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奋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引领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必须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通过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结合实际学,带着信念、感情、忠诚、使命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计划在11月份,组织副股以上干部90余人赴东江学院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培训班。

2.深入推进党建学习走深走实

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焕斌同志带头上党课,7名党支部书记抓紧抓实“三会一课”、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措并举开展学习教育。4月22日,组织机关党委、平潭镇凌屋排村党支部开展1-4月入党的正式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在田间地头为党员过了一场意义非凡的“政治生日”。“七一”前后,组织7个在职党支部过形式多样主题党日活动。

3.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持续用力,8月5日组织召开驻平潭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组团单位工作联席会,召集12个组团单位每年筹集6万元解决工作队办公经费问题;协调社会资金约100万元人民币建设挂点村平潭镇凌屋排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已于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在春节、七一、中秋等节日前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关怀帮扶挂点村困难党员、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慰问物品,为群众送去温暖,做到生活上关心、物质上帮助,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志愿者到上圩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及文明城市等入户宣传活动15次,及时把党的声音传递给群众,使党的组织建设更加紧密和坚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惠阳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成立局疫情防控应急先锋队,17名队员分两批下沉一线支援新圩镇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开展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数据核查、排查重点地区返惠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及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等;组织党员干部70多人次到上圩社区参与区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协助开展区大规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5.全力打造优质住建队伍

①打造“专业、敬业、高效、廉洁”的住建队伍

根据区委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精神不振、担当不力、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使全体干部职工都能时刻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局制定了《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开展“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教育整治实施方案》,并将“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教育整治与局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定期出版《“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简报》,发动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剖析薄弱环节,确保专项教育整治入思想、去短板、获实效,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住建队伍提供人才保证。

②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急、难、重工作任务,集中组织人事干部,完成2021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干部信息采集、编外人员调研工作、规范工资津补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硕博人才招聘、拥军优属和干部职工调动、公务员补登记等工作。

(二)加强建筑工程管理,提升建筑工程整体效益

1.建筑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办理情况

①2022年1月至10月30日止,共办理施工许可197宗,总建筑面积约439.93万平方米,总造价约106.89亿元。

②2022年1月至10月30日,共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9项,建筑面积610.85万平方米,造价156.77亿元,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12项。

2.依法推进施工许可工作

3.推进建筑用工管理

①强化诚信考评制度

在原有的用工管理制度基础上,我局根据2022年新的工作要求,对2021年诚信考评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印发《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诚信考评办法的通知》,完善诚信评分内容,并贯彻执行。

②推进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

③加强用工管理

年度,我局开展综合大检查2次,联合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我区在建项目开展工人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2次,主要检查了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管,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实现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内容。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1702人次,检查我区在建项目共243个,询问现场工人308余人,发出整改通知书4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对发出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要求7日内整改完毕,同时我局将派员跟踪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我区在建项目已基本落实实名制管理、保证金缴交、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等用工管理措施。

④积极处理投诉案件

2022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1021宗。其中劳资纠纷案件11宗,共涉及工人人数500人,涉及工人工资3500万元,目前该11宗劳资纠纷案件已全部处理。

4.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1)完成办理房建市政工程招标备案情况

2022年1月至10月31日止,完成办理房建和市政工程(含: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备案总计60项(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备案合计总金额322230.94万元。

(2)完成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情况

截至10月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完成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有51项(均为公开招标),完成交易总额(中标额)286975.46万元,工程造价292138.74万元,节约资金5163.28万元。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定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效果和工程质量水平,落实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局编制了《惠州市惠阳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方案(试行)(草案)》和《惠州市惠阳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草案)》,并由局征求惠阳区各单位意见,收集各单位意见分析汇总,已基本采纳并对应修改完善。下来,将由局上报区政府审定,根据区政府审定意见完善修改、印发工作。

5.推进质安检查工作

6.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在建项目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我局各网格员共出动检查3864人次,全覆盖检查我区在建项目共842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9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7份。对发出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要求7日内整改完毕,同时由网格员跟踪项目严格落实整改。

7.推进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工作

目前全区在建项目共598个,数量较多,现有我局建工线工作人员的数量较少,对全区项目管理实现全覆盖有较大的难度,需利用科技手段作为辅助监管,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由股室牵头,建设智慧工地平台,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我区在建项目实现覆盖管理。目前,我区已建立智慧工地平台,已接入平台的项目229个,为区三防工作(防汛、防旱、防风)提供可靠的视频监控数据,及时发现并消除项目事故隐患,在惠阳区三防管理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智慧工地平台管理工作,启动第二期智慧工地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将建立更高效、更规范、更便捷的平台,推动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迈上更高水平。

