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市场监管所不作为,放任湖南卓达信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诈骗钱财
4月16日支付服务费用600元;4月18日支付诉讼费用2000元;4月23日支付案件加急费用1000元;4月23日支付该公司信息调档费用3500元;4月24日提前支付返点费用1200元;4月24日支付财产保全费用2200元;4月25日支付强制执行费2000元;4月25日支付庭审答辩费400元;以上费用共计12900元。
5月2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刘迷在群中向王忠斌发送了债务人的个人信息调档结果,出具调档结果的机构印章显示不全。后续王忠斌在自行起诉债务人时,法院告知王忠斌材料印章必须齐全,期间王忠斌再次找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刘迷,向其索要印章完整版调档材料,但对方拒绝提供。
5月31日,该公司向王忠斌发送了其起草的起诉状。
6月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吴怡联系王忠斌,让王忠斌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立案材料,王忠斌未按照引导提交。
6月1日,由于王忠斌前期付费数额较大,遂对该公司的行为产生怀疑,后经多方咨询,得知该公司仅为法律咨询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不具备代理诉讼资质。王忠斌向该公司支付的费用,除600元催告服务费外,其余费用均未在协议中体现,且上述费用是该公司工作人员黎兴诱导王忠斌提前、超标准支付,加之案子尚未立案,因此该公司获取的该笔费用属于不当得利,涉嫌诈骗,应予以返还。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诉讼代理业务中对于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不得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该制度的设计是为规范法律服务,使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获得优质的司法服务,维护良好的诉讼秩序。
王忠斌于6月份在12315官网提交了举报材料,但井湾子市场监管所不予立案。另外,该公司于7月23日进行了破产清算公告,明显是准备跑路。
综上,恳请湖南省有关部门予以核查,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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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的留言已收悉,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