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与内地的联系日趋紧密,越来越多香港居民居住和往返两地,为加强有关在内地生活的各方面资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和香港工会联合会合作编制了这本小册子—《港人内地生活小百科》,介绍港人在内地工作、生活、经商投资、就学和旅游等各方面的资讯。
驻粤办于2002年7月成立,主要职能包括加强香港与驻粤办服务范围内的福建、广东、广西及海南(四省区)的联系和沟通;促进香港与四省区在经贸和其他范畴的交流与合作;加深内地民众对香港的认识;以及为在四省区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实务性的协助。
为加强和深化香港与深圳、福建和广西的联系和合作,香港特区政府分别于2010年12月、2012年2月及2017年4月在深圳、福州和南宁成立隶属于驻粤办的驻深圳联络处、驻福建联络处及驻广西联络处。
驻粤办职能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内地公众假期除外)
工联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是香港工会联合会与内地各市总工会合作成立的服务机构,为在内地工作、生活、经商投资及就学的香港居民提供咨询和紧急援助等服务。
随着香港与内地的交往日渐频繁,香港居民前往内地各地投资、工作、学习和定居有不断上升的趋势。香港工会联合会于2004年起与内地工会合作,分别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及厦门六个城市设立咨询服务中心,以「团结爱国维护权益互助互爱促进发展」为服务宗旨,为在内地工作及生活的香港居民提供各种咨询和协助,加强两地之间的联系,为共创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1.清楚劳动合同内的条款香港居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详细了解具体条款,如: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广东省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证所在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和财政补贴。
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分三种,包括:
另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最低年限要求的港澳台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可在粤延缴,符合条件的可补缴或趸缴。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居住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居住地/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居住证的未就业人员,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自2018年7月28日起,国务院和人力资源保障部宣布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可同等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香港居民在内地求职、就业,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就业(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各项业务。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涉及证明就业状态事项的,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就业证明材料。
境外(包括香港)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机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香港企业在内地投资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确定企业投资领域是否属禁止投资清单、或是否有特别管理措施。
完整清单内容请参考内地政府网站:
在内地经营的香港企业可能会涉及的主要内地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地方附加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及关税等。如需了解具体的税务问题或其实际操作,可致电当地税务机关的12366咨询热线。
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等手续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由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办理;二是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办理。
为推广香港服务企业及服务提供者,以便利企业和个人寻找当地香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驻粤办连同下属的驻福建联络处及驻广西联络处、香港贸易发展局、广东省香港商会、福建省香港商会以及广西香港商会,共同编制《在粤、闽、桂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名册》的范围覆盖在广东省、福建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香港服务企业。驻粤办还编制了《初创企业名册》,涵盖在广东省内成立不超过五年的香港初创企业。两份《名册》的网上版本请参阅: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或透过扫描右方二维码登入了解详情。
驻粤办每逢周五出版《驻粤办通讯》,收录有关四省区(福建、广东、广西及海南)商贸政策、法规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资料,以及四省区内举办的经贸活动的资讯。驻粤办亦会举办研讨会/座谈会,邀请内地政府部门就政策法规为港商作出讲解,亦会协助港商组织考察团访问四省区,亲身了解各省区内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与商机。
香港部分主要商会在广东省设有办事处/联络处,同时在内地南方主要城市也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广东省香港商会、福建省香港商会、广西香港商会等商会,他们为在当地营商的港资企业提供各种交流服务平台,亦吸纳较多港资企业作为会员。请参考以下商/协会的联络方式,如企业有需要可与他们联络:
驻粤办属下的招商引才专组/投资推广组专责在四省区推广香港作为亚洲国际商业都会的优势,引进有助香港经济发展的外来投资。当内地企业迈向国际市场,并有意前往香港建立及发展业务时,招商引才专组/投资推广组会介绍香港的国际金融、跨境投资、法律仲裁、物流航运、区域商贸等各项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推动利用香港作为「走出去」的平台和国际城市的优势,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所带来的商机。香港投资推广署的免费专业咨询及实务支援服务范围包括:
(注:预售许可证是审查开发商预售房屋是否合法的关键证件,开发商必须办妥国有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才能取得;同时,开发商还需具备「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请注意,以下二手房不能买卖:产权不清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乡产权房产证、已作抵押、查封、已列入拆建范围、依法被查封等产权不能转移的房屋。
双方当事人带备下列资料,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普通住宅交易的税费主要有: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中数额较大的有:
(注:凡是「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容积率低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属于非普通住宅;反之为普通住宅。)
香港居民在租赁房屋时,须签订租赁合同,并留意以下事项:
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有关规定,以下9种房屋是不能出租的:1.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又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权属有争议的;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的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属于违法建设的;6.属于危险房屋的;7.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8.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及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
内地法例规定,发展商不可直接与购买人签订返租协议。但发展商或会透过其关联公司与购买人签订合约,这些公司的规模和注册资本相对较低,严重影响日后履行返租协议的能力。
香港居民在购买内地商铺或酒店式物业时必须注意,不要被发展商的承诺或高回报返租协议吸引而草率下决定。
近年内地盛行将一些大面积的商场分割成多个细小的铺位出售,但这种铺形式的商场,有各种潜在问题。香港居民在购买铺商场铺位时,需小心谨慎,以免招致损失。
内地教育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二、小学及初中教育
三、高中教育
深圳
深圳市于2017年起,接受港澳学生报读深圳市公办学校。申请手续与其他非深圳户籍学生看齐,按积分入学制度,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东莞
适龄香港学生须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义务教育阶段东莞市公办学校。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入读该地段之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了学位的民办学校:
厦门
厦门市接受港澳学生报读厦门市公办学校。申请条件如下:
在厦香港居民可选择入读国际学校,国际学校的招生章程由该学校自行决定。
四、高等教育
本科学习:
奖学金:
研究生学习: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4年7月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旨在向前往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援,以及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专上教育的机会。
资助计划包括两部分:「经入息审查资助」(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全额资助或半额资助)及「免入息审查资助」。在2019/20学年,「经入息审查资助」下的全额资助为每年港币16,800元,而半额资助为每年港币8,400元。「免入息审查资助」下的定额资助为每年港币5,600元。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及青年发展委员会在「青年内地实习资助计划」的框架下,与广东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合作推出「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前称「粤港暑期实习计划」)。计划为香港青年提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各城市不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实习机会,以加深年青人对内地就业市场、职场文化及发展机会的认识,并协助年青人订立未来工作方向,积累工作经验,建立人脉关系,以增强就业优势。
《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报到证》
2017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对他们的就业指导,为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港澳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方便港澳台学生在内地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香港特区政府在2004年7月与国家教育部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旨在简化两地高等院校学历相互承认的程序,以便学生在拥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授予权的认可内地和香港高等教育院校进修及升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资讯,港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均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可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就近免试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可在当地参加中考,报读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在当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参加高考,不受国籍、户籍等限制。
内地的医疗机构包括以下3类:
一、现场挂号
就诊人士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医院门诊挂号处登记挂号。
二、预约挂号
预约成功者请持预约时提供的有效证件于就诊当天提前半小时取号候诊,个别医院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就诊者提供的证件与预约时不符则无法取号。更多有关预约就诊资讯请查阅各医院官网,具体预约渠道请以医院公示信息为准。
广州市和深圳市部分医疗机构列载如下: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到内地办理结婚登记,香港居民一方需到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1份《无婚姻记录证明书》,再经具有「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办理。该律师会将下列文件直接交到内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手续:
由于各地的申请手续及程序有所不同,请直接向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查询。
内地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内地居民如欲赴港定居,须向有关内地公安机关申请单程通行证(单程证)。现时单程证是按照每日配额分配予:
申请条件:夫妻一方定居香港
申请手续: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申请条件:
申请手续:
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受理条件:
凡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不论年龄大小,均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
内地企业在港开设新公司后,如需要安排内地的管理及专业人员赴港协助开展业务,亦可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提出申请,有关公司若能证明业务计划可以促进香港经济发展及创造本地就业机会,而受聘赴港的内地人员又合乎「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审批资格,便可获发短期工作签注。待公司落实业务计划后,有关人员便可获准延期,以便继续在港工作。
内地企业若有意赴港投资开办公司,或扩展香港公司业务,可与驻粤办招商引才专组/投资推广组联系。有关详情,请参阅第III部分「经商投资」的Q12。
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旨在扩大香港人才资源,吸纳具备特别技术或卓越才能的人士。任何专业或技能领域的内地及海外人才,可无须事先获香港雇主聘用,便可以透过此计划申请赴港定居。计划设有配额,申请人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包括年龄、财政要求、良好品格、语文能力及基本学历,才可根据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两套计分制度分别是「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获批准的申请人可带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惟其必须能自行负担受养人在香港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人才清单可向世界各地人才凸显香港进一步发展经济最需要的具体专业范畴,有助吸引他们来港发展,藉此帮助香港在与其他经济体吸引国际人才时争取竞争优势,创造群聚效应,并强化本地人才的发展。人才清单可为政府、培训机构及专业团体在各方面的人力规划提供有用参考。
为吸引「人才清单」内的专业人才来港,他们可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来港定居。「人才清单」的申请人可在「综合计分制」下额外获取30分,而最低及格分数则维持在80分不变。目的是能更有效及聚焦吸引香港最需要的特定类别高质素人才。
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
司法机关可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包括: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等五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并非刑罚的一种,它是对人身自由限制的临时措施。
内地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及执行。
探视
医疗/药物
投诉
了解案件调查进度
生活
香港居民在内地触犯法律而被拘留或逮捕,当事人依法可要求公安机关通知其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当事人亦有权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享有与当事人会见或通信、查阅、摘抄、复印与案件有关材料、收集证据、参与法庭调查及为当事人辩护、要求司法机关对超期羁押的当事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等权利。根据内地有关法律规定,香港执业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有需要,当事人或其家属可透过香港特区政府向有关机关反映其诉求及对案件的意见。
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以及不能干涉内地的司法制度及行政运作的前提下,香港特区政府可为香港居民提供以下协助:
驻粤办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工联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会应当事人的要求,联络其在港亲友,请他们给予当事人金钱上的援助。
香港居民如在内地遭遇意外(如交通事故、火灾等)或其他突发事故(如遇劫等),当事人或其亲属:
(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应把车辆尽快移离事故现场,以免阻塞交通,事故双方可到附近不阻塞交通的地方继续协商,否则将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目前,工联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可协助广东省移居香港的离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生存证明书》。详情请向各工联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查询。
此外,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亦载有下列各项讯息:
申请驾驶执照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包括年龄、身体条件等)的香港居民,可在内地初次申请驾驶执照。申请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向居住地或居留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3年有效期内完成全部科目的驾驶人考试。申请人在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港人内地生活小百科》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香港工会联合会及各属会、地区服务处和工联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及福建)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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