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尴尬的定位。往往被外行觉得应该是把握企业重要决策的法律参谋,在法律同行眼中又总是被问到为什么不去做律师,而是窝在企业办公室中处理琐碎。的确如此,相信每一个法学院毕业的人都渴望能开启一段靠自己知识能力吃饭的专业化道路,却难免在求职中败给现实。甚至在很多企业中,法务也总是被认为是鸡肋。那究竟如何在法务岗位上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和素养,真正让老板发现企业法务人员的价值呢?或许从日常工作中一份小小的法务意见书就能看出端倪。
日常工作中法务面对最多的工作事务就是审合同审业务,提供法务意见。有时是直接在业务合同或商业计划上修改,有些可能只是向领导口头陈述意见。许多法务同仁,尤其是初入企业的法务,习惯是仅仅围绕法律方面问题来提供意见。并非说法务这样做不对,而是说这样只是最基本的工作。第一、法务意见缺乏业务参考性,仅仅从法律上论证了潜在法律风险。第二、无法让领导认识到你对企业业务战略的思考与能力,丧失了通过企业内部咨询参谋的机会展现能力赢得机会的肯能。第三、围绕核心业务形成书面材料不能体现工作成果,无法在决策会议上让其他部门认识法务的重要性。
否决往往是容易的,解决问题往往是困难的。对于企业的法务也是如此,针对不成熟的业务方案,如何运用法律的合规思路来规格可行的做法,并正确地沟通业务部门,让他们明确如何解决问题才是法务的进阶。
很多法务觉得写一份法务意见书没有太大必要,但是书面文案有着其独特的优势可以帮助法务迅速在企业领导面前树立正面形象。第一、书面法务意见书的体例结构详简要点都反映了法务人员分析问题的思路及大局观。相比复杂的口头陈述,更有利于其他人员了解法务人员的建议。第二、书面意见书便于保存、流转,不仅可以转发其他部门或领导参考,也是可以事后对比效果,作为法务人员正确履职的证明。防范一些公司业务出现问题后于法务部门推诿责任。第三、结构规范的法务意见书,可以便与领导决策落实各个要点的处置,让各业务部门针对法务意见制度配套完善建议。让业务处理纳入法务设计的套路中,彰显法务的参谋决策作用。
体例结构规范的法务意见书,建议分为四部分:
相信,如果从入职开始你能真正贯彻上述要求,将看似繁琐的法务工作抽象到一份份严禁的法务意见书,那么积累的不仅仅是工作,更是每一份背后思维的锻炼、法律检索的培养,业务拓展能力的提供。从企业角度来看,更需要大法务能站在企业需求立场上给予企业更多的参谋及建议,法务也不仅是法律事务处理者,需要具备“法、政、社、经”各项能力,要会活用法律提供建议,会结合政策趋势理解行业,具备社会阅历看穿业务背后的阴影,懂得经济规律擅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从这些宏观的要求来看,一份好的法务意见书真的是判断法务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