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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第二条【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和实施机关】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条文释义】
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
按照本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适用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中可以看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l)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也是本法将其规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所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具有威胁和侵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性质。某一行为之所以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它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即对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威胁或者侵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不同的危害内容。具体到某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内容,是由该行为所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或者社会秩序的性质所决定的。从本条的规定来看,社会危害性的内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即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二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即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人身安全、自由、人格、名誉等不受侵犯的权利;三是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四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即法律所保护的国家对社会各个方面的正常管理秩序。
(2)具有违法性。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特征,是评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标准。这里所讲的“具有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遵守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实施了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禁止的行为,或者拒不实施治安管理法律规范命令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律义务。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是违反了本法和其他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具有内在联系。凡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必然具有违法性。治安管理规范之所以要将某一行为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就是因为该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超出了社会的容忍度。而在治安管理规范确立后,衡量某一行为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最直观的外在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该行为就不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而也不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没有完全与刑法规定的涉及治安管理的四大类罪相对应,而是沿用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排列顺序。同时,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已经分别对违反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及其处罚作了具体规定,本法没有涉及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问题。
2.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案例】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因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如何处理
评析: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是否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所述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况,公安部法制局曾经有过不同的争论,此前法制局曾经认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事实本身尚不够刑事处罚;另一种是依照《刑法》第三十七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15周岁的人盗窃三千元,(在数额上已经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但是因未达到盗窃罪的责任年龄(16周岁)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的‘尚不够刑事处罚’。”若据此,
【案例】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数额较少数额
一名15岁的少年盗窃300元钱,属于第一种情况,“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以治安处罚;
【案例】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数额较大数额
而一名15岁的少年盗窃3000元钱,却不能够治安处罚。
产生该争论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如何处理的问题,《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作出了规定,即“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也就是说,刑法已经规定“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那么,可以治安处罚吗解释二认为可以。从条文上来看,刑法17条用语是“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用语是“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都没有堵死其他法律适用的可能。从法理上来说,解释二作出这样可以选择适用的解释,也避免了严重的行为无法处罚,而较轻的行为却受到处罚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