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改新政策最新消息,关于北京房改新政策的最新消息,主要涉及房改房的出售政策、二套房政策以及购房条件新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要点的详细解答:一、房改房出售政策出售条件:已经取得房地产产权证;抵押或出售的房改房,必须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已交
关于北京房改新政策的最新消息,主要涉及房改房的出售政策、二套房政策以及购房条件新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要点的详细解答:
一、房改房出售政策
出售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抵押或出售的房改房,必须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已交纳公摊建筑面积的价款;
已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交易流程:
原产权单位盖章并获取必要档案;
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
房改办办理上市交易备案表(上市证);
完成所有手续后进行过户。
二、最新二套房政策
首付款比例:
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贷款限制: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
已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上浮10%。
企业购房规定:
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
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北京市限购政策执行。
三、购房条件新政策
京籍家庭购房条件:
已婚家庭无房可购两套,有一套住房的可再购一套;
单身家庭无房可购一套;
通州购房需满足额外条件,如落户3年或连续社保/个税。
非京籍家庭购房条件:
无房且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可购一套;
通州购房需满足近3年连续在通州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其他家庭购房条件:
港澳台侨家庭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可购一套;
外籍家庭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可购一套。
一、房改房交易政策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二、房改房上市交易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上市证。
6、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一、北京房改房政策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前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这类出售的公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1999年《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对此有过解释对职工已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要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199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即公房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房改新体制。根据1998年当时的中央政策规定,所有单位的公房都要出售给职工,一场公房出售从1998至1999年达到了谢幕前的顶峰。
二、北京房改房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说的上市证;
三、北京房改房过户准备资料
1、产权证过户材料旧产权证、买卖契约、权属申请登记表
4、2016年北京房改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5、当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便可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了
6、材料: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