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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确保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于2022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22版)〉的通知》(公通字[2022]69号)。《文书格式》是公安部的规范性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各地公安机关应当仔细遵照执行。
《文书格式》对公安机关使用的绝大多数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作了系统规定,统一了公安机关对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这对于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确保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当进行,必将起到乐观作用。
适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22版)》的
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在适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22版)》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刑法、程序规定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正确选取、制作和使用有关文书,基本要求是:
1.选取文书。每一种文书都有特定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在制作文书之前,肯定要正确选取需要的法律文书。做到这一点,需要制作文书的人对有关法律规定、文书格式和办案实际有相当的了解。在本书中,我们详细论述了各种文书的适用条件,对正确选取文书会有很大的关心。
2.制作文书。要留意有关文书涉及的事实、法律依据、语言等几个方面。每一种文书的内容,大都涉及案件的有关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结论等主体内容。制作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晰、引用法律条文精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精确精练。另外,还要留意对称呼、数字等特别规定,并根据要求填写。本书对每一种法律文书的制作都作了具体介绍,并附有范例,实际制作文书时,可以参照使用。
3.使用文书。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根据要求予以送达,并留意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依据规定入卷。本书对每一种文书的详细要求使用也作了论述,可以参照使用。
(二)常见项目的填写要求
2022版《文书格式》有一些项目,几乎在每一种文书中都会消失,为了统一要求,同时避开在论述每一种文书的制作要求时消失重复,在此集中论述:
1.案件名称。它是对案件确定的概括性称呼,便于工作中指称某一详细案件。案件名称的确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践中一般以独立的词汇作为案件名称。根
2.案件编号。它是为了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而确定的挨次号。当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对刑事案件的编号规定,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可以依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现有要求进行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假如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写明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假如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填写其自报的姓名。假如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对于一些叙述型法律文书,如《呈请报告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与犯罪有关的全部名称,包括曾用名、化名、乳(小)名、绰(外)号、笔名、网名等。
4.犯罪嫌疑人年龄。应当填写制作法律文书时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依据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严峻刑事犯罪案件中详细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的规定,年龄应当是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即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4周岁。例如,犯罪嫌疑人1968年7月26日生,至1982年7月27日即认为已满14周岁。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在有关的叙述型文书中,或涉及到未成年人法律责任的确定时,除了写明年龄,还应当写明其诞生的年、月、日。确定年龄,应当以其合法身份证件上记载的诞生日期为准计算,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以户籍登记中的诞生日期计算。假如以上方法仍旧不能确定其真实年龄的,通过其他方法确定。依据200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托付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精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可以作为推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假如鉴定结论不能精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
确定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应以其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为准;确定其是否享有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应以其诉讼时的年龄为准。
5.犯罪嫌疑人住址。确定犯罪嫌疑人住址,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查明案件有关状况,便于诉讼过程中执行某些强制措施,以及联系和送达法律文书。因此,犯罪嫌疑人的住址,应当填写犯罪嫌疑人被实行强制措施前的常常居所地。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的常常居所地就是户籍登记中的住址,假如常常居所地与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不全都的,应当在填写常常居所地的同时,填写户籍登记的住址,假如是身份、住址不明的,可以填写其自报的住址。
6.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及职业。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及从事的职业种类。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必要时在前面加上地域限制,以便精确认定。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不能单纯凭人事档案是否在该单位,只要其实际在该单位工作的,既可认定为工作单位。职业应当填写从事工作的种类。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填写个体工商户、在校同学、农夫或者无业等。