8.推进问题楼盘处置工作

全区共有问题楼盘15个(列入问题楼盘台账),其中,去年以来新出现的问题楼盘9个(均列入区级问题楼盘台账),多年来未解决的老问题楼盘6个(1个列入省问题楼盘台账、5个列入市问题楼盘台账)。

我局坚决落实中央“三保”工作指示精神,精准制定“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坚持聚焦住建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全力做好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当前,已有4个问题楼盘销号(恒大紫荆学府、恒大郦湖广场、恒大怡园、新力玺园),5个楼盘开始办理交楼(恒大紫荆学府、新力玺园、新力睿园、新力君悦湾、实地常春藤),其中新力睿园项目第一批次581套房于2022年6月30日开始交付,目前已交付126套。紫荆学府项目1706套于2022年8月30日开始交付,目前已交付840套(剩余866套);新力玺园项目384套于2022年8月30日开始交付,目前已交付375套(剩余9套);实地常春藤项目(即现代城)2858套于2022年9月15日开始交付,目前已交付392套(剩余2466套);新力君悦湾项目518套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开始交付,目前已交付46套(剩余472套)。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整体效益逐步彰显,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9.推进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为推动全市农村建筑管理,强化乡村工匠安全意识,提高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我局组织了乡村建筑工匠线上培训,培训委托区建筑协会承办,培训内容包括农村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建筑特色风貌、建筑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规范施工操作等知识,通过线上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截至目前,已有34名乡村工匠参加此次培训。下来,将持续进行开展培训,为保障村镇建房质量安全奠定基础,助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0.有关工作亮点

(1)建立健全建筑企业诚信制度

为倡导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良行为及良好行为进行明确,并进行考评,形成奖惩结合的考评制度,使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不良行为及良好行为的奖惩有据可循,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强化企业诫勉谈话制度

对企业有如下情况:①如检查发现施工、监理企业备案人员未在岗履职;②首次在惠阳承接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③实名制通道未启用或不合规;④用工台账不合规;⑤安全质量存在隐患。我局通过约谈,倒逼企业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2022年1月1日至10月30日止,首次在惠阳承接工程项目的共15家(其中施工单位11家,监理单位4家),违规被约谈施工单位有20家,监理公司有11家。

(三)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综合监管

(四)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提升运行功能品质

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我局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根据上级乡村振兴指示工作文件,我区自2018年以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共247户家庭。其中包括秋长2户,三和2户,沙田16户,新圩3户,镇隆21户,永湖36户,平潭98户,良井69户。全面实现了农村危房“应改尽改”目标,保障了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有所美”的目标。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脱贫工作的收官之年,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根据《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2018〕24号)和各镇上报的名单,经各部门多次复核,2018年至今有247户符合改造补助条件,已全部启动建设,目前已经全部完成竣工并验收,解决了247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得到群众高度好评,惠及广大农村困难群众。

2.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已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成立惠阳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属于本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102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排查工作任务,共排查录入农村房屋55124栋。其中,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有144栋,经对疑似安全隐患的农房进行初评和第三方鉴定,属于C、D级的有89栋,目前已完成整治77栋,未整治12栋,整治率为86.25%。已完成的工作如下:

(1)涉经营性农房疑似村庄安全隐患的有6栋,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

(2)我局已联合镇街发函告知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并在房屋显眼位置挂上危房警示牌。

(3)我局已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3.开展美丽圩镇建设

截至目前,惠阳区已完成县级攻坚行动计划制订,我区6个乡镇已制订镇级攻坚行动方案,均已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并建立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我局已牵头美丽圩镇评价验收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了对各镇第二季度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的评价验收工作,各镇美丽圩镇工作推进进度正常,其中,良井镇圩镇已达到宜居圩镇标准。目前正在牵头开展美丽圩镇第三季度评价验收工作。

4.开展削坡建房整治工作

(1)2020年至2022年三年总任务完成情况

全区2020至2022年需完成农村削建房风险点整治目标28处惠阳区11处28户。惠阳区开工11处28户,开工率100%,竣工11处28户,竣工率100%。(其中淡水1处,已完工;永湖1处,已完工;新圩9处,已完成整治9处)。

