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于换届后正式更名,去“职业培训”,取“指导”二字,意即指画引导也。四年中,委员会注重发挥指导职能,逐步对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制度化创新,引导32家业务研究委员会重点开展实务研究,提升活动质量和律师参与度,举办推动行业影响力的大型活动,与市高院、市一中院、市二中院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立良性互动,注重向社会公益和同行业奉献援助和关爱,汇聚智慧,硕果累累,总结如下:
一、三大举措引领业务研究委员会制度化创新
作为委员会最重要工作之一,对于如何变更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更有效促使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发挥作用,使上海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更上一层楼,委员会作了大量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分管会长、各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的多次思想碰撞,三大新举措孕育而生。可以说,上海律协原先已有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面向上海全体律师报名、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自由竞聘并由委员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等制度,已属全国领先之创举,而今三项新举措出台,更是让上海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制度化建设瞬间迈进了三大步:
(一)出台《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
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2011年终会议上,有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提出,单以活动次数衡量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绩效不尽科学,有必要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考核标准,使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成果以具体分值体现,以引导业务研究委员会走办精品、重质量之路。建议一经提出,委员会便委托业务部着手研究,并起草完成《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经反复征询意见,于4月16日九届理事会七次会议通过。
《计分规则》共计20条,将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分成内部会议、公开活动、出具法律法规修改意见、疑难案例讨论、编写行业法讯等12项内容。每项内容又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细节,给予不同的分值,使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每项活动都能对应相应分值。
2011年至2014年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统计表
类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内部交流
74
117
75
64
公开研讨、讲座
124
158
182
173
对外交流
54
88
69
47
公开活动数占所有活动数百分比
49.2%
43.5%
55.8%
60.9%
2013年年初,《计分规则》实施近一年之际,开始着手《工作规则》和《计分规则》的修订工作,与各业务研究委员会讨论沟通,对《计分规则》各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完成了两部规则的修订工作。《计分规则》更趋于完善合理。《工作规则》增加奖惩措施,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研究委员会依据《行业贡献奖表彰奖励规则》予以表彰,对年度表现不符合要求的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重新选举,搭建新的领导班子。这一规定使两部规则相互配套,交相辉映,进一步帮助和规范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发展和提高。
(二)业务研究网络管理系统投入运行
为紧跟时代潮流,让业务研究委员会也拥有一套完备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弥补因时代快节奏发展而产生的技术空白,委员会于2012年针对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度身定做了一套信息化管理软件——业务研究网络管理系统,并与同年5月17日起投入运行并不断地进行功能完善。
网络管理系统除能实现活动线上申报、委员通讯录及情况查询、研究成果直接上传等基本功能外,还能实现活动通知自动生成、发布、经费使用情况查询、活动自动统计和计分情况及排行榜即时查询、委员报名申请和审批等附加功能。
(三)黜奢崇俭,经费使用模式大变革
上海律协在业务研究委员会成立之初,借鉴同行业和其它行业专业委员会经验,在经费上采用每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均分平摊方式。但每家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特点各自不同,必然导致预算与实际需求不符,年终因尚有结余而突击花钱等现象。
本届自2012年起,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费改由各分管会长统筹,给予举办活动多、研究成果丰硕的业务研究委员会更多经费支持,而举办活动少、没有研究成果的业务研究委员会,甚至可能得不到经费支持。这一方式,不仅节约了不必要的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对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要求,实施效果显著。
二、三十二家业务研究委员会推动行业整体业务发展
32家业务研究委员会2014年共举办各类活动284次,其中内部交流座谈64次、公开研讨讲座173次、与外单位业务交流座谈47次。研究成果方面,完成法律法规征求意见35次、编写操作指引4部、编写行业法讯185期、编写业务综述16篇、出版书籍6本、其它研究成果9篇。
四年中共举办各类活动1225次,其中内部交流座谈330次、公开研讨讲座637次、与外单位业务交流座谈258次。研究成果方面,完成法律法规征求意见146次、编写操作指引15部、编写行业法讯505期、编写业务综述71篇、出版书籍8本。
(一)战略布局:四年1225次业务活动呈现四大特点
形式丰富的业务活动是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四年千余次实务讲座、业务研讨、案例辨析吸引数十万人次的律师参与。这些业务活动不仅数量多、质量高、参与度大,而且呈现四大特点:
1、紧抓热点、追求及时性,如:
这类研讨均形成书面成果,向社会公布。
2、与外单位联合,注重活动影响力,如:
3、邀请名家登场,传经送宝,如:
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分别邀请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民以及证监局法制处杨斌、银监局法制处马强、保监局法制处吴清华三位处长先后担任主讲;港澳台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虞政平法官、市金融办主任郑杨;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春田教授;国际投资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了商务部条法司处长李詠箑;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处长黄永等。
4、律师沙龙,业内交流,如:
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的劳动法沙龙成为劳动法专业律师观点聚焦、业务交流、共话心声的最佳平台。
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以家事为主题的沙龙活动围绕律师专业化道路不断进行交流和探索,从传统家事案件到家族财富管理,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同行参与。
(二)智造行业,成果斐然:业务操作指引15部,业务综述71篇、出版书籍8本,其它各类成果层出不穷
业务操作指引是业务研究委员会注重实务研究最主要的成果体现。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完成《上海市律师参与本市信访矛盾案件操作指引》。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完成《律师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查验工作指引》、《律师代理投资者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业务操作指引》。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完成《律师办理境外商事仲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修订完成《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修订完成《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完成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等。
此外,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双边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参考文本及评述》、《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解读》;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律师办理新型涉税法律服务业务的探索》;刑事、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分别起草《对我市落实<刑事诉讼法>实施工作的建议》、《对我市落实<民事诉讼法>实施工作的建议》。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配合市人大开展“完善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专题调研。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在我市律师事务所落实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工作中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为使广大律师事务所更快适应这一变化,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立即着手编写并完成《律师事务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务操作指引》
此外,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接受市国资委委托,分别承担市国资委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章程国有股东建议条款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的起草工作。工作完成后,市国资委寄来《感谢函》,特别对上海律协和参与律师表示感谢,并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律协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力争创造出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双赢模式。
(三)参与立法,发出行业声音:法律法规修改意见146件
多次收到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等单位对修改意见采纳的书面反馈,这是近年来上海律协提交修改意见质量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在立法上愈来愈重视律师意见建议的体现。2008年上海律协与市人大建立合作,2010年,上海律协与市政府法制办签署《关于本市政府立法过程中听取市律师协会意见工作备忘录》,几乎每部地方立法,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都会书面征询律师行业的意见,并邀请律师参加立法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
四年中,上海律协共提交法律法规修改意见152件,涉及条文500余条,其中业务研究委员会参与修改146件。除参与地方立法外,业务研究委员会还参与献策国家立法,对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法律法规发出上海律师的声音。
(四)专业动态,新法速递:行业法讯505期
四年来,大部分业务研究委员会借鉴宝贵经验,推出本专业领域的法讯,从专业领域上对行业动态、新法解读给予及时的分析和报道。其专业性和及时性,成为《律师业务资料》的一大补充。
2011年至2014年业务研究委员会研究成果统计表
法律法规修改意见
36
38
37
35
业务操作指引
0
9
2
6
行业法讯
13
123
184
185
业务综述
27
19
16
出版书籍
1
4
(五)如虎添翼:“两公一外”律师加盟
为进一步融合社会律师的自身特性和“两公一外”律师的独特性,加强和丰富与“两公一外”律师的合作与交流,2012年起,特邀会员成为部分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两公一外”律师的加入,进一步提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组织执业技能培训和交流、开展调研和业务研究等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将对上海律师提升整体执业素养和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三、依托大型活动树立行业品牌、提升业内外影响力
