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根据父母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通常会按照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具体而言,若一方收入较高且有能力承担更多抚养费,法院可能会判决其多支付一些;若双方收入都不高,法院会综合考虑后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数额,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如果孩子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的费用,如重大疾病治疗等,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总之,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会以保障孩子的利益为首要原则。
问题分析:挪用公款的量刑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在一些地区,挪用公款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上的,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如果挪用公款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问题分析:侵犯商标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是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商标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在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商标的相似程度、商品的类别、消费者的认知等。如果不确定某一行为是否侵犯商标权,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问题分析:合同到期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离职。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一种情形。如果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继续提供劳动,那么可以视为离职。但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后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合意,或者用人单位存在需要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合理情形,如正在进行的项目尚未完成等,且劳动者也继续提供了劳动,那么此时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离职。具体而言,若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未提出异议且未继续工作,一般可认定为离职;若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且用人单位同意,那么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直至新的合同约定或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总之,合同到期是否算离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双方的行为来综合判断。
问题分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具体而言,抚养权涵盖了对子女的照料、教育、保护等多方面的责任和权力。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会与子女共同生活,为其提供日常生活所需,包括衣食住行等;同时负责子女的教育引导,帮助其学习知识、培养品德等。在法律实践中,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例如,如果一方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那么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归该方;但如果另一方与子女感情深厚,能够给予子女更多的关爱和陪伴,也可能会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