(2)2022年任务完成情况

全区2022年需完成农村削建房风险点整治目标3处5户。截至2022年8月25日,全区已开工3处5户,开工率100%;已竣工3处5户,竣工率100%。

5.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按照《惠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方案》统一部署,我局牵头编制并发布了《惠州市惠阳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普查落实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022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和桥梁)、市政供水管线的普查现场调查及数据检核工作。

(1)房屋建筑

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普查房屋建筑总数为250192栋,其中城镇房屋62600栋,农村房屋187592栋。目前,农村房屋已上报市普查办检核,城镇房屋经第一次检核退回后,已于2022年6月24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数据已通过省普查办数据检核。

(2)市政基础设施

惠阳区(不含大亚湾)在本次完成普查的市政道路总条数共131条,市政桥梁共29座。6月8日已完整整改检核,目前数据已通过省普查办数据检核。

(3)供水设施

惠阳区(不含大亚湾)已完成普查管线,供水管线为1560条,约700多公里,供水厂8座。普查数据经市级检核已通过,目前数据已通过省普查办数据检核。

6.开展农房风貌管控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已印发了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并上传74份农房风貌参考图集至惠州市宅基地管理平台,以上图集为指导性图集,非指定性图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村农房风貌。我区各镇街纳入“1户1宅”管理的共71个非控制性规划村,都已上平台选定了农房风貌图集式样方案。

7.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五)加强消防工程管理,强化消防执法

1.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验收备案工作

截至当前,我局共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313项,办结313项。其中受理消防设计审查项目147项,办结147项;受理消防验收项目128项,办结128项;受理消防验收备案项目38项,办结38项。

2.注重简化办事程序

一是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办事指南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要求,消防设计审查申报材料精简为4项;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精简为5项,工作承诺时限均压缩到9个工作日。二是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则通过惠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系统随机抽取备案项目,抽中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由我局开展消防验收。

3.明确权责清单,执法全程记录

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审批意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审核要素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监管不留盲区,审批件不留“隐患”。在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严格把关,紧抓用制度规范行为这一根本,统一按照国家各类消防规范为标准开展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将消防验收现场流程分为图纸查阅、现场分工验收、技术复核三个程序,实现了“群众申报流程简化,部门验收流程细化”,进一步规范了消防行政审批程序。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实行过程记录制度,增强证据意识,使用相机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验收完毕后将图片资料刻盘入卷,对每个执行标准、质量要求、执法责任进行细化,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和流程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六)加强住房保障管理,增进民生福祉

1.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结合惠阳区实际,加快构建我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是建立《惠阳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统筹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研究审议有关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区级重要政策文件,协调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全市范围内率先发出第一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完成2022年筹集36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任务。三是提前谋划,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储备工作。与意向企业进行对接,将湾东智谷、华叶家博园、梅龙湖智造新城、美创智谷4个园区的部分配套宿舍、公寓共约4700套房作为储备房源列入储备项目库。

2.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大中央、省级资金支付进度

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及任务,做好工作计划和项目储备,以项目管理预算,倒排工作进度,做好资金支付进度,完成中央、省级住房保障资金支付工作。

3.开展山语龙庭小区公租房室内装修工作,增加公租房房源供应

一是将山语龙庭小区200套公租房室内装修工程纳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完成项目立项工作。二是配合代建事务中心落实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以及招投标工作。

4.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工作,加强房屋质量管理

一是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审核工作,2022年,共发放租赁补贴35户,发放资金总额102164元;完成公租房申请审核53户,退出29户,安排轮侯入住31户,有效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多元化住房需求。二是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公共租住房政策,对入住公租房的退役军人进行租金减免及优先安排,增强对退役军人的尊崇优待。三是加强公租房巡查,做好公租房维修维护。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运行秩序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中心)严格落实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中心)强化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现场管控、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工作。根据区统筹安排,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中心)完成全民核酸检测工作,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推进预约疫苗接种。

全年,共出动510人次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检查营销中心66个,要求整改57个,书面整改问题隐患6个。对于存在疫情防控隐患风险,未及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及时提醒企业团体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到应检尽检,坚决维护我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2.做好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工作