本届委员会举办多项大型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提升上海律师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借此平台,形成华东乃至全国区域内的同行业交流互动,本地区跨行业的协作共进。
(一)主办第十届华东律师论坛
华东律师论坛自2003年起由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轮流承办,至今举办九届,在律师界取得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轮流承办的顺序安排,第十届华东律师论坛在上海举行,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承办。委员会对此活动高度重视,力求办出一届特色鲜明,体现上海律师行业水平的盛会。
(二)主办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
上海律师崇尚实务研究的氛围每况愈下,上海律协专著申报数量逐年递减。在此背景下,委员会策划举办律师学术大赛,以提升上海律师学术理论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营造律师行业重学习、重研究、重创作的学术氛围,为上海律师向社会展现自身专业素养和执业品位提供新舞台。
为力求大赛质量,组委会特别邀请上海各大高校法学专家一同出谋划策,形成实施方案。作为全国首创的律师行业学术大赛,本次大赛在作品要求和参赛项目上做了精心设计。大赛征集的作品类别除法律著作、论文、调研课题报告以外,还将辩护词、代理词、法律意见书、非诉讼法律文书等体现律师实务和行业特色的项目囊括其中。同时,考虑到律师行业的应用型特点,在要求注重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的同时,更偏重于律师的业务能力和实战积累。
(三)主办第二届上交会“技术交易与维权”主题论坛,获组委会感谢信
2014年4月24日,由上海律协主办,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配套研讨会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技术交易与维权”主题论坛在世博展览馆举行。包括业内律师及企业代表在内的近百位听众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届上交会,上海律协不仅在法律上给予了支持和帮助,并在上交会上成功主办了“技术交易与维权”主题论坛,吸引了百余名企业代表和法律人士参加。上海律师行业的辛勤付出获得了组委会的肯定。组委会专门来函感谢。
其它大型活动一览表
活动名称
合作单位
2011.8.4
第一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市司法局、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1.10.21-10.22
2011域名经济论坛
市信息法律协会、市立法研究所、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复旦大学网络与社会研究中心
2011.10.27
第三届陆家嘴法治论坛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浦东新区司法局
2011.12.8
“上海创新城市建设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
市高院
2012.11.1
第二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2012.11.9
第九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第四届陆家嘴法治论坛
国家知识产权局、市人民政府、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浦东新区司法局
2012.11.24
中国律师2012年海商法国际研讨会
中华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
2013.4.25
2013上海企业法治论坛
市法学会、市企业联合会
2013.5.23-5.24
第一届电子证据国际高峰论坛暨2013网络犯罪与社会安全(中国)论坛
公安部、市公安局
2013.6.15-6.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研讨会
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浙江律协、江苏律协、中国人民大学
2013.11.2-11.3
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坛
华东六省律师协会
2013.11.8
第五届陆家嘴法治论坛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市公证协会
2013.11.11
第三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2013.12.4
第十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
国家知识产权局、市人民政府、市知识产权局
2014.6.12-6.13
2014网络犯罪与社会安全(中国)论坛
公安部、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协会、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2014.10.19
“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依法推进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2014.11.11
第四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2014.11.20
集体协商论坛
市总工会
2014.11.21
第六届陆家嘴法治论坛
上海报业集团、华东政法大学、市公证协会
2014.12.24
2014文化金融论坛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产权交易所、新华社上海分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
四、共促发展:与法院系统建立合作与交流
与公、检、法系统加强交流与合作,是多年以来律师行业一直努力的方向。根据理事会安排,委员会致力与法院系统建立固定的、常态的信息交流和联络机制,从具体问题入手,四年中,推动解决律师出庭安检问题、阅卷问题及立案问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互动与合作,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和上海法治环境,令上海的职业共同体建设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与市高院保持每季度一次的长效沟通
(二)配合开通“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
2014年4月28日,本市“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正式开通运行。持有二代律师会员卡的上海律师可以凭卡在全市法院系统内获得“身份认证”律师会员卡读卡器在全市法院安检窗口、立案窗口和档案阅览室统一安装。读卡器实现对参与诉讼律师信息的自动采集和登记功能:安检时,律师出示会员卡并刷卡,程序自动显示该律师身份信息、职业状态及照片,读卡器进行数据读取并自动登记到法院旁听证管理系统,加快了安检流程;立案时,律师刷卡后,程序自动采集代理律师信息,登记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加快了立案流程;阅卷时,同样的身份核实和录入加快了查阅档案流程。
