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
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
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法律文书的制作
2.1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2.1.1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
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印制标准
2.1.2.1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毫米×210毫米),70
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
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
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
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
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
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
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
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
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
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
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
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
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
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
“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
wPS格式下在2.4-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
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
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
的页不标识页码。
2.1.3文书装订:多页的裁判文书应采用左侧纵向粘贴装订,不得用
订书机装订,一律不盖骑缝章。裁判文书正本不得有涂改。
2.2裁判文书拟文稿及审理报告的制作
2.2.1拟文稿的制作
2.2.1.1眉头部分。拟文稿名称统一使用“××省××市××区人民法
院拟文稿”字样,宋体二号加粗字体居中排列。名称以下用表格形式
以楷体GB_2312三号字体标注“签发人”、“核稿人”、“主办部门”、
“拟稿人”、“打印校对人”、“印制人”、“印制份数”、“文书名称”、
员必须手书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2.2.1.2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统一使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体。文书
尾部署名及日期右空4个汉字。院印落印在文书名称上方。
2.2.1.3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