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躺在曼谷医院普吉分院病床上的湖北恩施女子黄蓉终于能够自主呼吸了。自从5月12日在酒店游泳池溺水后,她就再未完整地说过一句话,闻讯赶来陪伴的两位亲兄弟,一方面要联系律师准备向酒店索赔,另一方面还要为高额的住院费用想办法。身在异国的兄妹3人,深感维权的艰难与无力。
黄蓉溺水的消息传开后,单位老板主动拿出10万元救急,还组织单位全体员工为她募捐。尽管身在异国他乡,兄妹3人仍能感受到同胞的热情与团结。
酒店溺水幸得欧洲游客相救
5月9日,两人以自由行的方式到达泰国的普吉机场,她们在普吉岛待了一天后来到了附近的甲米岛,并入住当地的CliffViewResort酒店。胡女士介绍,12日当天,她们去了甲米岛附近的一个小岛,一直玩到傍晚。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半,此时天已经黑了,但黄蓉仍未尽兴,提出要去酒店游泳池再玩一会。
“我们到了游泳池,发现周围只有微弱的灯光,一个人都没有,我衣服还没换,黄蓉就冲进去了。”胡女士说,当天自己衣服穿得比较繁琐,约两分钟后换好泳衣出来,发现黄蓉在水里一动不动,叫了几声也不应。“我想坏了,她压根不会游泳,肯定是溺水了。”胡女士连忙站上游泳池边的一个斜坡上,试图下水去救,但她也险些掉进水里,考虑到自己也不会游泳,最后放弃了这个念头。
在四处呼救的过程中,胡女士在旁边的健身房找到了一对正在健身的情侣。他们听说有人溺水,连忙跟随胡女士来到游泳池边,两人同时扎进水里,将黄蓉救了上来。此时,酒店方面也叫了救护车,在等待救护车的间隙,女施救者还帮忙做了人工呼吸。“吐了她一脸的水,也没有停过。”胡女士说,这对情侣等救护车来了之后就离开了,也没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只知道他们是荷兰人。
25万元治疗费难倒异乡人
当天晚上,黄蓉被送到了甲米当地医院进行抢救。由于左脑严重缺氧,她在昏迷过程中身体会不由自主地乱动,为了安全起见,医生将她的四肢全部绑了起来,并且在药物中添加了麻醉药。
5月16日,眼见病情不见好转,在院方的建议下,黄蓉被转到了曼谷医院普吉分院。在此期间,她的两位亲兄弟也赶到了泰国。其哥哥黄先生透露,仅第一阶段的治疗就要花费13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将近25万元。“我们家兄弟姐妹4人,父母都在巴东老家务农,家境并不好,一下子要拿出这么多钱确实很困难。”
当地律师说索赔胜算不大
针对黄蓉目前的状况,武汉晚报记者咨询了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陈律师表示,如果黄蓉是跟团旅游,那么此事就好办得多。可以等身体康复回国后,直接在国内起诉旅行社,那样她在酒店溺水的这一遭遇,就能够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划分责任。鉴于黄蓉是自由行,那么在维权过程中,只能适用泰国的法律。“在国内的话,酒店泳池内发生溺水,不管是什么原因,酒店肯定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但泰国的话就不好说了。”陈律师建议,家属通过大使馆寻求法律援助。
境外旅游不可盲目出行
可令人遗憾的是,黄蓉此行,既未通过旅行社,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我们都是第一次出国,不太懂这些东西。”同伴胡女士回国后曾核实这一情况,如今只能陷入深深的悔恨中。
当然,像黄蓉这种既没有通过旅行社出行,又没购买保险的出境游客,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维权。记者了解到,泰国2013年在旅游城市芭堤雅成立首个旅游法庭,随后又陆续在曼谷素旺纳普国际机场等地开设旅游法庭,专门负责处理游客涉及人身安全和服务收费不公等小型案件。这种旅游法庭审理案件速度更快,便于外国游客在离境前得到审判结果和相应补偿。
工作人员还提醒,境外旅游不可盲目出行,建议选择国内信誉高、服务好的旅行社和主要旅游网站办理自由行。另外要提高风险意识,务必购买旅游意外险,不会游泳者不要下水。记者刘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