上海律协与市高院于2012年就开始筹备这项工作,多次沟通,不断完善方案。为了实现这些功能,上海律协特别为全市16000多名律师制作了符合该技术标准的二代会员卡。“律师一卡通”的建设工作同时催生了上海法院与上海律协数据互换平台的建立。
(三)配合解决法院“立案难”问题
2013年10月起,上海法院月底年底照常收案立案,收到立案材料必须出具收据,不立案的应当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切实解决“三不”问题。这与律师行业自身的努力无不关系。
上海律协曾对当前律师界反映较为集中的“立案难”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研,通过“东方律师网”等多平台广泛征集问题。这一举措受到了市高院的高度重视,市高院多次与上海律协讨论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并于10月28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沪高法发[2013]23号),标志着“立案难”攻坚战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意见》共6项42条,条条直击问题,结合上海法院工作实际,从依法保障诉权、方便群众诉讼、改进司法作风等三大方面,对立案审查、便民举措、健全设施、管理监督、队伍建设等五大内容做出明确、直白、具体的要求,动真格、下决心、求实效,特别是对历次座谈会中律师们反映的主要症结性问题也给予了全面和明确的回应,包括将法院审判质效数据排名与立案脱钩;具体规定了诉前调查、口头起诉、上门服务、方便缴费等便民措施等,并首次对完善与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平台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定期对立案中的疑难问题与包括上海律协在内的有关部门进行交流,并适时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
(四)配合建立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系统
2014年,上海破产清算领域实务工作进入全新阶段。市高院公布下一步将在破产审判方面着力推进的九项工作重点。9月,市高院启动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和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评定工作。这一系列动作,与上海律协积极参与“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专题调研不无关系。
(六)与一中院签署《关于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备忘录》
2014年3月10日,上海律协与一中院签署《关于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备忘录》,正式建立日常和定期的信息沟通联络机制、业务培训交流机制、参与和举办沙龙活动、对刊物等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共享,定期的互访机制,通过向律师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开展调研等形式,来进一步帮助改进法官和律师自身的工作和队伍建设。
《备忘录》签署前,两家单位多次沟通,就建立合作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交流座谈。《备忘录》签署后,两家单位展开定期交流沟通。市一中院由院长陈立斌带队于7月15日莅临上海律协,就进一步贯彻市一中院与上海律协签订的《关于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备忘录》,切实推动法院与律协的良性互动与合作进行座谈。12月30日,两家单位在一中院召开专题座谈,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正、法律适用一致等问题进行沟通与探讨。
(七)与市二中院签订《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合作协议》
2014年6月17日,上海律协作为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的合作方与市二中院、华东政法大学共同签订《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合作协议》。共49名来自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受聘法律志愿者,其中有20名是上海律师,接近总数的一半。
自2009年6月开始,市二中院就邀请上海律协合作开展“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活动。在该院的立案大厅设置法律志愿者窗口,由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志愿者,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等法律服务。
此前市二中院院长王信芳就带队莅临上海律协就完善建设二中院“法律志愿者窗口”等工作与律师交流座谈。签约前,三家单位就《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工作守则》充分交换意见。上海律协还协助市二中院安排第一期律师志愿者的值班等工作。
此外,两家单位合作编写《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系列丛书。2012年出版的《医疗纠纷篇》由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具体参与起草工作。
(八)与徐汇法院合作“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
2012年3月16日,上海律协、徐汇法院联合举办“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签约揭牌仪式,并在仪式上向首批志愿者律师发放聘用证书。目前第六批志愿律师已投入工作。三年来,上海律师志愿者的工作成果及良好工作态度受到了徐汇法院的肯定。
五、情暖律界:律师行业为社会奉献援助之力
(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受到表彰
上海律协荣获司法部颁发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度先进单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度先进单位”。上海的陈莉律师、曾民育律师荣获“201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上海的司亚军律师、吴英杰律师、吴文律师荣获“2013年度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
(二)落实全国律协支援西部律师业发展的“百千千工程”
为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实现全国律师业科学发展、均衡发展。上海律师积极响应全国律协倡议,按计划执行,按约定推进“百千千工程”。先后在2013年和2014年举办两期“百千千工程”上海律协培训班227名来自新疆、陕西、贵州和海南等地区的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来沪参加培训。
