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8号,距离龙湖宾馆400米,搭乘1路,3路,11路,15路,19路,32路可以到达。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市森林分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位于东莞市沿河路1号,搭乘62路空调,77路空调可以到达。它主要负责洪梅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则主要负责中堂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等等
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位于南山区工业七路花果山招北小区,搭乘31路空调,77路空调,204路,226路,233路,331路,331路空调,355路空调,J1路空调,K204路空调皆可以到达。它的职能如下;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等等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位于湛江市瑞云南路,搭乘椹川大道中巴专线可以到达。该分局的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实施意见并检查落实。2、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综合治理,预防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全市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3、负责和指导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全市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4、管理、指导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工作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5、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6、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97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特区检察机关由此诞生。二十多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随着深圳特区的繁荣昌盛不断发展壮大,己由原来的市院发展到目前市院和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6个区院,检察队伍也由最初的13人发展到1030人,其中研究生86人。市院内设政治部(含干部处、组织教育处)、反贪局(含综合处、侦查一处、侦查二处、案件协查处)、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渎职侵权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控告检察处(举报中心)、申诉检察处(刑事赔偿办公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共20个部门,直属行政单位1个(法警支队),直属事业单位3个(机关服务中心、司法会计鉴定中心、侦查技术训练基地)。全市现有检察干警编制1195名,市院编制389名,干警3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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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一月,成立前是深圳市宝安县建制,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深圳市宝安县,设宝安、龙岗两个区。建院时,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定编80人,在册36人;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事科、起诉科、批捕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科等10个科室。到二○○六年为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17个处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控申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技术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科、监所检察科、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法警大队、执法监督科、综合科、机关服务中心、布吉检察室。行政编制169人,实有编制153人。
汕头市人民检察始建于1954年,1978年11月重建。她的名称和管辖区域几经变更。1983年9月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汕头分院改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至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现辖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市院现有办公室与法律政治研究室合署)、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综合科、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渎侦一科、渎侦二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监察室、检务督察办公室、教育培训科、司法警察支队等20个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6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1983年5月开始筹建,1984年7月2日正式挂牌办公,1990年11月28日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设有政治处、反贪局(下设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案件管理科、公诉一科、公诉二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全院现有在编人员135人,检察雇员44人。
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248省道十里亭。韶关市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东省阳春监狱始建于1955年,前身为阳春县青山劳改场,1995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广东省阳春监狱”。监狱设16个内设机构、10个监区和1个直属机构(生活服务中心)。一直以来,阳春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并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劳动改造,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依法保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保护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依法对罪犯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由于牢固树立了“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监狱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改造秩序持续稳定,已连续11年实现了监管安全,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广州监狱成立于1980年,地处广州市荔湾区南京路14号,位于广州市区西北部,占地面积7万多平方米,是一所关押重刑男性罪犯的监狱,也是我省监狱系统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之一。内设17个科室、10个监区。监狱先后3次荣立集体二等功,1992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特殊学校,1996年被司法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2001年被省直工委评为文明单位,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5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先进单位。广州监狱于1999年建成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2001年5月被司法部正式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广东省坪石监狱,创建于1955年,总占地面积20172.16亩,是隶属省监狱管理局的正处级建制单位。长期以来,坪石监狱警察职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务实求新,公正执法”,发扬艰苦奋斗和连续作战的精神,通过压缩关押点,调整产业结构,走出了一条适合监狱发展的道路,监狱生产逐年上台阶,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警察队伍素质不断增强。监狱自1996年以来,连续11年实现了监管生产安全,1998年、2000年被省局评为“表扬单位”;1999年、2006年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司法厅评为“防控非典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局评为“监管安全先进单位”和“生产安全先进单位”;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广东省怀集监狱始建于1962年,位于广东省粤西北山区,坐落在肇庆市怀集县。原为广东省第一监狱,1978年更名为广东省怀集监狱。现有17个职能科室,11个监区。几十年来,怀集监狱警察职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创业精神,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罪犯,使监狱的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监狱先后荣获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保廉先进集体、广东省监狱系统先进集体、监管安全单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新的历史时期,怀集监狱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扎实工作,为使监狱早日实现战略转移和建成现代化文明监狱目标而努力奋斗。
广东省茂名监狱位于化州市东南方,距市内4公里。监狱面积1.35平方公里,地势平坦,石滩河从北向南贯穿而过。交通方便,离化州至吴川公路平线3公里,距化州火车站5.5公里。监狱成立于1952年,其前身是化州县公安局执行股的组成部分,对外称化州县石滩劳改场。1959年6月改称广东省第三十六劳动改造管教队,隶属湛江地区公安处管辖,外称化州石滩新生农场。
广东省四会监狱地处珠江三角洲的“柑桔之乡”、“玉器之乡”——四会市,毗邻佛山、肇庆、清远等中等城市,距省会广州约70公里,紧临广贺高速公路,占地面积4.2平方公里。监狱始建于1951年10月,1995年3月正式更名为“广东省四会监狱”。2001年,监狱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四会监狱高度重视警察队伍建设,以确保公正执法为目标,不断加大依法治监力度。依法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严格保外就医办案程序和条件,积极推行狱务公开,保障服刑人员知情权。在狱内建立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对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以及心理矫治工作。
德庆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2月,现有干警67人。内设机构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播植人民法庭、法警队、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2012年,德庆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717件,解决诉讼标的9594.6万元,结案率为94%。执结各类案件248件,执结标的额1605.7万元。
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原升平区、金园人民法院合并为金平区人民法院,管辖金平区辖区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全院干警共185人。区域面积108.71平方公里,总人口73.85万人。下设中心法庭一个。鮀浦人民法庭,管辖金平区鮀莲、鮀江街道范围内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4人。
怀集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0月,现设有政工科、执行局2个直属机构和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行政单位,下设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科、司法行政装备科等12个内设机构和凤岗、梁村、永固、冷坑4个派出法庭。
1950年8月1日,三水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至今已有53年历史。当时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法院珠江分院。文化大革命时期,全院及各人民法庭工作陷于瘫痪状态。文化大革命后,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全面的恢复。1993年,三水撤县建市,三水县人民法院改名为三水市人民法院。1998年8月20日在全省最早将原有的10个人民法庭组建成4个中心人民法庭。三水区人民法院地图2003年1月8日,三水市撤市设区,更名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02年5月底,我院机构改革后,共设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室等12个内设机构,有司法警察大队直属单位1个,西南、白坭、南边、大塘中心人民法庭等派出机构4个。目前,全院共有在编人员93名。院部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内有办公室13个,审判庭10个。
广东省云浮市府前路市政府旁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三)管理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四)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六)负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七)负责实施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八)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各镇司法所及公证、律师的人事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三)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四)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负责法律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以及人事管理工作,办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考察、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管理权限内机构编制和招录、调入人员的审核工作;管理、指导司法所行政系统干警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的评审、考试、聘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窖法律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是海珠区人民政府属下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法机关。主要职能有: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惠阳区司法局是惠阳区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