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影视项目迟迟无法上映,对方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最终找不见人,由于很多投资人不在当地,维权困难,最终投诉无门维权无果,投资本金打水漂;
据法务所接触,参投影视项目的投资人无不被割韭菜,投资有风险,切莫轻信投资回报!
曝光骗局:北京浩乐飞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天幕鑫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曝光影视:《平原上的火焰》
业务员:焦志强、陈海兵、刘凯、王鹤声、王鹤松、
噱头:众筹分股,高利润,稳赚不赔
途径:社交软件加错好友,聊生活获取信任转介绍投资影视项目
投资人真实经历自述:
23年的一天我收到一个陌生好友添加的请求,通过经过简单的了解发现是对方加错人了。
当时也并没有太在意,直到后面几天对方总会给我发一些打招呼或者问候之类的信息,出于礼貌我也会回复一下,后面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了。
没过多久她告诉我现在有一部电影正在拉投资,可以带上我一起投资,并告诉我这部电影预估至少可以达到3到5倍的收益,基本上就属于拿到份额就是赚到了,我有些犹豫,也听说过电影投资好像是很赚钱的样子,但是自己身边好像并没有真的赚钱的,也只是听说。她看我一直在犹豫不决,于是发来了她自己的认购合同和她自己的转账记录,还跟我说这个是她自己拖了不少关系帮我弄到的份额,完全就是想帮帮我,给我赚点“零花钱”。
我看她自己也认购了,心里想着应该不会有错,她都认购了170万,我这边只需要认购30万,出于信任没有经得住对方的高盈利诱惑,签订合同前先是给对方提供的账户支付了定金,后签订合同完支付了余下的全部尾款。。
后来,由于各自都忙于工作,联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提醒广大市民,投资类***形式多种多样,无论是投资电影项目还是其他套路,都是打着稳健投资、获取高额利润的幌子来诱骗受害人,提高警惕,切莫轻信投资回报!
第一:保留和对方签订的影视认购合同
第二:保留转款的各项记录
第三:保留所对应的聊天记录
第四:保持冷静,切勿打草惊蛇,交给专业的人处理
总之,电影投资骗局层出不穷,投资者一定要保持警惕,防范风险,避免被骗。
在此提醒:凡是事前收费及法律咨询公司(并非律所)不要相信,谨防二次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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