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学生自选为主、各院安排为辅”的方式组织毕业岗位实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以预就业形式开展毕业岗位实习;对于自选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积极联系紧密合作企业,为学生安排毕业岗位实习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足量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过程管理
(一)实习前准备
各专业应在2023年11月20日前在工学云实习系统中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实习计划。各专业应依据各自毕业岗位实习标准,制定专业毕业岗位实习计划。
(二)实习中管理
1.组织签订三方协议。实习正式开始前应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见附件),一式三份。对于学生申请自主岗位实习的,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上提交实习申请时作为附件上传,纸质三方协议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案,学校统一存档。
2.实习单位考察。对于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至少应进行单位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条件等方面审查,必要时应开展现场考察。对于各二级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实习的合作单位,应组织考察组进行实习单位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
3.学生日常考勤与日报。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每日在工学云系统中提交考勤,工作日撰写填报实习日志,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审阅或批复意见。
5.巡查监督。学校、二级学院、教研室等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实习后总结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通过实习管理系统(工学云)PC端下载《毕业岗位实习企业鉴定表》或者使用学校下发的《毕业岗位实习企业鉴定表》,经实习单位鉴定盖章后拍照上传到系统中,纸质表提交给实习指导老师。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与提交。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最终成绩按优秀(最终成绩≥90分)、良好(最终成绩≥80分)、中等(最终成绩≥70分)、及格(最终成绩≥60分)和不及格(最终成绩<60分)五个等次登记,并于2023年5月2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3+2班于6月5日前完成)。
3.指导教师实习总结。在完成全部实习指导工作后,实习指导教师在系统中撰写并提交个人实习指导总结。
四、学生实习保险与法务服务
(一)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
(二)学生实习法律服务
五、其它事项要求
1.学生实习单位变动。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需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由指导老师做专业对口性和企业资质审查后予以审批。
2.实习材料归档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当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实习三方协议;(2)学生岗位实习申请表;(3)学生实习企业鉴定表;(4)教师实习指导总结;(5)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6)学生自主实习保证书;(7)实习安全承诺书。
其中,学生岗位实习申请表、三方协议、学生实习企业鉴定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袋,教师实习指导总结纸质版本人签字以专业为单位汇总提交教务处(弘商楼214办公室);教师实习指导总结电子版需上传至工学云系统,其他资料二级学院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