为搞好培训,律师学院、业务部、办公室齐心协力,互相配合,迎接学员、主持开班、协调培训工作、联系落实交流实践的律所、陪同学员参观、派员接站、做好物资配给和车辆调度等工作。
(三)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
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13〕111号)和全国律协等单位《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律发通〔2013〕56号)的要求,委员会就本市无律师县法律服务行动之律师志愿者开展了招募选拔工作。共5名上海律师报名参加。其中,隆天所傅敏燕、北京岳成上海分所黄淑红、卓嘉所赵青松、瑞盛所唐既白4名律师通过审核获派参加志愿服务,时限为1年。
4位律师被安排下乡培训司法干部、给群众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同时还直接以律师身份办理法援案件。留在司法处工作黄淑红律师像大姐姐一样联系着其他3位律师,还自发从上海组织了大量的新旧衣物等援藏物资运到当地贫困县。日喀则司法处高度肯定了4位上海援藏志愿者律师的吃苦耐劳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12月,援藏律师陆续返回上海。
(四)组织律师参加第二批“同心·律师服务团”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深化“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律发通【2013】29号)要求,委员会面向上海律师征集“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上海律师报名踊跃,经全国律协审核,上海共2名律师入选,分别是志源所阮週律师、莫高所韩学义律师。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律协召开“同心·律师服务团”第二批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向第二批“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进行授旗和颁发成员证书。
(五)积极参与市消保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2、3月15日当日,根据每年不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与市消保委联合开展专场宣传、咨询活动。律师们的咨询解答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每次现场咨询者络绎不绝。
(六)在劳动节、儿童节、重阳节期间举办专题法律咨询活动
委员会每年劳动节由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牵头,举办“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不仅发放劳动法制宣传资料,还布置了Q&A劳动法律知识问答以及劳动者维权的仲裁申请程序。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配合共青团市委在儿童节期间为市民提供包括心理和法律咨询、家庭教育咨询、健康咨询、消费维权、治安防范宣传、社保咨询等在内的多项服务。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每年与市老龄委合作,组织委员律师参加重阳节敬老日大型为老服务活动,为老年人解答法律问题。这一系列工作对进一步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发挥律师在构筑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起到积极作用。
2012年,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进入第三届,17名上海律师受聘成为上海市总工会第三届法律顾问团成员,100名以上海律师为主的优秀法律人才和社会热心人士成为上海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志愿团成员。本届委员会除安排法律顾问团作为市总工会坚强的法律专业后盾外,还致力加强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与联系。
上海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自2001年由市消保委与上海律协合作发起成立,至今已历经六届共计14个春秋。在这一公益平台上,两家单位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合作。2013年,委员会配合市消保委完成第六届上海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的换届工作。28名上海律师受聘担任第六届上海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
2014年12月18日,40名涵盖各专业领域的上海律师成为上海市科技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律师团作为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一个专业性、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援助机构,帮助科技协会更好、更及时地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
(十)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与团市委青少年权益部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4年11月13日,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与团市委青少年权益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就今后进一步深化合作达成共识。双方将每年联合开展有关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专题调研,由团市委权益部搭建平台,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选派律师进驻各个学校,成立上海市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讲师团,定期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构建法治校园、安全校园添砖加瓦。
对此,由业务部牵头,由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律师组成专题起草小组,根据监狱系统汇总的服刑人员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整理编写。前后历时3个多月,经过反复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完稿共计2万5千余字,主要涉及婚姻、抚养、经济犯罪等。
(十二)走近院校:赴华东政法大学、外贸学院授课