3.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做好预售资金拨付审批工作

2022年2月15日,我局印发《惠阳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商品房预售资金不按规定全部纳入监管账户、违规套取和使用预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6月1日,惠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通知》,根据通知的有关精神,我局在2022年7月7日印发《惠阳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管理事项办理指引》,确认资金监管额度,明确使用预售资金材料清单,确认工人工资工程款占比,要求有开发贷的项目定期提供开发贷信息,核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易明细,确保预售资金不另设账户收存,应进必进。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切实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4.开展市场检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9月30日,我局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的通知》,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行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市场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维护我区房地产行业良好营商环境。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局已开展92次营销中心检查工作,涵盖全区66个项目营销中心,发现存在问题21宗,其中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情节严重给予信用扣分的9宗,开发企业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销售问题的,已移交3宗案件至执法局调查处理。

5.重视群众来访来信,按时回复信访案件

群众住房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以及房屋买卖纠纷等问题,造成信访和咨询政策案件较多,2022年1-0月共接到市长信箱转办件、信访件、行风政风热线等网上信件966宗,群众信函188宗,通过股室人员的共同努力,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6.积极推进涉税数据共享工作,实现共享共治新格局

根据市税局、市政数局、市住建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已将逐批上传项目的楼盘信息数据、楼栋信息数据、预售许可证信息数据、现售备案证明书数据、网签合同信息数据、预售资金账户数据上传至惠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接下来我局会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完善落实好社会数据共享共治工作,实现共享共治新格局。

7.开展停车位销售方案备案工作

惠阳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现售期停车位信息披露备案37宗,共规划车位总数60285个;惠阳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销售方案备案13宗,备案拟出售车位14358个。

8.启动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命名更名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的通知》(惠民发〔2022〕79号)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局负责惠阳区辖区内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事项的初审受理工作。截至2022年10月31日,完成1宗建筑物住宅区命名事项初审受理工作。

(八)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1.加强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设

惠州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注册的物业公司共有235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212个,从业人员信息238个。截至10月底已完成区域备案4个、已完成前期物业招投标的1个、协议选聘项目1个、已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备案3个。通过《惠州市业主大会会议电子投票表决》召开业主大会的物业小区有15个。

2.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①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五大监管银行共计归集金额约0.96亿元;新开户小区有5个,总建筑面积约12.98万平方米,总单元账户有1428户;工程项目维修使用申请共计74宗,累计申请金额约1253.67万元,已拨付金额约664.48万元。

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面引进第三方价格核算机构,对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工程进行造价审核;至10月,正在进行价格核算的有1宗,已完成了70宗维修资金申请的价格核算。

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情况:7-9月份发出维修资金缴存告知函共30份,至10月31日止,共计追回欠缴款项约1388.91万元。

④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材料建档、归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24399条,纸质材料录入归档预计30万张;财务票据、财务凭证纸质材料录入归档预计30万张。

针对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预算报价审核的时效性问题,于2022年6月份公开邀请有甲级造价资质的审价机构报名承办审核业务,并于9月份公布符合承办事宜的结果。

3.加强网络问政等投诉处置

2022年1月至10月,投诉共2257件。其中来电190宗;网络舆情33宗;网络问政387宗;热线中心1322宗;群众信函69宗;群众来电75宗;群众来访6宗;区绩效办11宗;区委宣传部12宗;国满件115宗;其他37宗。已100%办理完成,从投诉的内容看,涉物业管理方面投诉共1329宗、涉其他管理方面投诉928宗。

(九)加强燃气管理,筑牢用气安全防线

何焕斌局长于3月27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组织最近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强化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区镇两级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惠阳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3.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燃气储配站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燃气储配站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设施、消防演练等重要环节进行检查。二是加强燃气供应站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重点对瓶库区消防设施设备、规范经营、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检查。截至10月底,我局共检查储配站85次,供应站249次,发现安全隐患226处,发出111份整改通知书,并已落实整改,整改率达100%。

②开展燃气用户端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③全面开展燃气“百日行动”安全专项整治

4.开展管道燃气设施运行安全检查

5.加快管道燃气建设进程

我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正在有序开展,截至2022年10月底底光能公司已投入总资金73029.57万元,敷设市政燃气管约207.32公里,庭院管约161.85公里,报装总户数323937户,安装总户数190341户,供气总户数133115户。其中2022年至10月底投入资金约4865万元,敷设市政燃气管约8.77公里,庭院管约1.91公里,报装10474户,安装6655户,供气10544户。

