的及时性,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执行监督管理作用,工作日每天实施全程网拍进度监督,对一拍后超期、二拍后超期不变卖实施网络监督督办,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通知下发至今,全市法院共进行网络司法拍卖1221件,成交310件,成交额121540.44万元,标的物综合成交率67.1%,溢价率29.5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376.09万元。
四、建设“涉案物品仓”,缩短财产交付周期。为解决全市法院涉案财产放置和存储的难题,市委政法委牵头在垦利区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法机关涉案物品保管仓,市法院还与京东、淘宝等建立战略合作,商谈异地财产进入“京东仓”,实现财产的保管、异地交付,淘宝网支持全市法院开展法拍贷、拍卖标的物的智能推介等工作,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市法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有效实现了网络询价、评估、拍卖的低价、高效处置,极大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例十七:烟台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成立,开辟金融纠纷调解“快车道”
关键词:金融纠纷诉前调解
涉及领域:金融纠纷
取得成效:烟台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完善了全市金融行业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填补了烟台市金融业纠纷人民调解的空白,为烟台市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提供了更为灵活、便捷的解决渠道,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烟台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接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金融案件31起,其中调解成功5起,标的额约3.1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102.79万元。
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落实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的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纠纷,畅通消费投诉处理渠道,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等的合法权益,2021年3月25日上午,烟台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一是多个部门齐搭台,成立金融纠纷化解的专门机构。烟台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联合推动成立,旨在坚持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金融纠纷调解形式,解决因金融产品、服务等产生的纠纷,提供专业、公正、权威的调解服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既保留了调解的灵活性、便利性的特征,又吸收了诉讼权威性、专业性的特点,符合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利益保护原则。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可对调解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或针对典型案件出具示范判决,有助于调解协议的达成。另一方面,将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被赋予强制执行力,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从而鼓励更多的金融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二是强化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在调解规则、调解程序、调解标准、组织人员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调解工作流程及诉前调解的配套机制。人民法院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四是严格调解时限。人民法院委派调解的金融纠纷案件,调解期限为30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受此限,可再延长30日,严禁久调不决,久调不立。
五是培育专业化调解员队伍。针对金融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特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和专业化水平。
事例十八:潍坊中院推进阳光司法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司法公开
取得成效:推进阳光司法是构建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潍坊中院依托“四大公开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坚持审判流程公开。潍坊中院将案件的立案、分案、庭审、裁判、结案等诉讼全流程进行公开,积极开展网上电子送达和庭审笔录、诉讼文书公开,确保案件有效公开,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1年9月,全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117595件,网上立案率超99%,网上缴费率超过97.5%。
三、落实裁判文书公开。除法律规定的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外,其他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对公开裁判文书的质量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做好公开前的审核把关,并加强公开后的质量评查,组织对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公开裁判文书质量。截至2021年9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公开裁判文书70882件。
事例十九:泰安中院推动诉讼公证“跨界合作”,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关键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诉调联动分调裁审
涉及领域:诉讼服务
取得成效:泰安中院积极打造适合中级法院的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通过建立诉讼与公证协作机制,扎实开展案件分调裁审,加快诉讼服务升级提档,实现了辅助事务集约化、诉源治理实质化、繁简分流高效化和诉讼服务便民化。
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泰安中院积极打造诉讼与公证协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司法辅助中心,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凝聚了解纷合力、优化了司法资源、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一、突出协作配合,实现辅助事务集约化。推出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探索建立“诉讼+公证”的工作模式:一是公证参与民商事调解速裁。选派公证员作为特邀调解员,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6+6+6+12”的比例组成新型调解速裁团队,建立快速分流、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二是公证参与行政和解。选派公证员进驻行政审前和解中心,协助开展行政一、二审案件的分流调解工作。三是公证参与执行。选派公证员加入速执团队,在执行实施案件中协助法院查询信息线索、采取执行措施等。四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公证员常驻司法辅助中心,协助法院开展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等事务办理。
二、突出诉调联动,实现诉源治理实质化。充分发挥审(诉)前调解“首诊”作用,形成“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合议庭”四级递进式调解模式。针对类型化、专业化纠纷增多的趋势,联合行政职能部门、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共建“一站式”解纷平台,先后与泰安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总工会、知识产权局等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0年8月20日,与泰安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了民商事纠纷类型全覆盖。推行类型化案件集中办理、示范诉讼、在线诉讼,对于对人数众多、诉求一致的群体性、关联性案件,建立沟通机制,批案提前介入,加强法官全程指导,实现“关口前移、分级调解、诉调联动、多元解纷”的工作目标。
四、突出智慧高效,实现诉讼服务便民化。坚持按照“最强力量、最好场所、最优服务”标准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结合“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把功能放在多元解纷、速裁快审上,强化诉讼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对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对内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内外“双向集约”、“双向减负”。大力推广诉讼服务信息化应用,在坚持线下服务的同时,确保线上一网通办。实现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常态化,推行“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诉讼服务,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借助云端技术进行调解和法庭调查,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两不误。围绕一号通办,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努力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案例二十:泰安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关键词:“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