为提升律师行业在高校学生中的影响力,同时为上海法学人才培养贡献力量,委员会决定2012年起由业务研究委员会提供主讲律师,为上海外贸学院法学院名师讲坛讲课。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俞卫锋律师、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律师、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陈瑛明律师等先后主讲。
六、律师学院:抓好律师职业教育、深化律师继续教育
律师学院在第九届理事会领导下积极转变办学思路,坚持走精品课程路线。课程设置上接时政下接实务,积极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学院课程建设,编撰教材固化学院课程成果;严把律师入行执业规范教育,肩挑培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重担。
2011年至2014年期间律师学院为执业律师举办了190场培训,平均一年47场。累计培训人数达65863人,平均每年16466人参加培训。其中围绕本市“十二五”规划,立足本市“四个中心”及经济转型发展要求,聚焦“上海自贸区”建设,深入学习并践行“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决议,共举办大型讲座41场,累计180学时,7万人次受训,举办百人规模的小型讲座49场,累计188学时,6千人次受训,举办从律师执业需求出发举办专题培训班38场,累计680学时,累计7500人参训,举办针对青年律师、远郊律师以及西部对口支援地区律师举办专场培训班和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共计40场。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2011年5期,1158人;2012年6期,1459人;2013年6期,1396人;2014年5期,1576人。共计22期,累计培训实习人员5589人,平均每年人数在1398人左右。累计培训实习人员5589人,平均每年人数在1398人左右。
此外,律师学院在此期间编撰了全国首套“三用通典”律师学院校本教材共六本,投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用作教材,指导青年律师执业。积极建设律师学院网络培训平台,搭建上海律师云学院,自主开发近百个课程,投入平台供上海律师观看学习。
学院四年来致力于开发精品课程,了解律师需求,吸引律师积极参加,使培训变成一项稀缺资源。让律师感觉到参加律师学院培训是上海律师的福利,是一种更新知识,接触权威,建立社交的福利。
七、其它工作
(一)鼓励著书立说:文库、文丛出版工作
为鼓励律师著书立说,所有上海律协会员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均可申报《上海市律师协会文库》、《上海律师文丛》。委员会每年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书稿进行评审,确定列入当年《上海律协文库》、《上海律师文丛》的书籍。2012年出版《国际投资法中的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研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裁决程序》。2013年出版《反垄断法与经济现象的点面透视研究》、《十年磨一剑——2011上海市律师辩论大赛纪实》。2014年出版《加强和改进上海律师工作的探索》、《物流责任制度及责任限制研究》、《房地产法律实务与发展若干问题研究》、《公司僵局的预防与破解》。
(二)《业务资料》编写工作
(三)修订《刑事诉讼格式文书》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着手对《刑事诉讼格式文书》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完成新版上海律协《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即2013版,包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等十四个类别。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会同修订完成。
新版《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除了可在上海律协购买外,其电子版也可在《律师之家》下载,供律师选择使用。
(四)面向本市律师事务所征订《上海审判实践》
根据八届二十八次常务理事会有关决议,市高院主办的《上海审判实践》由原先上海律协为每家律师事务所订阅的形式改为由律师事务所自愿订阅。
(五)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从2012年12月4日起至12月31日配合商标局,面向本市从事《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款第(一)、(二)项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开展集中备案工作。期间,本市共355家律师事务所申请备案登记。
2015年工作设想
2015年,委员会将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的优秀律师积极报名,遴选出一批优秀的律师担任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务。
二、调整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使业务研究委员会专业划分更为科学合理;
三、继续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工作绩效评估机制;
四、注重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职能,进一步完善委员选拔、调整机制,通过一些举措引导和发挥委员在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作用;
五、提高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质量,使业务研究委员会真正起到引领行业专业研究、拓展业务、专业技能交流的作用;
六、继续为律师行业搭建平台,进一步深化与法院系统、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消保委、市科技协会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拓展与其它单位、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附:律师学院工作总结
律师学院工作总结
在四年期间律师学院为执业律师举办了190场培训,平均一年47场。累计培训人数达65863人,平均每年16466人参加培训。其中举办大型讲座41场,累计180学时,7万人次受训,举办百人规模的小型讲座49场,累计188学时,6千人次受训,举办专题培训班38场,累计680学时,累计7500人参训,举办专场培训班和其他培训班共计40场。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2011年5期,1158人;2012年6期,1459人;2013年6期,1396人;2014年5期,1576人。共计22期,累计培训实习人员5589人,平均每年人数在1398人左右。
一、做上接时政下接实务的律师培训,发挥律师学院平台作用