6.继续开展过期未检测钢瓶整治工作

要求全区各燃气企业同步进行钢瓶送检工作。主要是督促燃气储配站严格执行钢瓶充装检查制度,推进钢瓶“二维码”溯源管理工作,杜绝过期未检测钢瓶充装和加大对报废处理工作。截至10月底新投放154411只,检测68820只,报废10544只,目前完成赋码并上传专用钢瓶为41.77万只。

7.加强第三方施工燃气设施保护

为妥善解决惠阳辖区内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运行安全,规范涉及燃气管线的开挖施工行为,杜绝非燃气管线权属单位即建设单位在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内组织施工而影响燃气管线运行安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我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于2021年11月份率先在惠州市域内制定了《惠阳区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截至10月底签订安全保护协议434份,巡线发现违规施工26宗(发现违规施工进行上报执法局及现场监护处理)。一年来暂未发现破坏行为,有效制止了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情况多发现象,取得了显著效果。

8.加大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力度

9.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活动

10.积极开展夏季高温、汛期“三防”工作

11.全面展开打击“黑煤气”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落实由区安委办牵头制定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惠阳区打击黑瓶黑气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最大限度打压违法储存、违法运输、违法使用燃气的行为。2022年至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人次,执法车辆430车次,指导各镇街打击取缔“黑燃气”销售、储存窝点70个,查扣各类规格燃气瓶3077只。

1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6月15日至6月28日,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检验从业人员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组织协调等应急水平,做到发生事故能迅速、准确、及时、有效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为目的。我局到各燃气企业对各企业应急演练活动进行检查。6月29日,我局组织光能公司液化石油气气化站LNG槽车卸车中发生泄漏应急演练,要求每个企业加强演练工作,提高人防意识、增强物防技防、杜绝事故发生。

13.燃气管理有关亮点工作

①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惠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设施计划》要求,我局率先进行《惠阳区三年整治城市专项安全体检项目燃气安全体检专项》,对我区运行的4个储配站和140个液化石油气三级供应站进行隐患排查以及根据埋地燃气管道标准对钢质燃气管道进行抽查及记录,找出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能源供给以及改善环境的目标,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②我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于2021年11月份率先在惠州市域内制定了《惠阳区第三方施工影响燃气管线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有效制止了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情况多发现象,取得了显著效果。

③2022年6月制定《惠阳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各负有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

⑤组织策划制作燃气安全宣传动漫(包括瓶装液化气、管道燃气、餐饮场所用气、出租屋用气),并通过自媒体、融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十)加强污水处理管理,营造宜居生态环境

1.强化管网建设管理

全区2022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长度为30公里,截至2022年10月28日,已累计完成22.05公里,其中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完成3公里,秋长街道完成3.959公里,三和街道完成0.33公里,沙田镇完成1.812公里,新圩镇完成8公里,永湖镇完成0.85公里,良井镇完成3公里,平潭镇完成0.9公里,镇隆镇完成0.2公里。

2.强化城市供水管理

我局作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定期抽查8家供水厂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5月份进入汛期前,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汛期公共设施用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前往各供水厂检查汛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3.强化排水证业务管理

截至10月28日,共办理59份,其中洗车行业28份:医院7份、集中管理排水户9份、施工排水1份、工业12份、加油站2份。同时将办理排水许可的情况发函各镇(街道),要求各执法队加强排水监管。

4.强化净水厂监管

全区已建设净水厂13座,其中,今年计划推动城区第二净水厂第四期扩建工程,目前该工程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并签订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完成企业投资备案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批复工作,下一步将办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报审工作。

此外,年度预计新建2座净水厂。其中,城区第三净水厂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于10月25日召开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目前处于修编阶段;镇隆镇第二净水厂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预计年底动工。

5.强化污泥处置监管

(十一)推进信访维稳处置,解决民生诉求

截至10月底,我局收到网上平台转来信访案件共8196宗;其中12345来信5094宗,网络问政:604;群众来信:4宗;群众来访:7宗;市局转办14宗;群众来电:180,省一体化系统:2293宗。其中:物业管理类:2552宗;购房纠纷类:1280份;工程建设进度:2465宗;装修及质量问题:144宗;工人工资纠纷:31宗;房屋质量类:997宗;中介纠纷类:185宗;燃气:43宗:交易管理:62宗:消防股:114宗;其他类别:409宗。各类来信、投诉完结率达到100%,无任何延报、误报、漏报现象。

