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三个月不出判决书,案子开庭后三个月没有宣判,确实是异常状况,很可能法官感觉棘手,在请示本院的审判委员会或者上级法院,这样就需要等待回音。所以才长期拖延一、法院的职责和义务法院的职责和义务有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
案子开庭后三个月没有宣判,确实是异常状况,很可能法官感觉棘手,在请示本院的审判委员会或者上级法院,这样就需要等待回音。所以才长期拖延
一、法院的职责和义务
法院的职责和义务有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余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余工作人员。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
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没有明确规定。
1、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是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开庭后几天之内应该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2、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第二天开始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是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该计算在内。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择日宣判一定要开庭吗
择日宣判,就是以后的某一天,法官当庭宣判,或者直接就将判决书交给你,让你签收。
择日宣判是指法院无法当庭作出裁判的就会择日宣判,一般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只有案情简单的才一般当庭宣判。一审择日宣判的死刑,如上诉要高院二审,即使不上诉也要高院复核,高院驳回上诉或者核准死刑的,再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院核准才可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开庭3个月不下判决书正常吗
1、开庭3个月不下判决书一般不正常。如果法院在期限内迟迟不下判决或者已超审限,可以直接去找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级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督促法院按审限下判。按规定,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三个月内结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庭怎么办
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是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缺席判决是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