第九届理事会期间恰逢十二五规划对法律服务业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召开插上了司法改革的大旗帜,提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理念,与此同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在此期间落沪。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发挥律师作用保障辩护辩论权,在推进法制社会建设中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业。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律师学院理当成为变革推进器,将培训与时政对接,脱离时事政策背景的培训是没有生命力、吸引力和公信力的。
(一)围绕本市“十二五”规划,立足本市“四个中心”及经济转型发展要求开展培训
“十二五”期间律师学院积极贯彻市司法局“十二五”律师发展规划,举办了“‘十二五’期间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思考与对策”的宏观政策报告,律师学院积极配合第九届理事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及时开设“上海律师业的现状和发展”、“中小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交流”等课程,针对“十二五”期间将上海建设成全国商标中心的战略目标,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从律师实务角度出发介绍了商标注册申请的操作步骤和具体细节;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实务的适用标准和技巧;办理驰名商标案件的技巧以及商标诉讼审判实务--证据规则与赔偿认定。
立足本市“四个中心”建设,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落实本市“十二五”规划要求举办“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实务”培训班和“国际贸易律师实务”培训班。分别从政策、理论、审判和仲裁实践以及律师实务四个角度介绍了中国对外投资政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和历史沿革,国际贸易仲裁新趋势和国际贸易纠纷法律适用和审判实务。
此外,为帮助本市律师及早了解和掌握与国际接轨的仲裁业务,律师学院举办了国际仲裁证据规则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国际商事仲裁实务专题培训班、国际贸易支付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
(三)深入学习并践行“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决议,积极开展律师培训工作
十八大召开后,律师学院积极组织律师学习会议决议和精神,学院秉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理念,以律师队伍思想建设为己任,及时向律师传递正面信息。
2014年“十八大四中全会”召开后,律师学院积极组织律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确领会“决议精神”,紧跟司法改革步伐,帮助律师认清形势,把握优势,邀请了全国政协常委、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教授做了结合自贸区金融创新和四中全会精神的讲座;中国长江学者、交大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做了“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主题报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在司法文明与司法改革培训班中做“四中全会决定的认知与解读”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童卫东做“新行政诉讼法”解读与司法改革的报告等。
(四)从律师执业需求出发,择业界名师为律师办好实务培训。
2011年至2014年期间,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都进行了修改,以及在本市“四个中心”建设中涉及到众多的政策变化,为帮助律师及时把握法律变化动向以及立法修法背景,和最新政策信息,律师学院请来了各路知名大家为上海律师做辅导报告。律师学院一贯秉持“师者为学员至尊”的理念,以真才实学为根本,重资格但不惟职称,重学力但不惟学历,注重从有实际经验的实务专家中选聘师资。从学者教授、法官检察官再到行政官员和知名资深律师,都是律师学院邀请的对象。他们授课内容均贴近律师实务,深受律师欢迎。
刑事业务方面,律师学院先后邀请过中科院法学所叶青所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曹坚检察官、市律协刑委会主任林东品律师、华东政法刘宪权教授和沈亮教授、市高院刑一庭徐世亮副庭长、全国律协刑事研究会主任田文昌律师等;民事业务方面,律师学院邀请了时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邹碧华院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姚红主任、市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处钱渊副处长、华东政法大学傅鼎生教授讲授“虚拟资产的理论与司法实践”等;行政诉讼业务方面,律师学院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刘建平处长、时任市高院行政庭殷勇庭长、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研究室童卫东副主任等;其他方面学院邀请了市政府参事室参事李昌道教授讲、市政府法制办顾长浩副主任、全国律协建筑工程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律师等。
二、坚持精品课程路线,转变办学思路
(一)律师学院坚持做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就是有明确的培训目标,自主逻辑,创新的培训形式并运用多种教学手段的示范课程。在4年的培训课程总结的过程中,可以整理出诸多精品课程。
“向专家提问,解决实务难题”,以2014年与市律协劳委会合作的“律师应当掌握的劳动法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班为例,课程邀请了法院、人社局、工会和企业的嘉宾分别围绕劳动律师争议、劳动关系、生育保险和企业管理分别列举了10大律师关心的问题,围绕40个问题展开授课。课程目标清晰,课程主线逻辑简单、有力、记得住,课程内容贴近律师实务需求,形式过程满足了律师实际需求且节奏简洁,深受参训律师欢迎,2天的培训班会场始终处于爆满状态。
“名师带徒,言传身教”。以学院自创的刑事辩护和民事业务专业培训班为例,学院邀请了业内名师领衔组成团队,以带教方式的进行培训。刑辩班上翟建律师以自己丰富的案例,先后围绕:刑事辩护的基本理念、庭前刑事辩护、刑事辩护的战略与战术等课题向学员们传授了刑事辩护的专业技术。民事业务专业班中,贾明军律师以“传统婚姻案件办理流程与法律文书”为核心为在座的律师讲述了传统婚姻案件的办理要点,以婚前、婚中及离婚时为三个节点讲述了在这三个阶段的婚姻家事业务的焦点、难点、应对与开拓,最后还介绍了法律文书写作的要点与新律师写作的注意事项。
两位主讲律师还组成了讲师团队,组成一套兼顾理论和实务的专业课程,参训学员班后组成网络社交小组,形成专业交流圈,将培训效果延续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二)转变办学思路,从“砌墙工人”到“浇花人”