(十二)加强人防工程审查,参加人防训练演练

1.落实省、市文件精神,配合做好人防工程报建审批和竣工备案移交工作

一是坚持落实人防工程联审制度。为规范我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对需要建设人防地下室的项目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出具设计要点;二是严格执行调整后的结建政策,做到结建项目“应建尽建,应收尽收”,同时规范人防专用工程建设,确保人防工程建设总量增长和人均面积领先达标的同时,专用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建设比例更趋合理;三是将人防工程竣工纳入“联合验收”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紧扣人防主业,积极开展指挥通信训练

5月24至27日,我局人防技术骨干4人到惠东白盆珠水库参加了由市人防办组织为期4天的2022年全市人防机动指挥所协同训练。此次集训理论培训与实操相结合,内容主要有机动指挥所远程开设、拉动与撤收、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理论、卫星通信系统理论、超短波通信系统理论、无线电短波通信理论等。人防机动指挥所严格按照要求,听从指挥、认真训练、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训练及考核任务。

3.圆满完成“珠三角天盾—2022”城市群人民防空协同演习和警报试鸣活动

(十三)加强安全监管,维护建筑领域施工安全

1.开展日常安全监管

2.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

3.开展季度联合大检查

目前安全监督员已对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进,现均已整改完毕。

(十四)加强质量监管,保障工程质量

1.完善质量体系建设,提升工程品质

①压紧压实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依据省住建厅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两书一牌”制度。1-10月,检查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约486批次;落实“两书”173份、“一牌”150个。

②加强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的监督。严格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的监督,重点抽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参与验收人员资格、必要的程序。

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积极推动我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和应用,累计派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173份;印发《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环节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规范分户验收程序,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印发《关于开展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的通知》,强化我区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

④继续实行“样板引路”制度。要求商品房项目在施工现场打造工艺样板间和施工区域实体样板区,利用样板区间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品质和群众满意度。

⑤积极开展信访投诉工作。2022年1月至10月局质量事务中心共受理质量投诉及咨询共681宗。其中有效投诉141宗,占总投诉量20%。无效投诉280宗,占总投诉量41%。重复投诉260宗,占总投诉量39%。

要求商品房设置质量保修标志牌,由建设单位负责保证标志牌按要求制作、安装到位等工作;物业公司负责标志牌的后期维护和信息。质量保修标志牌须设置在小区多处显著位置,如物业管理处门口、保安亭、各单元楼栋入口等位置。

2.加强质量管控,牢固工程质量防线

①开展建材打假监督检查。日常检查中,局质量事务中心4个检查组采用问询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和材料抽检等方式对项目使用建筑材料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抽查。2022年1-10月,局质量事务中心共抽检钢筋494组、水电管材67组、防水卷材及涂料11组、电线电缆8组、水泥10组、铝合金原材8组、建筑用砂和集料33组。其中钢筋合格率99.7%、水电管材合格率95.5%、防水卷材及涂料合格率100%、电线电缆合格率100%、建筑用砂和集料合格率100。

2022年5月25日,局质量事务中心联合区打假办、永湖镇政府到星创宇实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场共抽查10组建筑材料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②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局质量事务中心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6家预拌混凝土、1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开展海砂整治专项行动。在检查中,共取样8组生产用砂,委托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第三方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在技术要求范围内,未发现氯离子含量超标现象。从检查情况来看,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基本齐全,对砂的材料进场记录和检验原始记录资料较完整。根据企业提供近期的砂检验报告显示砂的氯离子含量均符合技术要求指标,未发现氯离子含量超标现象。

③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检查。2022年6月7日至8日,局质量事务中心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6家检测机构,共发出3份整改通知书,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检测机构在人员配备、设备管理、场地条件、设备检定及校准等方面基本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发现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但部分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还有待加强提高。

④开展不合理工期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措施专项检查。202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对全区在建工程抽查71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在建工程项目能按照我局下发的《惠阳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设计措施》《关于严格控制混凝土施工工期确保主体结构质量的通知》等通知的要求进行施工。大部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建立了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大部分监理单位能够按照监理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较好地控制了工程质量。

⑤有效推进工程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禁止使用简易制作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必须使用专业化压制设备和标准模具生产的垫块;禁止使用水泥拌砂浆粘贴外墙饰面砖,必须采用水泥基粘接材料粘贴;禁止污水检查井采用砖砌工艺,必须采用空心板、箱型梁预制刚性内模工艺。