取得成效:泰安法院坚持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优化诉服中心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了纠纷有序分流的集散地、案件高效化解的门诊楼、事务集约办理的服务站,探索出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的新路径。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司法初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近年来,泰安法院高度重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其列为攻坚重点,启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探索推进以“案件分流全面化、资源配置耦合化、权力运行模块化、事务办理集约化”为核心内容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诉调对接,形成多元解纷整体合力。泰安法院在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过程中,坚持优化法院内部司法资源与借力社会解纷力量有机结合,进一步整合解纷力量、凝聚解纷合力。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阵地,联合司法局、工会、知识产权局、金融消协、人民调解员协会等共建多元解纷平台,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方面的衔接,建立无缝对接,协同高效,运转流畅的诉调一体工作机制。同时,将特邀调解员与审判团队进行嵌入式整合,组成新型调解速裁团队,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司法人员和社会力量的充分履职、有机配合,形成耦合效应,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实行繁简分流,优化分调裁审工作流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速裁团队,建立快速分流、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将繁简分流的适用案件范围作了进一步拓展,对所有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一审、二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适宜调解或和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或和解的,均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速裁法官或快执法官根据案情组织特邀调解员调解,调解成功的,登记立案后由调解速裁团队或快执团队快速结案;调解不成的,由特邀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流转至各业务庭进行繁案精审,全面、彻底实现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了审判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
三是优化诉讼服务,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泰安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基础,配齐配强诉讼服务中心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大厅、诉访执行大厅、司法辅助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四个部分组成,承担了立案登记、繁简分流、辅助事务、诉调对接、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功能。泰安法院大力推进线上诉讼服务,实行“一网通办”,全面推行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实行网上缴退费、网上送达等做法,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化“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24小时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代办式”诉讼服务,组建了“上门诉讼服务队”,确保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最好一次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目标。疫情期间,积极推行“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诉讼服务,实现防控办案“两不误”。
四是坚持集约简便,实现辅助事务一站统揽。作为山东省首批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单位,泰安中院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纳入“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由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围绕为群众服务、为法官减负的目标,整合现有司法资源,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司法辅助中心,做到了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同时,选派公证员在法院干警指导下,参与办理诉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文书送达、司法鉴定、财产保全、执行委托事项、全流程法律服务等司法辅助事务,推进了司法专业化,提升了审判效率,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诉累,让法官轻装上阵、专心审判。
案例二十一:威海法院实行金融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关键词:金融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
服务对象:金融机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维护金融安全,威海法院积极推进金融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实行金融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于4月2日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山东省首家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庭,对中心城区金融类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
案例二十二:德州法院建立“简案快审”机制,开启破产案件审理“快车道”
关键词:破产、审限、简案快审
二、建章立制,统筹简案快审制度框架。近年来,德州中院先后出台了《德州中院关于加强“执转破”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工作指引》、《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理顺立、审、执、破审判工作衔接,明晰执行转破产审查案件移送流程,加强内部协调,为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落实破产案件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提供制度性保障。
案例二十三:临沂兰山区法院诉前调“一号到底”工作模式显成效
关键词:诉前调解一号到底
服务对象:当事人
取得成效:临沂兰山区法院积极推行诉前调“一号到底”工作模式,坚决杜绝纠纷回流进入诉讼程序,自2021年8月初运行以来已出具此类文书266份,不仅让群众享受到实惠,还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有效助推营商环境的优化。
近年来,临沂兰山区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探索提升诉源治理模式,引导多元化解路径,提供优质“诉调对接”服务,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5月起,临沂某建筑公司因建设施工需要,陆续从烟台某建材公司处购买保温材料、pvc管材及管件、阀门、建筑辅材等各种建筑材料,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因临沂某建筑公司拖欠货款2000000余元,被烟台某建材公司提起诉讼。9月13日,案件被分到临沂兰山区法院速裁团队董国飞团队处理,诉前调解程序随即展开。经过案情分析,董国飞认为调解成功的可行性很大,遂将该案推送至人民调解平台,交由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9月15日,调解员及时组织各方当事人公开进行了调解。从诉前调解的优势到诉讼程序的成本,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本着生意兴隆的目的,力促矛盾双方摒弃“意气用事”。团队指导法官董国飞则从《民法典》关于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释法说理,矛盾双方都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诉讼预期。9月17日,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临沂某建筑公司同意支付申请人烟台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000000元,并当场履行了部分货款。据了解,在双方当事人请求出具调解书时,临沂兰山区法院并未将该纠纷先行立案,而是出具了“诉前调”案号调解书,依旧沿用原“诉前调”案号。这样一份“一号到底”的特殊调解书,为一件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件之所以迅速化解,得益于院里积极推行的‘一号到底’政策,以及我们速裁团内部成员间的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董国飞说。据介绍,今年以来临沂兰山区法院已组建9个速裁团队,协调司法局、有关行业协会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增派15名人民调解员进驻速裁团队开展调解工作,采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调裁一体化工作模式,组成紧密型调解速裁团队,实现调解员的专业优势与法官的法律优势融合互补。
案例二十四:菏泽中院专业化、信息化快速处理企业破产案件,破产重整走上“快车道”
关键词:专业化信息化
涉及领域:办理破产破产重整
取得成效:成立破产审判团队,参与审理破产案件26件,对各县区法院破产审判指导百余次,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43件,“僵尸企业”清仓见底,大力加强破产案件的在线诉讼服务,深入推行网上立案、网络会议、热线咨询等信息化诉讼服务。
一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2020年8月14日,菏泽中院正式成立破产审判团队,全面负责审理菏泽中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以及对辖区内县区法院破产案件的指导工作,破产团队参与审理破产案件26件,对各县区法院破产审判指导百余次。
二是建立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工作机制。菏泽中院制订了《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债务债权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关系明晰的破产案件均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结的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十二家公司合并和解案,整个和解程序仅用时39天,该案入选2020年山东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10大典型案例。成武县人民法院审理审结的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涉及470笔债权,债务总额近十亿,6个月内审结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集中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严格实行“一案一策”制度,针对所有未结破产案件,逐一制定审理方案,落实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经验交流会暨破产案件清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推动破产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截止今年8月份,菏泽市两级法院共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43件,菏泽市“僵尸企业”已经清理完毕。
编辑:石慧、孙佳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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