2014年上海律协律师学院和市律协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并购交易要点与法律文件写作培训班”培训班。为帮助律师参与并了解并购交易法律服务,律师学院首次引入案例教学模式,从“砌墙工人”转变成“浇花人”。以往培训引用的教学模式类似砌墙这个过程,将所学技能分成一块块砖,为学员砌起一面知识墙;此次培训班,律师学院与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积极合作创新,采取当下流行的“建构主义”教学思路,课程主办方转变为“浇花人”,让学员在其固有的知识、经验和价值观的基础上,为其提供信息和情境、提出问题、引发讨论,然后自己明白原理,并作出属于自己的决策。
培训班的学员在开课前都收到了需要学习讨论的近30页案例,课间学员们被随机分成20个小组,每个小组都要起草尽职调查主要问题报告、并购方案、交易意向书等法律文书,第二天就各自团队完成的法律文书进行模拟谈判。每个学员在团队中都被分配了角色和需要完成的任务。在实践操作前,俞卫锋律师以及助教团队先讲授了“关于并购交易的基本知识介绍”,“并购交易中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法律意见书的起草”,“商业谈判注意事项”和“并购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讲座。在此基础上,学员们随即进行了文书撰写和模拟谈判。在准备过程中,俞卫锋律师全程进行逐个小组的指导,并在培训尾声选取个别小组的的交易意向书进行现场点评。
律师学院在第九届理事会期间,响应盛雷鸣会长要求,将培训资源向青年律师,远郊律师和西部律师倾斜。根据对象的特点安排课程,参训律师都感受到上海律协的关心。2013年开始律师学院承办一年一期为期3年的“百千千工程”上海律协培训班,已经为新疆、贵州、海南和陕西四个地区的219名律师举办专场培训。
(一)按需授课,关心扶持青年律师
律师学院在第九届理事会期间,响应盛雷鸣会长要求举办针对青年律师培训班10场,共计200课时,1568名青年律师参加培训。
与此同时,学院还根据区县律工委推荐选派5名青年律师参加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培训示范性培训班。参训学员在体会中这样写道:此次培训一方面纠正了我之前较为片面的认识,另一方面也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坚信在律师前辈和行业同仁的引领和帮助下,一定会在在律师这条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二)送课上门,培训资源辐射远郊律师
自2013年开始,学院开设远郊律师培训班,共举办了针对宝山、嘉定、松江、青浦、金山和崇明6个地区的律师4场培训,68个学时,共计600名律师参加培训。为了便利远郊律师的培训,由远郊区县律工委组织报名,学院根据培训需求调研结果设置课程,开设公司法实务、劳动社保法律实务、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乡镇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控制、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实务的现状与预测、民商事立案技能等课程。
(三)智力支援西部,为西部提供多场次多形式的培训课程。
律师学院积极响应全国律协号召,积极贯彻中央关于东西部地区实行“对口援助”战略,2013年和2014年已经顺利承办了2期“百千千工程”培训班,接纳了来自新疆、贵州、陕西和海南219名西部律师来沪参训。
学院听取意见选派多名上海律师业的业务精英,奔赴疆、黔、青等地,为当地律师举办25场关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劳动争议和民商事等律师实务专题讲座,受众3000余人。来沪受训的新疆学员表示“上海律师海纳百川的心怀,无保留地奉献真诚和睿智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上海律师也感受到了西部同行刻苦学习、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良品质。
四、加强学院课程建设,固化学院课程成果
为固化精品课程和讲座,使更多的律师能够参与到继续教育中去,律师学院邀请本市资深律师编撰全国首套律师学院校本教材,本套教材从2014年第三期集中培训班开始作为培训辅助教材使用。此外,律师学院已经开始对部分讲座培训进行全程摄像,经过制作后成为现场培训在线平台的课件供律师学习观看。摆脱以往向外单位购买课件这种单一的模式。建立新的律师在线学习平台,致力于制作课件,搞好远程教学管理,对提高各类培训班的课程质量、师资质量有促进作用。
(一)编撰“三用通典”教材,指导青年律师执业
(二)建设律师学院网络培训平台,扩大培训效果
为进一步给本市律师创造一个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律师继续教育环境,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培训课程,律师学院在原有“在线培训平台”中开设“现场培训在线平台”,平台视频均来自律师学院现场培训课程,在试运行阶段平台将近期较受律师培训班陆续制作成课件给律师观看。包括了朱树英律师主讲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律师应注意的十大问题”、田文昌律师主讲的“刑事律师辩护技能”、季卫东教授“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等三场专场讲座;以及“律师应当掌握的劳动法业务知识与技能”专题培训班、2014年10月举办的“自贸区金融创新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贾明军律师领衔主讲的“婚姻家庭法专业培训班”和杨良宜老师主讲的“国际商事仲裁实务培训班”等4期专题培训班。
五、严把律师入行执业规范教育,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指明方向
2011年至2014年以来,律师学院肩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重任,共组织了22期培训班,培训了5589名实习律师。学院根据与时俱进的执业考核要求,不断调整课程设置。2012年律师学院在原有80课时的课程中添加了民事、刑事、行政模拟法庭、劳动仲裁和辩论赛等实践环节,设置了基本素养、综合能力、基本技能和思想道德四个模块共计120课时的课程,同时还要求实习律师在实习阶段参加40学时的现场和网络的实务培训。
学院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帮助实习律师认清形势,掌握技能,防范风险,帮助实习律师了解行业现状、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并指导实习律师完成实习阶段的学习和考核任务,严把律师入门第一关,为行业输送合格的候选人。
六、借助律协平台,积极宣传培训信息与成果
从律师需求出发,将律师培训做成律师福利。学院四年来致力于将培训做到上接时政下接实务,了解律师需求,吸引律师积极参加,使培训变成一项稀缺资源。让律师感觉到参加律师学院培训是上海律师的福利,是一种更新知识,接触权威,建立社交的福利。
律师学院将继续内涵发展战略,走精品课程路线。积极进行课程教材建设,将教材运用到培训中去,边写边用边改,将教材做精做细;积极进行网络平台的课件建设,通过课件制作再删选来反观培训过程,达到再总结再提升的目的。这既是律师学院精品课程路线的延续,又达到了固化培训成果的目的。
律师学院将积极发挥平台作用,从律师中挖掘资源和需求,再整合资源开发培训产品反馈服务于律师,将律师学院做成精品课程的收集平台,做优良师资的展示平台,做律师信息的交流平台,更好的服务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