3.梳理工作流程,提升监督效率

①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职能接收工作。接收约132个在建人防工程监督档案。做好人防工程质监登记及交底工作。开展人防地下室底板、侧墙、顶板隐蔽验收的监督抽查,开展人防地下室初验,把人防地下室竣工验收并入竣工联合验收。安排监督员学习人防工程法规规章、专业知识、规范图集。

②做好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职能接收工作。开展白蚁防治隐蔽验收的监督抽查,把房屋白蚁防治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入竣工验收条件。

1至10月份,共受理质监登记项目共173项,建筑面积372万平方米,市政工程长度约95公里,预算造价为100.7亿元;登记项目全部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下达整改通知43份、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16份。

(十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截至10月份,共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30项,工程造价15.32亿元(其中:房建工程5项,工程造价12.01亿元;市政工程13项,工程造价3.31亿元)。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价备案工程141项,建筑面积506.44万M2,工程造价133.10亿元(其中:市政工程4项,工程造价3.26亿元)。网上发布材料市场信息价18次,共1086条。组织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作17项,审核项目总造价35.95亿元(其中已完成11项,总造价18.70亿元)。

(十六)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①开展2022年惠阳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2次,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等内容。共检查6个在建工程项目。

②下发《加强惠阳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和压实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质量主体责任。

③开展施工图审查时效专项整治工作,狠抓施工图线下线上审图时限,落实每个审查环节的实际耗时,挖潜提效,化解矛盾。

2.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①加强装配式发展情况统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11个,建筑面积48.62万㎡,占新开工工程总面积12.45%,其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3个,建筑面积36.06万㎡。

②开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评审。以协会技术力量为依托,鼓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委托专家进行实施方案评审,目前开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评审会7宗,总建筑面积775421.9万㎡,装配式面积31.5(万)㎡;占比40.62%。

3.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今年对我区15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开展了基本信息和能耗统计工作,建筑面积19.14万㎡。截至10月份,共办理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劳务类工程钻探)1宗、办理绿色建筑专项验收35宗。完成城镇竣工绿色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面积占比91.16%。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9宗;审批设计变更33宗。

(十七)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推进行业规范运行

1.依法取缔非法搅拌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截至2022年10月底,依法取缔6家非法搅拌站,其中秋长街道、三和街道、永湖等5家非法搅拌站、淡水街道1家混凝土预制构件搅拌站;加强工程项目临时搅拌站管控工作,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城管执法局、平潭镇人民政府以及惠阳区95247部队政治部“双拥”办公室对部队配套临时搅拌站生产、运输等方面加强管控和会同良井、新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加强广汕铁路GSSG5标临时搅拌站、新清大道改建项目临时搅拌站管理。

2.强化预拌混凝土行业纳统工作力度

全区取得资质并投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共11家,总设计年生产能力1509万立方米,10家已纳统入库(规上工业)。据统计,本年度(1-10月)累计产量为264.52万立方米,比2021年下降34%(2021年同期产量401万立方米),累计产值为14.56亿元,累计纳税额为0.676亿元。

3.推进国企预拌混凝土站点建设工作

一是秋长街道搅拌站于6月29日取得混凝土专业承包资格,现已正式投产。二是永湖镇搅拌站现已办理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该工程目前完成工程量占该项目工程总量的80%,目前,一条生产线已调试完毕,具备生产条件能力,预计11月申办混凝土专业承包资格和投产。

4.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一是压实预拌混凝土企业责任。督促1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同时,切实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安全生产监督和质量专项检查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组建、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与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包含岗前培训)与安全检查组织落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加大对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和配合比设计管理的执法检查力度,防范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混凝土生产环节,打击不按照施工标准制作混凝土试块、不按配合比设计要求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按照《惠阳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企业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档、评估分级,制定管控措施,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加强混凝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加强501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453名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工作,目前未发现报废逾期未检验已达报废标准重点车;督促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办理年检;完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目前,已完成车辆源头隐患全部清零。

5.严格违规海砂整治

6.全力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一是强化扬尘管控。全区1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其中8家企业物料堆场已封闭,配备喷雾、喷淋等降尘设施;2家半封闭、1家企业未封闭,通过移动式帐篷、安全网进行严密覆盖,在卸料、倒料、上料作业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二是实行绿色生产规范标准。为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节能减排、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我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三星级评价工作,截至2022年10月底,10家企业顺利完成绿色生产达标三星级评价工作,取得广东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企业证书。

7.推动机制砂石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制砂行业管理,根据区府工作安排,我局完成编制《惠阳区机制砂石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惠阳区机制砂石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目前,正在引导新建、改建机制砂项目完善手续。

