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咨询的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住所:
邮编:
乙方:__律师事务
法定代表人:__律师
地址: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由乙方指派__律师为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但不限于)的单宗房屋交易的法律服务;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上房屋的法律服务,具体内容有(选择“√”,不选择“×”);
2.1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2.2陪同甲方签订房屋认购书();
2.3审查、修改甲方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2.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2.5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2.6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7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2.8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2.9协助(或代理)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2.10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2.12代理向房屋交易相对人主张合同权利,不含诉讼和仲裁();
2.13代理向房屋交易相对人主张合同权利或提出诉讼或仲裁申请,担任甲方的诉讼或仲裁代理人();
2.14其他服务______。
3.1应根据法律规定,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2应遵循诚实用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3应对证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慎地查验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存在的房屋法律风险向甲方进行必要的提示;
3.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3.5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护甲方的隐私权利,不得以任何公开的形式对外传播;
3.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四.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现需要,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六.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7.2甲方需乙方律师参与和房屋交易相对人的谈判,应提前3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八.乙方不承担由于房屋交易相对人不守诚信、违法经营或合同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经乙方律师提示的房屋交易风险,甲方表示认可和理解后,甲方在风险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形下与房屋交易相对人从事房屋交易行为的,乙方律师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但乙方不承担因不规范交易行为而发生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甲方有权对由于乙方律师在委托工作中没有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遗失重要文件等过错,向乙方投诉和索赔;
十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
11.1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和律师办案费人民币__元;
11.2律师办案费包括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查询费、文印费等,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11.3甲方因故取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易,乙方收取的律师事务所不予退还,但乙方仍有义务继续为甲方提供其他单宗房屋交易服务,并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师费;
11.4甲、乙双方关于收费的其他约定:
十二.甲方授予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十四.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4.1委托事项未结束,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14.2委托事项未结束,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14.3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止;
十六.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作了解释。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完全理解并表示认可接受;
十七.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律师事务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本合同签订的日期:年月日
咨询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第一条服务事项及期限
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起草并购意向书;
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工作方式
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
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
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开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通知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非诉字第号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通过友爱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令顾问一事达到如下协议,并许诺一起恪守。
甲方根据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终年家庭法令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1、甲方供给效劳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能够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给法令顾问效劳,但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上门效劳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补偿胶葛现已达到意向,需求当场签署宽和协议或许当场实行时,能够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宽和协议,但甲方不承当伴随商洽的责任,一起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抵达效劳现场的交通费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令业务供给口头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
2、乙方能够要求甲方供给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但该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限于关键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翔实的法令定见书。
3、甲方不承当代为起草、书写法令文书、出具具体的法令定见书的责任。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当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询、回答、剖析评判、供给主张定见、在该法令业务的签约和实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令文书审查的责任,但不承当伴随考察、商洽商量的责任。
5、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好的甲方效劳内容不包含甲方为乙方业务向第三方进行考察核实、调查取证之效劳事项。
第四条效劳期限与效劳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顾问效劳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洽谈并书面承认。
2、作为甲方供给本协议所规则之专业效劳的酬劳,乙方应向甲方付出一年的律师效劳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付出。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给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项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劳(如署理裁定诉讼、伴随考察商洽、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洽谈并就该单项法令效劳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处理,如当地对该效劳项目有收费规则的,除差旅等实践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假如收费规则允许),如无收费规则,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令效劳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编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师协会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涉及减轻或者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提请甲方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终止。
1、乙方指派____律师担任前述法律服务项目的主办律师,负责安排、管理律师工作组成员的具体工作,__________律师担任协办律师,为甲方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律师助理____________协助以上律师开展工作。其中,____律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派律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____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在选择处打√):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4、通过互联网工具、通讯工具提供服务。
1、律师开展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积极维护甲方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
2、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隐瞒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风险。
3、律师在工作中应当勤勉尽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服务,在专项服务结束后,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工作报告。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专项法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约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后,应据实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4、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若发生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复印费等非乙方收取的费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前往_____市(县以外的其他地区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的差旅费、食宿费。主办律师的标准在甲方副总经理级人员的出差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协办律师在甲方部门经理级人员的出差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6、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服务范围内,若所涉及的事项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务费由双方根据四川省有关收费标准在收费范围内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提供的资料及本次服务中所接触、了解的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的无效或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务费达十五日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法律服务,逾期达三十日的,乙方可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全额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务费。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展工作的,根据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双方协商退还服务费的比例。
4、律师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甲方的决策出现错误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因以下各项情况所导致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2、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后,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新的风险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导致律师难以完成工作。
4、因委托事项的关联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实现的。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的通知可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特快专递到达对方之日视为送达日(无论对方是否签收),通知送达地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准。如双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对方的,不承担因此导致的送达不到的责任;双方通过电子数据沟通交付的内容,交付之时即为送达。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____方式解决:
(1)向____法院起诉;
(2)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或者签名)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1.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元,出借期限不少于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xxx元(小写xx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委托人:受托人:
年月日
乙方:上
法定代表人:李福珍
帐户:
帐号: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局批准设立的咨询公司,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5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咨询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6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咨询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咨询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四万元/年,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
4.2.2每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每期各2万,在每年的1月10日及7月10日之前支付完毕。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在提供上述收费服务时,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优惠,诉讼代理案件暂定为10万以下案件按每件3000元、10万—100万标的案件按每件标的的3%收费,超过100万按标的之2%收费。
4.4双方约定,在每一年度中,甲方案件标的不超过15万之案件5件以内,诉讼地点在上海市范围之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诉讼代理事项,不收取代理费。如上述范围之案件案情特别复杂,反复开庭三次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
5.工作费用
5.1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咨询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咨询费。
7.2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有效期
9.2本合同有效期为常年有效,直至双方协商终止。如一方确定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在每一新合同年度开始前1个月提出。
10联系地址:
乙方: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出借期限不少于______天;
2、出借人每______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____________;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_____%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四、其他约定
2、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3、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公司项目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第二条咨询服务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第三条双方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一、专项条款
1.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人员,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孙孝进工伤认定赔偿纠纷
1.2.代理权限
1.4.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元。
1.5.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