7.批准人。填写批准制作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姓名。
9.办案人。办理案件的人,或者有关事项的承办人。
10.办案单位。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
12.填发人。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人的姓名。
13.发文字号。文书格式中的发文字号印刷为“字[]号”,实际填写时,“字”前依次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代字、办案部门简称、文书名称简称;
[]中填发文年度;[]后填发文挨次号。
14.法律条文的援引。引用法律,应当写明法律的全称;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写明详细的条文号,条文中有款、项的,要详细到款、项。
15.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单位和数字应当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数字时应当留意,在引用的法律条款、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挨次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颜色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时必需使用汉字,其他状况下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文书首部发文字号中年度和发文挨次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1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填写批准人的批准日期。内部使用文书的日期,制作人填写制作日期,批准人填写批准时的日期。
17.印章的使用。对外使用的文书,应当在成文日期上加盖能够对外独立担当法律责任的单位印章,不能使用内部印章。需要公安局局长名章的,应当印在“局长”二字之后,成文日期之上,与公安局印上下对齐。
18.骑缝线。骑缝线一律用汉字(发文年度和挨次号用大写)填写发文字号,然后加盖单位印章或专用骑缝线,便于撕开后能够核对。没有骑缝线的多页文书,应当按挨次错开在各页右侧边沿盖一完整的印章。
19.选择性项目的填写。文书标题中的选择性项目不动。文书其他部分消失选择性项目的,依据详细状况删去不需要的内容:表格类文书的空余部分、较短的文字内容等,可用斜线“”删去,如犯罪嫌疑人是男性的,填写“男/字内容的可用横线“――”删去,如打算回避的,填写“回避/
20.不用填写内容的处理。在实际制作法律文书时,应当将文书中空缺的地方全部填满,但确有些栏目或者空格不必填写或者无法填写。对于这种状况,应当在空白处划线,不能留白。
附:
常用叙述型法律文书制作要求与范例
《呈请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补充侦查报告书》、《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呈请报告书
(一)概念
《呈请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拟进行的有关诉讼行为呈报领导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严格来讲,《呈请报告书》不属于刑事法律文书,而属于内部使用的审批性文书。但是,由于公安机关进行的有关诉讼活动往往涉及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权利,因此,刑事诉讼法和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的有关诉讼活动都规定了比较明确的审批程序。仔细制作《呈请报告书》,严格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于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保证精确、准时地惩治犯罪,爱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2022版《文书格式》仍将《呈请报告书》予以明确规定。
(二)适用条件
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破案报告、撤消案件报告、结案报告等的适用条件和使用方法。上述事项的审批,都可以使用本文书。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涉及到与刑事办案有关的需要审批的事项,并且是《文书格式》没有明确规定的,均可以制作《呈请报告书》。
(三)内容及制作方法
《呈请报告书》是叙述型文书,由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和《呈请报告书》组成。
《呈请报告书》由呈请单位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题目。应当写明呈请的事项,如“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搜查报告书”等。
2.正文。包括:
(1)第一部分: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包括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和职业、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一并写明详细级、届代表、委员)、实行强制措施状况、简历等。由于办案中需要审批的事项许多,每次呈请报告时,上述状况并不肯定都要列举,可依据详细事项确定。假如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写明案件基本状况。假如涉及其他人员,如被害人等,应当写明该人基本状况。
(2)第二部分:写明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如“现呈请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理由如下。”
(3)第三部分:写明拟实施的事项的事实依据,简要叙述有关案件事实,并对有关证据进行分析。
(4)第四部分:写明拟实施的事项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要详细写明法律名称和条款,必要时予以分析。
(5)第五部分:结语和落款。结语要对以上理由作总结,并重申拟实施的事项的必要性,请领导批示。
(四)使用要求
1.《呈请报告书》制作完毕,应当先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签署意见后,送单位领导批示。
3.《呈请报告书》属于内部审批性文书,经领导审批的呈请有关事项的报告书应当存入侦查卷。
(五)格式
呈请××××报告书
第一部分: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包括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和职业、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一并写明详细级、届代表、委员)、实行强制措施状况、简历等。由于办案中需要审批的事项许多,每次呈请报告时,上述状况并不肯定都要列举,可依据详细事项确定。假如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写明案件基本状况。假如涉及其他人员,如被害人等,应当写明该人基本状况。
第二部分:写明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如“现呈请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