(十八)加强住建法规建设及宣讲工作

1.做好法律法规问题咨询工作

2.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行政应诉案件共12件,民事诉讼案件2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类型涉及行政许可6宗,涉及履行职责4宗,涉及信息公开2宗;案件均已开庭审理,7宗未判决,2宗驳回诉求,3宗败诉;民事案件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宗已开庭且裁定,1宗未开庭。

3.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根据《惠阳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的要求,以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营造我局良好法治氛围。

(十九)加强城乡建设数据管理

1.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信用系统双公示数据共216份,其中消防设计验收24份,消防设计审核25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60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80份,商品房预售许可27份,按照上级要求确保数据的合规率和及时率。通过局建设管理系统审批的消防设计验收,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实现系统自动对接。

2.做好互联网+监管行政检查行为信息工作

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及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我局共有监管事项25项,根据我局职能,至2022年10月底,共对25个项目实施行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系统上对社会公开。

3.做好系统建设工作

协助完成数字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并对两个系统完成了上电子政务云对接。

4.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完成了杀毒软件采购工作,对全局电脑终端进行了病毒防范全覆盖。

5.做好商品房价格指导工作

根据2021年《惠州市商品房开发项目价格指导工作方案》和现阶段房地产调控工作指引,至2022年10月底,共完成75宗商品房价格指导。

6.坚决落实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

坚决执行《关于做好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通知》(惠市房监管办〔2021〕3号)以及《关于调整商品房价格指导措施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380号)文,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积极应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下行形势,支持商品房项目优质优价,允许一定比例的特价房源但不得低于八折销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决不把发展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全力把握和推动“智造高地活力惠阳”的发展定位和基本战略。

(二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力度

1.共完成常用建材检测90289组(混凝土抗压51352组、砂浆抗压9955组、钢筋原材6605组、钢筋原材复检31组、钢筋焊接4990组、钢筋焊接复检31组、水泥物理性能(ISO)676组、混凝土抗折79组、混凝土抗渗1566组、混凝土配比0组、砂浆配比0组、砂子物理性能548组、石子物理性能174组、钢筋机械连接8028组、钢筋机械连接(复检)45组、基桩钻芯法检测强度3959组、灰砂砖物理性能26组、砼小型空心砌块0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811组、混凝土普通砖(农业农村部标准)76组、PVC-U排水管材206组、PVC-U给水管材17组、PVC-U排水管件60组、粉煤灰砖0组、PP-R给水管材149组、PP-R给水管件36组、绝缘电工套管167组、砼实心砖(GB/T21144)51组、建筑门窗检测139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沫塑料181组、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10组、铝合金建筑型材338组)。

2.共完成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42宗、土壤氡浓度检测32宗。

3.共完成受理地基基础检测155宗(动测133项,共10557根;抽芯117项,1081根,共28958.84米;静载55项,共402根;压板66项,共620个点)。

二、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楼盘问题处置化解工作

针对列入问题楼盘台账未消号11个楼盘,针对楼盘新发问题,做好预售资金专账监管和使用审批,做好业主反映问题跟进解决,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切实跟踪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健全完善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机制体制,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巡查工作,对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第三方施工及时报告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通过采用技防手段,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监管。

(三)进一步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计划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工作。截至10月份,全区完成自建房排查69118栋(估算底数145136栋,排查率47.62%)。下步将按计划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建筑工地、售楼中心、物业小区等几类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充分厘清各级责任,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五)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提高保障性住房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二是持续加强我区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项目巡查监管力度。三是进一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和筹集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量。四是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住房保障管理水平和居住品质。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752-3345525

THE END
1.2023第二季度律师工作成效回顾,半年法律事务处理成果与经验总结单位公职律师工作总结 1、本年度共处理案件35起,包括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起,民事案件29起,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劳动争议、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与去年相比,收入翻了一番,个人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2、我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农村和社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职工的表率,我认真学习相关业http://library.benbenshu.com/9152CF70EDD7.html
2.线上法律总结怎么写(多篇)线上法律总结怎么写 第一篇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二零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一是打造平台,“一四八”法律服务效果显着。为及。https://www.jsycf8.com/hetongfanben/286977.html
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 舒城县残联突出残疾人困难群体维权服务,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50余件,接受残疾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和专项活动开展情https://www.pinda.com/zhichang/gongzuozongjie/386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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