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受理的首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正式开庭是不是必须得有审理。
案件以全程在线的方式进行。作为原告“抖音”一方聘请的律师,整个庭审过程,杨和平是在“客户”的办公室里完成的,他旁边坐着的就是公司一方的代理人,当时两个人一人对着一台电脑。
“以前我要递交个材料都得去法院跑一趟,现在我即便人在外地出差,很多工作网上就办了。在这一点上,外地的当事人和律师感受可能会更深。”杨和平说。
对于网络庭审杨和平也感觉良好:只要有一个相对私密、不受打扰的空间,网络顺畅就可以了,这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来说非常方便。
“硬要说有哪点不适应,就是我们在时要带着耳机,说话时经常要记得把话筒提到嘴边,这个问题将来要是能解决就更好了。”杨和平笑着说。
“首案”开庭当天,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一员,法官朱阁是其中一名审判员。入职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前,朱阁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一名法官。所以,互联网法院的一切对于朱阁来说“陌生”中充满了挑战。
“作为法官,我们也要在这个平台上办公。接收当事人的诉讼申请、阅读电子卷宗、网络开庭、电子文书送达等等,这些我们都要在网上进行。”所以,跟技术人员的磨合与对接,也成为目前互联网法院法官工作中的一部分。
“我们在工作中会发现一些问题或者提出新的需求,再跟技术人员对接,一起打磨平台使之更适用于诉讼的实际。”朱阁笑称,有时候感觉自己像是互联网公司的产品经理。
10月18日,“抖音”诉“伙拍”案的庭前会议也是在线进行的。朱阁直言,由于那是她第一次“实战”,“确实有点不太适应”。朱阁告诉记者,传统庭审中,法官和当事人都是在法庭上面对面交流,当她第一次对着一块大屏幕,期间偶尔会分神。
“传统庭审有很多法庭纪律,包括不能带什么东西进来都是有规定的,法庭上当事人在干什么我也都能看得到。但是现在隔着大屏幕,当事人就在自己家里,什么东西都在手边。”朱阁当时就感觉,作为法官在庭审中的“指挥权”多少有些“无处安放”。“但是这样的好处是,法官在法庭上经常需要就一些事实问题进行核实,传统法庭总能听到当事人说‘我们回去核实’,但是现在有些问题当事人现场就回复了我们。”
网络庭审,当事人都是在自己的环境里进行,期间会不会有人“乱入”打扰到庭审,朱阁也会担心。而这一问题在传统的庭审中则完全不会出现。所以在网络庭审前,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需要就此特别叮嘱当事人。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助理鲁宁来自于原来的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同时撤销。在鲁宁看来,与传统法院相比,北京互联网法院运用的技术让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得以从一些重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与传统庭审不同,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网络法庭不再设有书记员席位,庭审笔录通过语音识别系统实时完成。鲁宁告诉记者,光是庭审笔录这一项就给书记员节省了一大块工作量,“即便目前系统中的语音字库还需要和书记员人工整理的笔录进行匹配加以完善,遇上当事人口音较重的可能仍需要人工辅助完成。”
鲁宁认为网上审案并不影响和当事人的沟通,“只不过承载的载体变了,但最终目的都是把案子办好。”而这种模式对于当事人来说,节省了诉讼成本;对于法院来说,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答:原则上来说,一部智能手机就能搞定,但是法官推荐使用电脑,一方面设备更加稳定,另一方面庭审过程中对于双方交换的证据看起来也更加方便。
答:必须能。这一原则与传统法院一样,只不过在互联网法院的网络庭审中,被告一方显示的大概是“黑屏”,另一方则照常开庭。
答:当然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但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适用于线下诉讼环节的传统法庭正在建设中。据悉,传统法庭也会安装有视频设备,届时将兼具传统法庭和网络法庭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