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3.元律师费中的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_______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_______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地方省税务局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行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十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陷阱导致您的旅行质量下降,签定合同时,请您依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优质优价、低质低价,认真对比签约内容及价格。
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的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_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附名单)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
受托方: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师费共计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元人民币。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五、乙方代付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款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的见证人。
二、根据《上海市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元。
三、如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取得另一方同意。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见证工作完成时止。
五、本文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元人民币。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职务:
乙方:北京市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北京市_律师事务所
日期:日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甲方: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代表:律师:
(_______)律(刑)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方因办理___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1、______
2、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一、交通费、行政收费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及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甲方预付,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十二、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___元,该费用包括/不包括本委托事项下的通讯费、传真费、及文件邮寄费用。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___的标准另行支付。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五、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十七、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及其旗下网站进行品牌展示合作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乙方在中顾法律网上为甲方自身业务和其他内容做特定的宣传展示,展示的内容包括甲方的姓名(名称)、简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甲方作为乙方的会员,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不断优化自身网站,加大技术研发,加强内容建设,提高网站品牌度,保证甲方获得更多宣传的机会;(2)乙方为保证客户既得利益,作为互联网企业,将对网站进行适当改版,并在乙方网站以新闻的形式予以公告。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项目
备注:甲方应在之前将本协议服务费全款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六、合同生效
甲方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在付款期限内签字后连同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乙方在收到汇款凭证后两个小时内开通所有服务项目;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的,视为自动解除本合同;
七、补充条款
(1)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之义务不能完全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20%;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签名:乙方:北京搜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身份证号:联系人:
一、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